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一例一休, 左派, 與右派.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10-12 20:06:52
※ 引述《StarCat76 (灰色星星)》之銘言:
: 勞基法是一體適用全部勞工的基本福利,在守法的前提下
: http://i.imgur.com/yQwOxZKh.jpg
: 目前每位勞工已然享有
:
: 法定工時單周40小時+19國定假日(含七天)+一例假
: 以前約定為周休二日的人,以後也有這七天假,而且依法實質放的到。
: (原PO乙君假設錯誤)
沒有錯誤. 乙君的周休二日是以挪移七天國定假日達成的.
將之計入周休二日的104天後, 自然不能再計入國定假的部分.
: 沒記錯的話,國定假日只能跟工作日做交換,
: 強碰非出勤日或例假日還要補休。
非基本待遇的雇主能夠調整成本的工具很多.
以三班制的勞工為例(每班八小時), 只需要排7.5 7.5 7.5 7.5 7.5 2.5的班,
就可以在帳面上完全迴避掉國定假日, 而實務上完全跟 8 8 8 8 8 0一樣.
因為勞基法規定每4小時應有30分鐘的休息,
八小時的班本來就會被拆成 4~0.5~3.5, 而休息時間是不用計入工時的.
就算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排7 7 7 7 7 5的班, 中午休息1小時.
只要考核制度運用得當, 是工作7小時或8小時, 對雇主而言差異不大.
反正員工都會完成預定的業務目標, 做不到的就扣獎金.
我很好奇的是, 當貴方要攻擊一例一休時, 老闆就會變得很無良.
當要為二例制度辯護時, 老闆又會變得很有良心.
為什麼可以用這種雙重標準來建立理論呢??
: 所以重點是,
: 此次的10/5的修法是"所有"的勞工七天國定假日都要被砍掉。
: 換來的是一休(可上班),對部分工時、輪班制、已經實施周休二日
: 的人幾乎沒有幫助。
: 令人存疑的是,原本隔周休的人,真的會因為這樣而周休二日嗎?
: (政府根本不敢保證)
1. 假如要對已經實施周休二日的人有所幫助,
那對原本以基本待遇進用員工的雇主來說, 人事成本的漲幅過大.
這會使得這些雇主更容易傾向於解雇員工.
2. 假如待遇包含周休二日,
只表示他並不是最需要幫助的, 最弱勢的勞工族群.
凡事總有個優先順序.
貴方的主張就跟中產階級靠北不能領低收入戶補助一樣,
只是貴方一直沒有察覺而已.
: 再次強調,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什麼一休,特休,幾乎都是煙霧彈,立委名嘴永遠在這上面打轉,
: 但是永遠不敢面對,為什麼不要不修法不砍假,更有甚者傳播錯誤訊息,
: 說部分勞工沒有七天國定假日。
: 仔細想想勞基法有可能差別待遇如此之大嗎?別人有七天國定假日,
: 你可能沒有嗎?
: 原PO以純以風險分析,假設原PO都是對的,難道不修法不改變,
: 不就是風險最低的嗎?
: 再者風險分析應再加上可獲得利益做比較,在可承受的風險內,
: 爭取最大利益,方是對所有勞工最有利的。
: http://i.imgur.com/bJUYAfD.png
某種程度上你是對的. 但以這個理論為基礎的話,
你還是會得到應該以領取最低待遇的邊際勞工為準的結論.
基本待遇的調升沒有超過現有待遇, 實質上就是沒有利益.
假設有三個勞工, 他們的產值與待遇分別是:
A君 B君 C君
 產值 150 100 70
 待遇 120 80 60
C君的待遇是60, 且等同於基本待遇.
今天B君為了提高自己的待遇, 設法讓基本待遇提高到90.
造成的結果會是:
A君沒有影響, 因為他的原本待遇就有120.
B君會得利, 因為他的產值100高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可以確實領到.
C君會受害, 因為他的產值70低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他會被解雇.
同時我們可以注意到, 總待遇從原本的260下降到210.
但諷刺的是, 平均待遇會從86.6上升到105-因為C君會被排除在統計範圍外.
假如只將基本待遇調高到65, 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
且總待遇從260上升到265, 平均值也從86.6上升到88.3
但就只有C君會得益, A君和B君則會無感.
基本待遇這種東西, 向來就是以待遇最差的勞工為準.
要是無視他們調到大多數人有感, 就是一堆勞工會失業.
作者: mrforget (財去人安樂)   2016-10-12 20:41:00
哈哈,一堆勞工會失業,哈哈,看一看韓國好嗎。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2 20:58:00
這跟我認知中的供需法則一樣 所以反對方有其他的經濟理論可以打破嗎?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2 21:15:00
哈哈哈,只看風險,不就不修法不砍假風險最低。其他懶得一回再回了,原地打轉罷了。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6-10-12 21:35:00
這種議題的討論到頭來 就是大家依舊堅持自身的論述為真理
作者: jerrywei17 (wei)   2016-10-12 21:42:00
韓國不就一堆非典型僱用 正職很爽其他吃屎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0-12 21:51:00
調高基本工資不代表低於基本工資的工作會消失,只是這類工作會變違法而已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6-10-12 22:05:00
變違法是有可能 但大家討論的前提不都是政府應該強力執法嗎?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0-12 23:07:00
有哪一國能強力執法到地下經濟消失?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10-12 23:12:00
你好奇的點,在6月時你不是已經跟大家討論過了,我記得你是在嗆雙重標準吧!而反方也回你這都是合乎勞基法下的玩法沒有所謂的雙重標準要再戰OK也拿一點新的好嗎!前幾篇調侃左派的不就很贊不是?
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   2016-10-13 12:56:00
有發現照此論點,結果一直在回避不修法不砍假風險才最低的問題嗎?最後就是一直被強扣帽子。你們左派堅決要兩例,哪有!不修法雖不夠好,但可接受。你們左派雙重標準,哪有!從頭到尾只有在守法的前提下,根本沒提到什麼有良無良。所以才說剩下的,原地踏步罷了。周休二日制一天是無須出勤之休息日,另一天是例假日,有發現問題嗎?怎麼可以把國定假日塞到這兩天之後就消失了,這種做法,全部的國定假日都可以消失了。而且,可接受最低風險≠最低風險。哈哈,光只是順著原文邏輯也不行,左派又要搖身一變成為老闆們的最愛了。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10-13 22:29:00
說老闆會愛死,實際上資方多次說不砍七天假他們頂不住,而不修法的現在,就是單周40小時+七天假我該聽你的還是該聽七大工團體呢?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0-14 13:15:00
我的意思不是說要預設政府不能強力執法,而是政府的強力執法也不能完全消滅地下經濟。要將這點納入考量,才不會認為「低於基本工資的工作會消失」、「調高基本工資就能讓所有工人都拿到足夠的工資」。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10-20 10:58:00
不修法老闆都受不了好嗎 你怎麼會覺得不修法風險最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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