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一例一休, 左派, 與右派.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6-10-11 23:39:15
弱勢勞工應該是由政府補助並給予妥善照顧。
而非因此而讓勞工一直讓資方所壓榨。
目前台灣企業紛紛回流。
正所謂鯊魚返鄉。
說什麼提高勞權就裁員就失業。
結果三不五時喊出走的徐旭東,走一次就乖乖到回台灣了。
還在那邊提高勞權就活不下去!?
如果提高勞權,提高薪資就活不下去。
那美國早就垮了。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現行法定工作日為365-52-19 = 294日。
: 甲君週休二日,且有休七天國定假。
: 乙君以調移七天國定假方式,達成週休二日。
: 丙君週休一日,有休七天國定假。
: 因三個人都有可能加班,將工作日延長工時與國定假日是否加班
: 通通都列入考慮,會使命題變得太過複雜。
: 姑且假設三個人的工作日與國定假日都不加班。
: 甲君實質工作日約為365-104-19 = 242日,優於勞基法。
: 乙君實質工作日約為365-104-12 = 249日,優於勞基法。
: 丙君實質工作日約為365- 52-19 = 294日,符合勞基法。
: 從這邊可以看出,純以工作日數而言,待遇標準
: 甲君>乙君>丙君。
: ====================================================================
: 假設老闆看了新法實施後,全部都按照勞基法標準來走。
: 一. 二例七天假:
: 法定工作日會變成365-104-19=242日。
: 但是從過往的實證研究來看,以法定方式提高基本待遇,
: 一定機率會造成雇主解雇員工。提高幅度越大,風險也越大。
: 因此三個人並不見得都會享受得到這個待遇。
: 甲君的實質工作日沒有變化(242->242),沒有被解雇風險。
: 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7天(249->242),有被解雇風險,但較低。
: 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52天(294->242),但被解雇的風險較高。
: 二. 二例:
: 法定工作日會變成365-104-12=249日。
: 甲君的實質工作日可能會增加7日(242->249),但沒有被解雇風險。
: 乙君的實質工作日沒有變化(249->249),沒有被解雇風險。
: 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45日(294->249),但解雇風險較高。
: 三. 一例一休:
: 法定工作日會變成365-104-12=249日。
: 甲君的實質工作日可能會增加7日(242->249),但沒有被解雇風險。
: 乙君的實質工作日沒有變化(249->249),沒有被解雇風險。
: 丙君的實質工作日會減少45日(294->249),但被解雇風險較高。
: ===================================================================
: 接著我們再以三人的視角來看一次這三個方案:
: 一. 甲君:
: 二例七天假可以保證他的工作日數不增加,沒有被解雇風險。
: 二例或一例一休,都有可能增加他的工作日數,但可能性不大。
: (因為雇主原本就只需要他工作242日)
: 二. 乙君:
: 二例七天假可能減少他的工作日數,但伴隨著被解雇風險。
: 二例可以保證他的工作日數不增加,沒有被解雇風險。
: 一例一休有可能增加他的工作日數,但可能性不大。
: (因為雇主原本就只需要他工作249日)
: 三. 丙君:
: 不管哪個方案,都有可能減少他的工作日數。
: 但減少的日數越多,被解雇風險就越大。
: (因為雇主原本需要他工作294日,
: 用法規強制減少越多,雇主繼續僱用的機率就越低。)
: ==============================================================
: 接著我們開始思考,到底哪個方案最符合公平的原則。
: 一. 二例七天假:
: 原本工作日數最少的甲君,進一步得到了待遇上的保障。
: 乙君有可能因此減少工作日數,但是也有被解雇風險。
: 丙君可能提升大幅減少工作日數,被解雇的風險也最高。
: 二. 二例:
: 原本工作日數最少的甲君,有可能因此而受害,不過機率不大。
: 乙君的工作日數可以得到不增加的保障,且沒有被解雇風險。
: 丙君有可能因此大幅減少工作日數,但是唯一有被解雇風險的人。
: 三. 一例一休:
: 原本工作日數最少的甲君,有可能因此而受害。
: 乙君的工作日數有可能變多,不過機率不高,且沒有被解雇風險。
: 丙君有可能因此大幅減少工作日數,但是唯一有被解雇風險的人。
: 然而一例一休賦與了工作日上的彈性,且設定了休息日較高的加班費用。
: 也就是說,丙君的雇主有可能選擇多出點錢去維持原本的工作日數。
: 丙君的工作日數雖然沒有減少,但可以多拿點錢,而且可以保住工作。
: ==================================================================
: 所以,二例七天假看以來很美好。但是它實際上的政策效果是,
: 保障原本就待遇良好的甲君,然後對乙君和丙君畫大餅,
: 然後把政策的風險通通丟給乙君和丙君扛。
: 二例看起來也不差。而實際上的效果是,甲君應該不會有所變動。
: (這是原本雇主給得起的待遇,爭取起來難度比較低。)
: 就算甲君因此而受害,他的待遇也還是比丙君好。
: 乙君的待遇會得到保障,且沒有任何風險。
: 丙君是有可能提高待遇,但卻是唯一有可能被解雇的。
: 一例一休的政策效果和二例近似,不過對丙君的保障較高。
: 不但被解雇的風險較低,就算沒休到也可以拿比原本多錢。
: ==================================================================
: 看到這邊,各位自詡左派的讀者們,應該不難理解
: 為什麼會有一堆你們眼中的右派跳出來反對你們的主張。
: 假如你們真的以追求公平為目標,你們為什麼會主張
: "保障最強勢的勞工待遇,讓最弱勢的勞工背負所有的風險"?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2 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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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上篇的推文 讓我想到這則貼圖 自動化啦 保障更弱勢勞工啦資方2016年的新說法XD 更神聖更動人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2 00:58:00
老實說這張圖我很常看到 其實沒什麼說服力完全都在迴避挑戰者對勞團觀點的看法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2 01:06:00
人們只選擇自己想看到的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2 01:22:00
如果討論是把對方貼上資方打手標籤就迴避問題這實在是令人覺得很遺憾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12 01:45:00
你打算投入多少預算去實現你的主張??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2 01:55:00
講難聽的 你在這邊討論的口沫橫飛 又能影響什麼 你連自己能不能代表大老闆發生的資格都不一定有大家只不過打嘴砲而已 所以互相扣帽子有何不可兩者的道路本來就不可能交集誰也不能說服誰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12 02:08:00
當我跟你談科學的時候, 你說你的叫信仰.當我指責你的只是信仰時, 你又擺出一副科學的樣子.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2 02:10:00
不是阿 如果你是科學 那上面那篇的過往實證研究 該附上是哪些實證研究而且路線之分 不就類於宗教 每種學派學說 都找得到相關論證支持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12 0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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