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國昌爆走立法院 新國會裡誰才是菜鳥?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5-02 02:49:23
如果不談立法程序,政治效力其實就夠了
1. 代議士代表的民意或政治意志被展現。
2. 如果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意見不同,不管是協商或是訴諸方式,
最後一定會有個政治決定。
3. 議題在這個過程中至少被提出來討論,辯論(吵架XD),交換或其他。
這一連串過程,不就是政治家該做的事?
※ 引述《ca1123 (It ain't over)》之銘言:
: 感謝補充說明。(醫師納保要修法那部分我應該是看到聯合重工的有毒內容未詳查)
: 我的重點是放在,
: 非屬憲法所定屬於立法院職權之事項,立法院所做成的決議,
: 原則上不具有法律上之拘束力。(按其性質拘束人民或機關)
: 例如「建議停止健保雙漲」之決議,是無法限制健保局不要調漲健保費率的。
: 同理可證,
: 「建議政府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決議,僅有政治效力,沒有法律效力。
: 勞動部沒有遵守的義務。
: 而且按立法院會是五二一次會來看,
: 4/29通過該決議或5/3通過,會議紀錄上都是在同一個院會通過,
: 4/29過就是讓時代力量可以說他們在51勞動節前為醫師發聲,搏個新聞版面罷了
: 真要完成這件事還是要靠新政府的行政官員啦
: 黃國昌要作秀作成這樣那是他的自由
: 但是為了一個無法律效力的決議,
: 講成對不起國家人民會不會太誇大了一點?
: 明明自己也在做表面,講的很像在做正事是想要騙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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