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廢死開始支持兇嫌使用判決書報復?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4-03 15:19:47
補充剛看的一段影片
http://youtu.be/yfKx8llj_l0
其實這個問題一直存在著,過去一直跟立法院反應,就是有一批自稱法律菁英搬出法條一
直在那邊玩文字遊戲不肯改!現在的法律已經偏頗到只看到加害人沒看到受害人!講人權
時,只看到加害人的人權而沒先看到受害者人權?我希望這個問題能被各黨團立委看到,
好好處理一下,至於某些人權律師、立委硬要推說個案,那就先不要理他/她了
我上次吃飯時聽前台北徐佳青議員講,過去台灣的法律都是抄美、日、德,但是最後各派
都只顧自己利益變得台灣法律四不像;要引入陪審團制來降低恐龍法官,背後有其它勢力
再擋(以人民法律知識不足為由)不肯改革? 如果這是真的,各位真的要謹慎選立委,

要一時之氣(ex 杜爛馬總統 or Kmt) 沒仔細看這些立委適任否?司法改革,某種程度是
要靠民代去推動的!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04-03 16:30:00
如果你進陪審團.....那還是恐龍法官比較好。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4-03 17:48:00
沒頭沒尾憑感覺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6-04-03 18:31:00
陪審團在擋的是國民黨喔XD 我也支持推動陪審制不過如果你認為推動陪審制 就會得到你想要的結果那你可就大錯特錯了
作者: M9407120 (妖)   2016-04-03 22:43:00
還是陪審制推一推好了~琱w經不相信法官了我已經不相信法官了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4-03 22:59:00
我考慮的點第一個是有效、影響。現在社會大眾已經普遍不信任司法!換言之,司法改革必需加快,才能安定人心至於談到法律,我第一考慮的點是:每個人必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不能做到這點那法律乾脆不要了!至於有些人的法律見解要相信愛與和平能感化人,那是你個人的選擇,不要逼著其他人接受你的選擇!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6-04-04 01:05:00
...原來坐牢不叫負責 好棒棒
作者: link1234 (老謝看天下)   2016-04-04 02:30:00
是啊,現在獄中人滿為患啊,月中法務部就要先放出ㄧ批性侵犯,給他們帶電子腳鐐,還ㄧ堆人權團體說沒人權勒xd你先考慮ㄧ下台灣的實際情況,ok?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6-04-04 14:50:00
這串討論下來我真的覺得沒冤枉顧立雄 一堆人跟他一個樣平常都在講人權 但是被害者跟死人就是沒人權 死死活該至於陪審制喔 不先把保密的問題解決的話改天就變陪審團被人殺被人砍被放火 再看人權團體講風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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