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an9 (點點)
2014-09-04 14:23:58在 [小品] 其實種田就是革命 的討論&推文裡,
有一些實例的分享,也對農會的角色&限制,以及農委會的作為有些疑惑。
剛好找到了這篇文章裡的兩題問答,稍微有提到上述單位的狀況,
雖然不是實際農作者的角度&分享,但其中提到的面向與觀點也很值得參考。
蔡培慧教授:《農村再生條例》是開錯處方下錯藥
http://opencongress.ccw.org.tw/node/4861
問:一般我們談到農村與在地組織的時候都會想到農會,不知農陣跟農會的互動狀況如何?
答:全台灣有300多個農會,基本上與農會的互動要看個別地方的狀況。
我比較想要強調的是我們跟農民的互動,這是很核心的協力合作,
當我們在跟農民討論農業政策的時候,事實上是我們從他們那邊得到很多滋養,
因為這些農民都是在現場親身參與,只是他們表達的語言比較庶民一點,
但他們同樣是試圖在講一些道理,只是可能不那麼正式;
因此我們(指農陣)的角色其實是扮演媒介,讓這些在地的道理可以被聽到,
用比較有學理、論證的語言呈現出來。
我個人所接觸到的農民朋友對於公共議題並不是沒有意見的,
只是過去一直都被埋沒,所以我們的力氣是用在把這些意見擴散出去。
農會在農村裡代表的是一股很大的勢力,撇開政治不談,
農會包含產銷、金融等層面,所以當然是農村裡很重要的公共組織。
要跟農會合作或是協力,其實是取決於我們過去的社會關係,
以二林農會為例,因為我們過去曾經聲援楊儒門而有合作經驗,
所以他會比較理解我們的主張,儘管他不一定會站出來支持我們,
可是他會理解,也可能會從他的立場提出一些觀察甚至是建議。
有合作的農會,當然也會有完全不來往的經驗,所以這會因為地方不同而有很大差異。
但是我認為不需要把農會就視為是地方派系,也不見得就不能一起討論公共議題。
而農再條例這件事情有個奇怪的地方是它在條文中直接明文規定了預算的額度,
這在我們的法案中是很少見的。
以我接觸過的不少農會總幹事,其實他們都有發現到這個現象,
基本上也都覺得這筆預算應該是要用在產銷過程上。
不可否認的是地方上有些聲音是站在支持水保局的立場,但是我也不覺得他們是錯的。
因為過去以來的確沒有像農再條例這麼大筆的預算會投入農村建設,
因此在理解到農村處於一種長期飢渴的狀況下,
我們實在不能說支持水保局資源的人是不愛農村的,
只是說現在水保局所提出的預算是不是就可以完全用在他們所想像的方向,
現在也證明了其實並不盡然,因為水保局是給每個村落一個限額,讓村落自行發包,
如果超過這個限額,那就還是回去走以前的外包工程的老路。
台灣的地方政治長期以來是一種所謂的「侍從主義」的形式,就是地方乖乖聽話,
然後從中央得到資源,再去分配給其他派系,這其實是長期以來的惡質結構。
可是憑良心說,或許真的有少許惡質的人存在,
但是我覺得這些地方人士其實都是單純的希望地方好,
所以也才會希望得到資源的挹注,這個是過去制度面沒有給出條件與空間的緣故。
問:所以是水保局刻意操作成只能在「有得吃」跟「沒得吃」之間作選擇的意識形態?
答:我們認為,政府掌握公共資源,本來就應該去爭取這個資源來作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但是這並不表示你因此而不能批評政府的作法,可是水保局會刻意的形成一種對立,
而這種對立之所以可以形成其實也跟侍從主義深植人心有關,
很多村長鄉長都覺得,如果拿了水保局的錢就應該幫政府說兩句話,
但這是因為台灣的公共議題討論多半都是不公開的,
所以水保局在這件事上面就有機會操作,
比如說他可以對地方代表宣稱
因為是某某團體反對農再條例所以害得你們(指地方)沒有錢拿之類的。
可是事實上不是這樣,在我們進行討論跟宣傳的時候,
擴大內需也同時在進行,還編了35億的預算,後來因為執行不力而被監察院糾正;
所以事實證明,以水保局的體制其實是沒有能力執行這麼大的預算項目的。
從遠因而言,侍從主義一直存在地方人士的心中,
而水保局則是在這段期間中刻意的製造出對立。
*農委會水保局過去的任務應該是「治山防洪」
*後來農委會水保局主要的業務是進行「富麗農村」的專案,
而我們知道,「富麗農村」一向是以房屋、街道等建築類的公共建設為業務內容
更多詳細問答請見網址連結頁面(開放國會&公民參與網站)
http://opencongress.ccw.org.tw/node/4861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蔡培慧、吳音寧)
http://www.shadowgov.tw/15994_0_i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