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邪惡來自靈魂被謀殺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5-16 14:44:24
: 羞辱一個人的自尊,殺掉一個人的靈魂,
: 我們只看得到惡人表面的邪惡,
: 卻看不到他深層的悲哀。
: 然後,他就死掉了。
不好意思,順便再問一個愚蠢的問題:
假使有個人因為被女生拒絕,所以就把女生給砍了,
那這樣的話,這個女生算不算"羞辱一個人的自尊、殺掉一個人的靈魂"?
既然如此,那這個女生是不是為了"不要羞辱這個人的自尊",就非得答應他的追求不可?
照這個心理醫生的說法,就會出現這麼荒謬的情況。
我們隨時都有可能"羞辱到惡人的自尊",即使我們做的事是正正當當的...
為什麼我們要為了"惡人的自尊",去委曲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好比說要那個女生跟他交往之類的)
我倒想請教這個問題。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6-05-16 15:08:00
這些左派抱神主牌的 你跟他講邏輯?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6 15:52:00
推動同志平權也讓護家盟覺得靈魂被殺掉,自尊被羞辱,推動轉型正義也讓國民黨覺得靈魂被殺掉,自尊被羞辱毛j敏只要稍微被糾正就覺得靈魂被殺掉,自尊被羞辱。所以我們不應該推動同志平權、推動轉型正義、不該糾正毛j敏把論壇當個板大放厥詞的荒謬行為嗎?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5-16 16:17:00
又是政黑起底個資影射本名的老招?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6 16:20:00
呃我嗎?不是影射,只是尚市長好像是知名作品的知名人物(我書讀不多)覺得不該叫他尚市長玷污了那個人物,毛j敏則是專屬於他的網路代稱,應該與他本名無關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5-16 16:24:00
已經有Fant1408和創板板主musashi0839被用影射個資的方式人身攻擊加威脅,還要這樣搞?那我只好把你當同類了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6 16:27:00
喔喔好,如果毛j敏跟他個資有關那確實不妥,但我確實想指出尚市長身處公共論壇卻容不得一丁點指正的心態.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5-16 19:44:00
原PO把因果關係跟責任歸屬混為一談了。原文所引的心理醫生所要表達的,是不應該單純地用罪刑來看待犯罪者,成為犯罪者的背後有其社會背景與心理作用的機轉其中醫生所觀察到的是羞辱感或是被蔑視的情緒。但不代表犯人所感受到的任何羞辱都可被歸責。另外,張鐵志講述那句話,應該是在說這個社會對鄭捷的死刑所採取的態度。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6 20:23:00
最後兩段的關聯在哪?張鐵志是惡人嗎?Gilligan是嗎?你看不順眼的人就叫惡人的話,惡人不就是你說了算???倒數第二段修文加了「鄭捷」不是破綻更大了嗎?會感到羞辱以及定義的當然不是只有惡人啊。張鐵志說的並不特別荒謬,而是你往荒謬的方向解讀。修修補補,你上黃亮的兩段就已經完全兜不起來了,知道自己說不清楚,不考慮講清楚再來發文嗎?更正:不考慮「想」清楚嗎?還是你覺得只要自己爽就可以發文???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5-16 21:26:00
這種話不就跟為了不要傷中國人的玻璃心所以投降一樣?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6 21:35:00
一樣啊,但尚市長這種提問方式忽略了原文強調了「惡人也是人」的部分,更忽略了文中強調受辱跟對自尊喪失的敏感是人性普遍的幽暗部分(換句話說,每個人都有玻璃心)。重點不是我們應該要因為在意誰誰誰的玻璃心而任其予其予求,而是藉由關注人類的玻璃心,而察覺社會上我們還沒有,或還不夠注意到的黑暗角落,那才是黑暗的根源。殺掉惡人並不能解決惡的根源,我想這才是原文的重點。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6-05-16 21:57:00
如果說,一個人的人格塑造,包含著他生理心理的發展,及社會經驗的累積。我認為,張/吉所指的對惡人的尊重與接受,並不是單指惡人犯罪的那一個時間點。 而是從他還沒有犯罪,或者他出現還沒那麼嚴重的偏差行為起,就以尊重、接受的態度,去避免他產生犯罪的或反社會的人格。他們想的是不要讓他成為鄭捷和王鴻薇,而不是尚市長想的接受鄭捷和王鴻薇的犯罪與人格偏差。
作者: yinxuanh (飄飄然)   2016-05-16 22:36:00
覺的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看文化環境。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6-05-17 05:37:00
推offish,這也是我這段心得的想法。Haemoglobin你想說的是悲慘世界的“尚市長”嗎XD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7 09:56:00
to aimify: 應該是,我沒看過任何版本的悲慘世界。然後尚市長,已經不止一個人指出你的誤讀或忽略之處,你竟然還只是把有人推文前的問題再問一次,然後自顧自地問說是不是不能罵......這表示你根本沒有把其他人的回應當一回事。要回答你多問的問題也很簡單:原文「沒有說不能罵」啊,原文也沒有說人因受辱成了惡人,犯錯就不該處罰。你1.完全沒在理其他人的論點;2.一直攻擊沒有人說的論點。這算哪門子的討論??......簡單來說,你才沒有搞懂問題所在吧。
作者: jetzake (加菲貓)   2016-05-17 17:10:00
我說啊 要是雙方都無意辯論 各言己志就可以了不是嗎?
作者: Haemoglobin (血紅蛋白)   2016-05-17 19:44:00
上面這句不錯啊,討論不代表就要容忍有人一直把論壇當個板,以及容忍被別人栽贓沒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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