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一例一休, 左派, 與右派.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11-04 19:43:05
※ 引述《Tomwalker (黃小羊)》之銘言:
: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理想狀態,休息日全放,完整的周休二日)
: : (不夠理想的狀態,業主刻意利用漏洞調整為777775,所以沒有周休二日)
: : 那麼用相同標準來比呢?
: : 不夠理想狀態
: : 一例一休:全年(52週)週日+12天例假 = 64日
: : 現行一例:全年(52週)周日+19天例假 = 71日
: : 理想狀態
: : 一例一休:全年(52週)周日+週六+12天例假 = 116日
: : 現行一例,全年(52週)週日+周六+19天例假 = 123日
: : 對能達到週休二日的七成企業而言
: : 理應用理想狀態去觀察
: : 如此
: : 一例一休比現行一例少負擔七天人事開銷
: : 現行一例+七天假是在逼他們多負擔七天人事成本
: : 當然有可能誘發他們利用漏洞變成777775工時
: 當你使用777775工時的時候,你已經把休假日分配到週間去了。
: 這個時候,還能使用原來的休日「天數」來計算嗎?
: 這就是你的誤區。
你可能需要看得更清楚
在現行一例+七天假下
當用77777+5的時候,就是不夠理想狀態,每個周六都沒放到假
所以52天周日+19天例假 = 71日(周六的假日全部都沒有加入進去,半天我就不另外加了)
而理想狀態當然是老闆不鑽漏洞採用88888+0
那當然是52天周日+52天周六+19天例假= 123日
我都已經分開算給你看了
你在說甚麼東東?
: 原本週休二日的企業,可以假定體質較好,旗下勞工能和老闆對抗的能力也較好。
: 意思就是,老闆要偷機不合法的壓搾勞工時,被勞工告發或勞工跳槽的風險比較高。
: 使用777775工時的時候,若是月薪制,一個月就要多出4天多的薪水成本。若是時
: 薪制,也要比原本的88888制多出5x1.66小時的薪水。
你還是搞錯了吧
現行一例+七天假,老闆鑽漏洞使用777775制
單周還是40hr,根本就不會增加4天薪水成本
是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制,老闆使用88888+8制
才會增加人事成本
這也是部分支持者說修法後比現行法還要好的地方
問題,好的地方在加班費
而不是工時
除非這個人事成本逼迫足夠多的企業改成周休二日
不過是假日變多,工時一樣不變是單周40hr
但目前政府並沒有提出預估的數字出來
而剩下原本就有週休二日的七成企業
在現行一例+七天假的制度下
只要沒有足夠的數量轉成777775制
那麼修法為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對大部分的勞工而言就是提高工時
怎麼樣都多出了56hr
就是絕大部分的勞工權益受損
: 我想老闆算盤打一打,還是寧願週休二日,沒什麼人會去用777775制。
: 真要週六上班,就用輪休制,還是88888工時,成本比較低。
: 底下恕刪。
輪休制部分我已經有說明了
要看各公司不同的狀況去分析
目前政府一樣沒有提出預估的數據出來
多聘請人力每個月負擔的就是2-3萬成本
而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則是多付出4日的日薪成本
是否真的比較划算
我看難說
譬如在現行一例+七天假制度下
我請三個人去輪休,每周一個人放1天假,採用777775制,符合單周40hr
改成一例一休後
我等於要支出三個人的4日日薪成本,也就是12日日薪成本
但如果我請一個新人來配合輪休,則必須要支出30日日薪成本(還有勞健保部分)
這算盤一打,明顯不划算啊
那麼就是支出12日日薪成本
三個人的工時變成88888+8,單周48hr
除非這12日日薪人事成本的提高
讓老闆覺得多營運四天反而不划算
那麼改成88888+0,休息日全放
問題是
結果還是單周40hr,沒有改變
且這還是要對勞工比較好的DPP黨團版,將休息日工作1hr直接要支付8hr錢
若用政院版,還要看3-5hr,還是8-12hr
距離現行一例+七天假的差異就更小了
最後一提
你是不是沒有看清楚我文章的前提與論述就急著跳下來反駁?
作者: Tomwalker (黃小羊)   2016-11-04 20:10:00
要拿變形工時來算,例假日就該用工時來算,不能用日數來計算。我說了這是你的誤區,你還是誤在裡面沒繞出來變形工時下假日不能用日數算,因為休息日數已經被分配到工作日底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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