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Cat76 (灰色星星)》之銘言:
: 勞基法是一體適用全部勞工的基本福利,在守法的前提下
: http://i.imgur.com/yQwOxZKh.jpg
: 目前每位勞工已然享有
:
: 法定工時單周40小時+19國定假日(含七天)+一例假
: 以前約定為周休二日的人,以後也有這七天假,而且依法實質放的到。
: (原PO乙君假設錯誤)
沒有錯誤. 乙君的周休二日是以挪移七天國定假日達成的.
將之計入周休二日的104天後, 自然不能再計入國定假的部分.
: 沒記錯的話,國定假日只能跟工作日做交換,
: 強碰非出勤日或例假日還要補休。
非基本待遇的雇主能夠調整成本的工具很多.
以三班制的勞工為例(每班八小時), 只需要排7.5 7.5 7.5 7.5 7.5 2.5的班,
就可以在帳面上完全迴避掉國定假日, 而實務上完全跟 8 8 8 8 8 0一樣.
因為勞基法規定每4小時應有30分鐘的休息,
八小時的班本來就會被拆成 4~0.5~3.5, 而休息時間是不用計入工時的.
就算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排7 7 7 7 7 5的班, 中午休息1小時.
只要考核制度運用得當, 是工作7小時或8小時, 對雇主而言差異不大.
反正員工都會完成預定的業務目標, 做不到的就扣獎金.
我很好奇的是, 當貴方要攻擊一例一休時, 老闆就會變得很無良.
當要為二例制度辯護時, 老闆又會變得很有良心.
為什麼可以用這種雙重標準來建立理論呢??
: 所以重點是,
: 此次的10/5的修法是"所有"的勞工七天國定假日都要被砍掉。
: 換來的是一休(可上班),對部分工時、輪班制、已經實施周休二日
: 的人幾乎沒有幫助。
: 令人存疑的是,原本隔周休的人,真的會因為這樣而周休二日嗎?
: (政府根本不敢保證)
1. 假如要對已經實施周休二日的人有所幫助,
那對原本以基本待遇進用員工的雇主來說, 人事成本的漲幅過大.
這會使得這些雇主更容易傾向於解雇員工.
2. 假如待遇包含周休二日,
只表示他並不是最需要幫助的, 最弱勢的勞工族群.
凡事總有個優先順序.
貴方的主張就跟中產階級靠北不能領低收入戶補助一樣,
只是貴方一直沒有察覺而已.
: 再次強調,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是所有的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都要砍。
: 什麼一休,特休,幾乎都是煙霧彈,立委名嘴永遠在這上面打轉,
: 但是永遠不敢面對,為什麼不要不修法不砍假,更有甚者傳播錯誤訊息,
: 說部分勞工沒有七天國定假日。
: 仔細想想勞基法有可能差別待遇如此之大嗎?別人有七天國定假日,
: 你可能沒有嗎?
: 原PO以純以風險分析,假設原PO都是對的,難道不修法不改變,
: 不就是風險最低的嗎?
: 再者風險分析應再加上可獲得利益做比較,在可承受的風險內,
: 爭取最大利益,方是對所有勞工最有利的。
: http://i.imgur.com/bJUYAfD.png
某種程度上你是對的. 但以這個理論為基礎的話,
你還是會得到應該以領取最低待遇的邊際勞工為準的結論.
基本待遇的調升沒有超過現有待遇, 實質上就是沒有利益.
假設有三個勞工, 他們的產值與待遇分別是:
A君 B君 C君
產值 150 100 70
待遇 120 80 60
C君的待遇是60, 且等同於基本待遇.
今天B君為了提高自己的待遇, 設法讓基本待遇提高到90.
造成的結果會是:
A君沒有影響, 因為他的原本待遇就有120.
B君會得利, 因為他的產值100高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可以確實領到.
C君會受害, 因為他的產值70低於調整過後的基本待遇90, 他會被解雇.
同時我們可以注意到, 總待遇從原本的260下降到210.
但諷刺的是, 平均待遇會從86.6上升到105-因為C君會被排除在統計範圍外.
假如只將基本待遇調高到65, 就可以避免這種現象,
且總待遇從260上升到265, 平均值也從86.6上升到88.3
但就只有C君會得益, A君和B君則會無感.
基本待遇這種東西, 向來就是以待遇最差的勞工為準.
要是無視他們調到大多數人有感, 就是一堆勞工會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