「區段徵收抵價地爭議問題之探討」座談會
「抵價地比例之核定,既非徵收處分之一部,亦非補償處分之一部,而宜解為內政部
所為另一獨立之行政處分;且該處分之相對人為需用土地人(需地機關),至被徵收
土地所有權人乃為法律上之利害關係人。」~陳立夫教授
究竟~
「抵價地比例」之性質為何?
其與徵收補償性質是否相同?
是否可以「視為」一種行政處分?
抵價地抽籤暨配地作業說明書,其性質又應如何界定?
所有權人對此應如何踐行程序參與以及陳述意見之機會?
區段徵收公有土地與私有土地地價基準計算如何才是合理?
==============================================================================
(一)時間與地點
主辦單位:台灣本土法學雜誌、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
日 期:2014年9月13日 下午13:30~17:00
會 場:台大法學院霖澤館1301多媒體教室
(二)主題
區段徵收抵價地爭議問題之探討
(三)舉行方式與邀請名單
時間 議程內容
13:30~14:00 報到
14:00~14:10 主辦單位致詞
14:10~15:40 主 題:區段徵收抵價地爭議問題之探討
主持人:楊松齡副校長(德霖技術學院)
引言人:何彥陞教授(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
與談人:陳立夫教授(政治大學地政系)
陳明燦教授(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林明鏘教授(台大法律系)
15:40~17:00 綜合討論
詳情請見:
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FB粉絲專頁,http://ppt.cc/tx1Z
報名網址:http://ppt.cc/u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