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croXD (XD)》之銘言:
對其它人的回應恕刪
: 那麼我就針對死刑的主要爭議點一項項論述吧!
: 1. 冤死: 無可否認,從江國慶案、蘇建和案、盧正案等等,的確有很
: 多冤案的問題。正因我支持死刑,我更重視判過程的謹慎與公正,
: 避免更多的冤案發生。我也堅決反對「寧可錯殺不可錯放」,每一條
: 人命都應該受到應有的保障。
同意,所以這裡需要的是司法改革,確切的避免刑求、疲勞審訊、假自白等可
能使法官做出錯誤判決的逮捕、審訊狀況
請大家支持司法改革~
: 2. 違憲、人權爭議: 大法官曾在民國 88年1月29日公布釋字
: 第 476 號,當中提到「乃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
: 所必要,無違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第十五條亦無牴觸。」
: 我認同這個解釋,同時,執行死刑乃依法執行剝奪生命之刑罰,絕
: 非殺人,我不認為在經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後,執行死刑有違反人權
: 或憲法之嫌。廢死團體更不應該以「廢死是普世價值」、「西方國家
: 的潮流」等高傲、 不切實際的理由宣揚廢死。
前半不同意,奪去生命的刑罰還是殺人,所以執行死刑對執行者來說還是
很難受的,應該更注意執行者的精神安全
但同意沒違反人權或憲法之嫌,其所做所為已侵害其它人之人權,依法廢
除其人權合理。那些跟傳教一樣的廢死團體不予討論。
: 3. 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受害者家屬之感受方面: 這方面一直是最大的
: 爭論點之一。廢死團體時常認為:「反廢死者常常自行預設被害者家
: 屬立場,死刑不能讓受害者家屬得到什麼、亦無法讓受害者家屬放
: 下。」這其實是在玩文字遊戲,廢死團體認為「死刑無法帶給受害
: 者家屬快樂、死刑無法緩解被害者家屬心中的痛」,這不是更嚴重的
: 自行預設被害者家屬想法嗎?在我看來,依目前的現況,若是不判死
: 刑、輕判,只會帶給被害者家屬更多的不平與痛苦而已。死刑解決
: 不了問題?我倒想問不死刑解決的了什麼問題?「要讓犯人真正的負
: 起責任,而不是死了就算了!」這種論點可以理解,立意良善,然而
: 不切實際,這是一種理想,你也必須想一套實際可行的替代方案,
: 完整的規劃實際可行的替代方案後,再來談廢除死刑,而且根本不
: 可能每個人都能為自己犯的錯負責、讓被害者家屬放下(像那種無教
: 化可能、手段兇殘的犯嫌),更何況,現代司法也幾乎只將「無教化
: 可能、手段兇殘」的兇嫌判死刑,那麼因而廢死的合理性相當薄弱。
: 不過另一方面,也有少部分的受害者家屬選擇放下、選擇原諒,如
: 此的偉大,我們應當尊重家屬,更不應該將其冠上「白痴媽媽」等
: 人身攻擊!
: 至於死刑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當然不能,從社會中根本的基礎教育糾
: 正才是正當之道,但這跟執行死刑毫無衝突。
超讚同最後一句。死刑無法解決問題,難道廢死就可以?
完全兩碼子事還能掛在嘴上這麼久…啊離題了。
這個重點應該跳離那個錯誤的討論方向,而是「如何才能解決問題」
我覺得可以從減少原因,跟減少衝動下手
減少原因:
日本有統計過,失業率等因素跟隨機殺人事件有正相關性
所以一個穩定而不逾潰乏的社會是可以減少殺人的情緒產生的
可以從生活跟希望著手
生活:
有穩定、不至於太大壓力、足以養活自己跟家人的工作:
落實勞工相關法令、改善薪資結構、推動長期的產業政策
而且要落實而且方向要正確。一個個來吧…
求學階段避免跟社會脫節:
廣設大學一開始是件好事,直到大學數量超出控制
國家不會需要所有年輕人全部都是碩博士,現實不合理也不可能
工商、技職還是有其必須性
中華傳統小孩只要讀書就好的觀念必須改善……當初去美國參考
結果不搬教育觀念搬了個建構式數學回來,還搞錯教學重點
失業不會陷入家庭崩潰的狀況
北歐福利國家做到的那樣。不過經濟狀況差太多,當成努力的方
向還可以,至少先將職缺跟職訓做好
光公務員的職缺就可以罵上半天了,像維冠大樓引出的借證狀況
退休後有同伴跟可以做的事:
老人安養、社區大學等等,現在各縣市都有在做,不過落差頗大
由中央集中評分然後將好的方法推廣下去
另外也可以學國外推行老人住宅,讓兩位還有行動能力的老人住
一起,一週一起吃個飯這樣,至少不會死了都沒人知道
如果以上都做到了,我會捏醒我自己
但是至少可以一件件改善……吧
希望:
養的起房子:
這個很要命,以台北市房價來看,不吃不喝四十年都買不起一棟房子
揹房貸的話你可能要持續工作三十年,連半年的空窗期都不行
一旦失業的話帶全家自殺的挺常見的
該慶幸台灣禁槍?美國拿槍去公司掃射的還不少
總之台灣的房市正常化是必須的,必須將房價跟租屋成本和薪資掛勾
減少土地炒作的獲利
養的起孩子:
這個更要命,生育率再低下去我們可以直接亡國了,但連房子都養不
起租不起的話要養孩子……
短期就只能直接補助了,但前面的東西不改的話基本上也沒什麼救
再來說減少衝動部份
我覺得主要是讓人動手前會多花點時間考慮後果
這裡主要是對輕犯的,許多重大犯罪都是對人生已無希望,或根本反人類
常常看到更生人對社會脫節被社會歧視才再犯的說法,我只想說
「你犯罪前就該想到這些了」
坐牢只是履行法律上的責任,那些脫節跟歧視才是社會上的責任
是罪行所結的果
如果將這些案例做成宣導教材,加入教育體系,是否能加強守法的概念?
當然憲法有保障工作權,所以我是支持更生人就業跟校正機關的改革的
要宣傳的只是「後果」
應該會比單純的坐牢幾年或死刑的文字來的有威懾力
如果有監獄體驗或死牢體驗就更好了。不過以目前來說應該沒這些資源
如果清楚明白後果依然犯下罪刑,至少不會再有「不知者無罪」這種奇
葩說辭了吧。
把青少年跟成年界限宣傳的更清楚:
法律上的青少年跟成年的刑責差異,應該在界限前後,也就是高中/職<
>大學/四技二技的學業部份加重提醒,另外提高叫唆青少年的罰則
你年輕可以蠢可以原諒,你成年了,就必須背負成年人的責任
上述的經驗宣傳可以著重在這時期。
: 4. 再給一個機會、防止再犯爭議:死刑絕對可以有效防止再犯,已經有
: 太多例子是假釋出獄後,再度行兇。廢死團體往往認為,每個人都
: 有教化的可能,都應該給予機會,但這其實也是完全不切實際的,
: 如果出獄再犯,廢死團體認為是教育的不夠好?那麼無辜的人命究竟
: 誰要負責?有考慮過風險嗎?罪大惡極的兇嫌又要由誰教化呢?
: 至於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當然也是一個防止再犯的方法,我個人不反
: 對,但是人民會願意花納稅錢養這先犯人一輩子嗎?這又是另一個問
: 題了,若要因此廢除死刑,必須先找到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共識並
: 執行。
案件情況不同,再犯率的差距也很大。
這世界上是存在天生的反社會人格的,基本上無法教化,所以死刑還是有其必要性
除非哪天我們有足夠的經費把人永久的與社會隔離,還要考慮監事人員的人身安全
另外對於在犯率高的罪刑,考慮到案件狀況,希望能追加監控方式
像毒犯、強姦犯這種,有些再犯率高的很恐怖,假釋根本是危害鄉里
: 綜觀以上,現在的台灣現況,我反對廢除死刑,但我也反對唯一死刑,這是
: 基本民主人權司法程序裡不應該出現的東西,缺乏彈性,礙難施行。同時我也不
: 希望政治人物拿這個需要理性討論的議題來操作民粹與選舉等等……
同意
反對廢除死刑:惡行有時只有足夠的代價才足以打消念頭,台灣人可沒有高尚到
自我約束的程度。如果都沒人犯罪的話整部刑法燒了都行,但現在,別想
反對唯一死刑:同案件在不同的原因下,有些用同個方式處理真的不合理
而且唯一死刑對警方非常不利,不能用減刑消除罪犯的心房,的確會增加犯人的
危險程度。但這種情況下我覺得台灣警方追加狙擊手可能比較有用……
有些罪犯只要活著就會增加損害範圍了,直接擊斃才是拯救無辜的方法
台灣霉體也是社會亂源之一,強烈要求媒體必須為其言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