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不然這樣好了
: : 尚市長也來號召人上街支持一例一休
: 這邏輯是有問題的。
: 現在是要反對的人上街,宣揚自己反對的意見,而不是贊成的人上街.
: 為什麼不是贊成的人上街呢?
: 廢話,贊成的人都已經享有利益了,你叫他們上街幹什麼?
: 連這麼簡單的東西都搞不懂,難怪昨天會在外面丟臉...
: 我倒是歡迎某些人繼續自我感覺良好下去,反正丟臉不干我事。
我是這樣思考的
我一個人推動某項運動
譬如,廢除機車兩段式左轉
然後固定時間上街頭去表達訴求
從頭到我都僅有我一個人
請問這樣叫做丟臉嗎?
美國一位77歲老婦在美國白宮前[進行反核反戰示威
搭帳棚長期抗戰
這麼一作就是三十二年的時間
直到他去世為止
請問這樣叫做丟臉嗎?
人民為了自己的理念上街
人數雖少
似乎蚍蜉撼樹
但這樣的價值是丟臉的嗎?
雖然我本人也是反廢死派
但是之前反廢死白玫瑰運動上街頭
人數遠遠不及紅衫軍、太陽花
請問
我們是否應該用你同樣的標準來去看待反廢死運動?
認為那是一群丟臉的人?
而反核運動從鼎盛期的數萬人上街頭
逐年遞減到今年人數腰斬在腰斬的局面
我這個挺核是否應該躲在電腦前科科笑反核很丟臉?
人數到底要多少才叫不丟臉?
五十人兩百人很丟臉
對曾經有過數十萬人上街頭的台灣而言
一萬人丟臉嗎?
一千人丟臉嗎?
原本有五萬,現在變五千丟臉嗎?
原本有五十人,後來變成五百人也丟臉嗎?
標準到底在哪裡?
說句實話
不論我對特定議題的理念為何,支持與否
無論他們人數之多寡
我絕對尊重他們發言的權利
敬佩他們上街的行動力
我也不知道他們有甚麼地方好被你看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