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史上最速槍決

作者: dohProject (給你獎勵)   2016-05-10 22:02:40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dohProject (給你獎勵)》之銘言:
: : 絲毫不加掩飾的司法操作
: : 再提一次我的論點
: : 因為廢止死刑而變相鼓勵某些犯人犯下重刑犯而產生的犧牲者,這無法測量
: : 因為維持死刑而死於冤案的犧牲者,也無法測量
: 因為殺人犯而死的人,這是可以測量的。
: 你刻意忽略了這一點,這就是你的問題。
我沒提到的原因是,
這些罪證確鑿的隨機殺人犯,是由這個社會的灰暗處凝聚而出的社會成本,
讀過先前傳的一篇記錄:血是怎麼冷卻的 就能夠理解,
當然也有大把的人認為都是屁,殺人就該償命,那我想對於這種人再無討論的空間
因為這種犯人遭殃的民眾,我只能說真的很遺憾
但即便站在這個立場,也無法幫得上維持死刑的說法
因為社會結構沒有改變,死刑無論存廢都無法阻止他們這類人的誕生
你提出這個論點只是想要用死去人命的情感來博取認同
: : 因為任何一條人命的價值都無法衡量
: 任何一條人命的價值都無法衡量,那為什麼有人可以剝奪四條人命?
: 我倒想看看某些人如何回答這個問題...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6-05-10 22:06:00
這兩件事並不衝突 事前預防 與事後彌補 都不可偏廢
作者: Kayze (凱哥)   2016-05-11 10:11:00
這我不推對不起我自己重點是社會結構問題 而不是死刑不死刑 但很多人選擇忽視問題的發生原因 而是用結果去裁定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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