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感謝民進黨林岱樺委員等人在經濟委員會的努力,但是投審會的回應中,
讓NCC決定是否重審中嘉轉售一案,這是不是在卸責呢?無論如何,這件事情
的進展是需要大家一起來的關心的,再次感謝立院中阻擋此案的委員。
持續關注。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u4BCnK ]
作者: iamsiusa1 (王奕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經委會通過中嘉轉售案 促通傳會重審
時間: Wed Mar 9 23:35:37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影音
2.完整新聞標題:
經委會通過中嘉轉售案 促通傳會重審
3.完整新聞內文:
立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人的臨時提案,中嘉轉售案的主管機關,因通傳會(NCC)在中嘉案的決議上,有法令上解釋的不當縮限等瑕疵,導致法律上的疑慮未解,請NCC應重新審查。
臨時提案指出,據金管會定義,購買公司債不單只是建立債權關係,也是一種投資行為。有限電視廣播法第10條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被扭曲成不得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
投審會執秘張銘斌表示,會尊重經委會的這項附帶決議,但能否交回NCC重審,仍依NCC主委石世豪在交委會說法為準。
今早除經委會邀請經濟部長鄧振中、NCC副主委虞孝誠赴經委會對中嘉轉售案進行專案報告,交委會也邀NCC主委石世豪進行專案報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video.udn.com/news/453585
5.備註:我老闆早上質詢,我們也在經濟委員會提案通過退回了。
但是投審會後來竟說要聽NCC的,真的很扯。
因為事實上投審會才是現在審查機關,根本應該比照決議而非還能扯到已經說通過的NCC(那是上一階段的主管單位)
總之,我們會追到底,因為如果只停在投審會書面審查而不是完全退回NCC,那麼這二個月中哪一天馬政府爆衝還是會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