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羞辱一個人的自尊,殺掉一個人的靈魂,
: 我們只看得到惡人表面的邪惡,
: 卻看不到他深層的悲哀。
: 然後,他就死掉了。
不好意思,順便再問一個愚蠢的問題:
假使有個人因為被女生拒絕,所以就把女生給砍了,
那這樣的話,這個女生算不算"羞辱一個人的自尊、殺掉一個人的靈魂"?
既然如此,那這個女生是不是為了"不要羞辱這個人的自尊",就非得答應他的追求不可?
照這個心理醫生的說法,就會出現這麼荒謬的情況。
我們隨時都有可能"羞辱到惡人的自尊",即使我們做的事是正正當當的...
為什麼我們要為了"惡人的自尊",去委曲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
(好比說要那個女生跟他交往之類的)
我倒想請教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