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十全果菜市場拆遷 正反各說各話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9-11 13:51:21
【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016/09/11 記者葛祐豪、方志賢/高雄報導
【新聞標題】
〈南部〉十全果菜市場拆遷 正反各說各話
【完整內文】
〔記者葛祐豪、方志賢/高雄報導〕十全路果菜市場拆遷案鬧得沸沸揚揚,副市長
許立明透過臉書呼籲,挺自救會的人挺的不是土地正義,而是不正、不法的圈地利益!
許立明說,果菜市場拆遷後,姑且不談未來滯洪量可降低愛河寶珠溝十八公分的排水
水位負擔,單就這一位自救會會長(指吳富雄)的狀況,近一千坪土地佔用四十年,
怎能叫作土地正義?
高市副市長許立明(記者王榮祥攝)
許立明指出,吳富雄四十年前明知已完成徵收,還去收購他自稱的權利,出租、收租金
四十年,這四十年的地價稅還是高雄市政府繳的;明知沒有土地所有權,還可圈地坐享
租金四十年,難道這就叫作土地正義?
對此,自救會會長吳富雄反批許立明惡意抹黑,他表示,自己的一千坪土地分為兩筆,
其中一筆近四百坪土地,早在民國四十八年,他的父親向生活困苦的佃農收購權利,
也就是俗稱的二手佃農,當時佃農需繳交的租金,都是他家繳交的,現在還留有繳費
證明。另一筆土地約五百八十坪,則是民國五十八年,他投資朋友經營的拆船公司,
為儲放拆船拆下來的物品,向蔡姓地主購買的,他個人只有一半約二百九十坪的土地
所有權。以上兩筆土地都在六十二年徵收前就取得,許立明的指控完全是惡意抹黑。
針對吳富雄說他收購佃農權利是在六十二年完成徵收之前,許立明認為︰「這不是更
可惡嗎?」三七五減租是特別照顧佃農的政策,就是為了防止弱勢佃農農地被兼併,
承租權以不得移轉為原則,吳富雄收賺農用土地的「權利」,去做罐頭工廠,這就是
土地正義嗎?「土地正義」或「居住正義」沒有這麼廉價吧!
市議員何權峰也說,十全路果菜市場早在幾十年前就已被劃為道路用地,延宕至今,
地方無法發展,當地也是十大肇事路口,為了公共利益,拆遷刻不容緩。
【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31129
【備註心得】
本篇為高雄十全果菜市場迫遷案的相關報導,提供給關心迫遷相關的版友參考。
另外,三七五減租條例內容如下(摘錄自維基之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佃農對地主繳納的地租,以全年收穫量的37.5%為上限,
現有地租高於37.5%者須降至此標準,低於此標準者則不得提高。
期待許立明副市長的失誤發言。
補充資料:
維基百科之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條目
http://goo.gl/h3CwQC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09-11 14:12:00
三七五減租條例 第 16 條承租人應自任耕作,並不得將耕地全部或一部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時,原訂租約無效,得由出租人收回自行耕種或另行出租。現在自救會是怎樣 左邊邊的臉給人打完自動送上右邊一起打嗎?就是為了防止像你們自救會長那樣的人所以才會有16條以保護小農的權益他可以買一個農戶的權利就可以再買另一個拜託這種不需要多高深法學素養 只要花五分鐘Google就可以知道的答案 也要拿到網路上跟人家戰舉球舉到這麼專業 我都懷疑你是不是市政府臥底了
作者: mislanda (無心)   2016-09-12 12:46:00
侵占的快點還地給市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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