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立院臨會今審不當黨產條例拚20小時搞定~~

作者: EZyou (===★追夢人★===)   2016-07-25 1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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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Zyou (===★追夢人★===)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立院臨會今審不當黨產條例拚20小時搞定~~
時間: Mon Jul 25 19:49:19 2016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立院臨會今審不當黨產條例 拚20小時搞定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淳卉、呂伊萱、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今起一連召開五天院會,繼續處
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受訪表示,希望處理完再休息,一氣
呵成於明天凌晨完成三讀;民進黨團已做好表決的準備,確保黨產條例在臨時會完成立法,
國民黨團也發出連續一週的甲動因應。
民進黨盼一氣呵成
民進黨團與國民黨團上週五就「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協商達成共識,在三十四條條文中
,只針對廿條有爭議的條文進行表決,並由各黨推派代表充分發言。朝野黨團今早將再就草
案與進行的程序交換意見。
柯建銘表示,上週五協商就是把國民黨納入遊戲規則裡,讓國民黨可表達其看法,使其對程
序進行沒意見,以防止國民黨再採拖延戰術。今天若按原本的協議,處理廿條有爭議的條文
,發言加上表決約廿小時,「民進黨希望一氣呵成,處理完再休息」,力拚明天凌晨三讀通
過,「若發言人數再少一點,也許還可再早一點三讀」。
柯建銘說,如果今早對程序的進行凝聚共識後,就開始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進行大體討
論,大家各自發言表達立場。最壞情況是國民黨三十五席立委每人對每一條條文都提修正動
議,「那表決十天也表決不完」,所以還是希望大家能好好地談,僅針對廿條爭議條文發言
、表決。
國民黨團甲動因應
國民黨團今再召開黨團大會備戰因應。即將接任黨團總召的廖國棟表示,因為已經協商過,
就按照先前協商過的模式進行,沒有特別的杯葛計畫,有共識的條文就通過,意見分歧的條
文就表決,國民黨也不會放棄任何最後協商的機會。
時代力量黨團昨發出聲明,盼以本週二為目標完成立法,並呼籲國民黨勿再杯葛。黨團總召
徐永明表示,上週五協商無人簽名,僅屬於「默契」而非正式結論,應以審查會通過版本為
基礎通過;針對個別有爭議的條文,建議改以民進黨三席、國民黨三席、時力一席、親民黨
一席的代表方式進行辯論。
朝野黨團上週五協商黨產條例草案時,時代力量黨團退席拒絕協商,國、民兩黨團就第八條
條文達成共識,將政黨及附隨組織向黨產處理委員會申報財產時間,由原本的半年延長到一
年,遭外界質疑民進黨打假球,時代力量也聲明反對這項修正。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澄清,依草案內容,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外,在財產申報通過之前,
都會被推定為不當財產禁止處分,延長申報時間對國民黨沒有利益,「希望時代力量把整個
法律內容通盤了解再發言。」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014395
5.備註:
民進黨國民黨化了嗎??
最近看到有人在傳以下內容:
吳秉叡:希望時代力量把法案內容通盤了解再發言
針對第八條條文爭議,將政黨及附隨組織向黨產處理委員會申報財產時間,由原本的半年延
長到一年,遭外界質疑民進黨打假球,時代力量也聲明反對這項修正。
民進黨幹事長吳秉叡澄清:依照草案內容,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外,在財產申報通過之前,
都會被推定為不當財產禁止處分,延長申報時間對國民黨沒有利益,「希望時代力量把整個
法律內容通盤了解再發言。
然後留言內容又說吳秉睿有當過法官嘛他要是不懂那全國也沒幾個人懂~~>所以別的社團?
別的網友 眼睛都瞎了,都沒讀書了嗎?
我們要說這是傲慢還是什麼鬼?難道時代力量的黃國昌是文盲沒有任何法學專業?掛了立法委
員就是專業立法了嗎?
於是小編們實事求是去做了解!!
(因為國民兩黨都有黨媒,可是時代力量卻沒有黨媒,被黑假的,這不合邏輯,以為所有的
讀者眼睛業障重嗎?)
關於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第八條在委員會的討論紀錄
可參考立法院公報此份連結:(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47期 委員會紀錄)
http://lci.ly.gov.tw/…/final/pdf/105/47/LCIDC01_1054701_000…
第316至第322頁(公報本身頁碼)有第八條的討論紀錄,第316頁也有民進黨的版本。但當
時第八條討論的重點並沒有放在「六個月」上面,因為時代力量跟民進黨團的時間都是六個

(時代力量提案條文第12條,可見另一份公報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43期 委員會紀錄 第
28頁 http://lci.ly.gov.tw/…/final/pdf/105/43/LCIDC01_1054301_000… )
而在第一份公報的第364頁,第八條也無異議通過了,因此時代力量認為沒有理由在當時審
議通過的條文卻在協商時又往後退了半年。而媒體上提到的第五、第九條等內容也不是協商
時才通過的條文,而是委員會時就已審查通過,這部分時代力量在公報中也是看到都是全程
參與的。
以上資料均可由立法院公報系統:http://lci.ly.gov.tw/LyLCEW/lcivComm.action…
檢索關鍵字「不當黨產」,再點選標題有「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的每次委員會會議的
紀錄再檢索關鍵字即可!
作者: jajujo (尚未通過認證)   2015-07-25 19:50:00
會釋憲嗎
作者: victoryman (聖立祐 彭馬利哥)   2015-07-25 19:50:00
PUSH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5-07-25 19:51:00
希望時代力量把...全部了解...!是誰沒把法條看完?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7-25 22:56:00
不當黨產條例今天三讀通過,希望條文的修改不會有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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