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12-25 15:19:23心得:
本則報導為蘋果日報 2016/12/25 12:09發布,是刑事冤案相關報導,提供給關心
中華民國司法相關議題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Nq-AlW ]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人父冤淪性侵犯五年 帶妻女逃亡
時間: Sun Dec 25 12:48:07 2016
(更新:新增DNA Y-STR 鑑定技術小檔案)
「所有在場的人都說我沒有,只有一個不在場的法官硬要說我有!」每次講到這裡,就可
以感覺他逐漸升溫的怒火,可以看見他收起笑容,表情僵硬,可以知道他心跳加劇,血壓
飆升,而前一刻他還在跟你有說有笑著。那件冤案是他難以平復的痛,即便已經平反兩年
多。他是陳龍綺,是台灣第二位經DNA重新鑑定,獲得再審改判無罪的幸運兒,第一位則是
早已枉死的江國慶;但在成為史上第二位幸運兒之前,陳龍綺卻是因鑑定技術不足、無法
排除涉案而被定罪的倒霉鬼。
直到今年11月1日,立法院才剛剛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DNA)鑑定條例」
,簡單來說,就是刑案因DNA鑑定被判有罪者,若有新的鑑定技術或方法,可以申請重驗D
NA。讓這個制度可以立法的其中一個關鍵人物就是陳龍綺,他用他悲慘的遭遇催生這條看
似常理的法案。
陳龍綺的案子相當離譜。2009年3月25日凌晨,他的室友和幾個朋友找傳播妹回來喝酒,陳
龍綺先行離開去接老婆,事後才知傳播妹被性侵告上法庭。原本都以證人出庭,想不到一
紙鑑定報告下來,寫著「不排除混有關係人陳龍綺DNA」,他立刻淪為被告,一路從一審有
罪到三審定讞,被判乘機性交罪四年有期徒刑。陳龍綺氣憤地說,「鑑定報告不能排除我
的,但也沒說有啊」,所有的當事人都沒有指控他,但法官就像早把他的判決書寫好一樣
,任他怎麼喊冤都沒用。
收到判決書的那一刻,他就決定逃亡了,把生意正好的海產店收攤,為了怕牽連妻兒、他
跟老婆辦理離婚,再規定女兒不能再叫他爸爸、必須改叫「阿伯」,然後,用一台小貨車
載著一家大小和全部家當,就此亡命天涯去。離開台中,他們一路往南,沿途躲藏,終於
在高雄找到藏身處。他租了兩間房子要跟妻女分開住,但她們怕他尋死、不敢讓他獨處。
一家人窩在一間小公寓裡,每天擔心害怕警察衝進來抓人。暗無天日的日子過了近3個月,
才出現一線曙光。 陳龍綺向當時剛成立的「冤獄平反協會」求援,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來
救援他;請教專家後發現,用DNA「電泳訊號圖」可以推斷人數將他排除;律師團以此申請
再審,即使歷年來申請再審成功的機率只有千分之五,想不到法院居然接受了,更幸運的
是,刑事警察局引進更新的DNA鑑定技術,一驗下去直接排除。終於,在2014年3月25日,
台中高分院判還他無罪,結束了他一年的逃亡生活和五年的冤屈。宣判的那一刻,法官唸
完「陳龍綺無罪」就快閃,他甚至還來不及高興,心中只想著:「全家給你耗五年,你只
還我五個字,然後什麼責任都不必負!」。
很多債主看了新聞,打電話來恭喜兼討債,卻得到令人錯愕的答案:「我沒錢可還」,陳
龍綺說,因為他沒有被關進牢裡一天,所以國家半毛錢都不用賠!「你還我清白了不代表
我沒事了,我還在還你對我造成的傷害!」,陳龍綺說,因為一個離譜錯判,他被迫關店
慘賠兩、三百萬,逃亡期間的盤纏也是一筆,這些都是天上掉下來的債。日子安定後他努
力工作還錢,現在他在市場賣小卷,還要兼幫人清洗衣機和冷氣,有時想起那些錯判他的
法官,情緒還是會激動起來。這些幾乎要把他一腳踢進坑埋起來的人,被打臉之後,一句
抱歉也不用,「現在還是天天上班,天天害人」!
但終究陳龍綺沒有變成憤世嫉俗的人,他轉過身去面對這塊司法最黑暗的角落,投入大量
時間擔任協會的志工,協助冤獄救援。從他的臉書活動可以發現,若不是去賺錢,就是去
平冤,像一支兩頭在燒的蠟燭。因為他的案子,讓立委修法填補漏洞,通過了「DNA鑑定條
例」,適用這條法案的人很少,但用到時就會知道它的重要。有感社會上還是很多人把被
冤枉的人視為罪犯,他組成「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想給那些還在磨難中的受冤人,一
個互助扶持的地方。義務律師團主席羅秉成說:「陳龍綺案就像一顆小石頭,無法撼動司
法體制的高牆,甚至連裂痕可能都沒有,但他至少敲出聲音了」。現在的陳龍綺,還在丟
石頭,一顆接一顆,要丟到高牆後面的那些人,被吵醒為止。(沈君帆、侯世駿/ 高雄報
導)
DNA Y-STR 鑑定技術小檔案:
STR基因存在22對常染色體中,也存在第23對之Y染色體上,因此Y-STR基因被作為鑑定男性
身份的專屬系統。過去,鑑定Y染色體的STR只能做到17組基因型別,對混合行證物的鑑別
力較差; 2013年國際間開始使用23組基因型別的鑑定系統,可相對提高鑑別力。以陳龍綺
的案子為例,用17組Y-STR鑑定技術,全台灣會有一萬5000「不能排除」的嫌疑犯;改用2
3組Y-STR鑑定技術,嫌疑犯只剩一千多人,陳龍綺「幸運地」不在這一千多人中。(資料來
源:冤獄平反協會)
陳龍綺冤罪平反大事紀
2009.03.25 事件發生
2010.01.08 DNA鑑定結果,17組Y-STR不排除混有陳龍綺
2012.01.20 台中地院一審判決,陳龍綺乘機性交罪有期徒刑4年。
2012.11.06 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有罪,駁回上訴。
2013.03.07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陳龍綺有罪確定。陳龍綺決定逃亡。
2013.06.03 冤獄平反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救援陳龍綺,向台中高分院申請再審,請求法院
調取電泳訊號圖。
2013.12.05 刑事警察局以最新23組Y-STR重新鑑定DNA,結果排除陳龍綺。
2013.12.12 台中高分院開啟再審
2014.03.26 台中高分院判決陳龍綺無罪
資料來源:冤獄平反協會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DNA申冤專線:02-23676578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75號10樓
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 人父冤淪性侵犯五年 帶妻女逃亡揭司法黑幕
新聞網址 https://is.gd/00A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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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家一生都亂了套 最後完全不用賠償
鬼島司法好棒!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2-25 12:49:00正義人士:性侵還能判無罪 司法敗壞!
作者: MotleyCrue (克魯小丑) 2015-12-25 12:50:00
台灣法官 廠廠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2-25 12:50:00正義人士:這是在教人性侵被告只要用力逃 幾年後就能靠證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5-12-25 12:50:00
這種司法品質,鄉民支持死刑好棒棒
作者: saisai34 2015-12-25 12:50:00
憑什麼不用國賠?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5-12-25 12:50:00不排除混有....DNA 理論上八卦鄉民全是嫌疑人
作者:
LoveIvy (妖夢)
2015-12-25 12:51:00司法本來就該改革 亂判的法官跟濫訴的檢察官都該逞罰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5-12-25 12:51:00這法官真的北七 沒把八卦版全抓下去判有罪
作者:
ab2326764 (☠┌( ̄◇ ̄)┘☠)
2015-12-25 12:51:00鬼島法官只會考試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5-12-25 12:51:00從近年幾次死刑冤案的結果無罪判決來看 大概會是這種反應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5-12-25 12:51:00檢察官跟法官都是笑話 這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嗎
作者: needspace (愛情也需要一點私人空間) 2015-12-25 12:52:00
謝謝記者把人冤屈寫出來
作者: ltjfw2012 2015-12-25 12:52:00
民退黨立委116就執政了 卻拖到11月才立法 效率甚慮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5-12-25 12:53:00真正性侵的,可能損失還比較小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12-25 12:53:00一句[不排除]~~當初法官也真神邏輯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5-12-25 12:53:00法匠:一群法盲 敢懷疑司法?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2:53:00人家是法棺揶! 高高在上, 大家都要叫法棺 your Honor喔!
等一下...那DNA排除法就是不管是不是你...只要你在
作者:
closeryu (closeryu)
2015-12-25 12:54:00法官超爽的啊 照以前的判例判就好
作者: ByMyWILL (IMusT) 2015-12-25 12:54:00
司法再不改革,真的很恐怖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12-25 12:54:00
鄉民:怎麼沒死刑就地槍決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2:54:00連女森也不敢要男生叫她your honor了!
作者:
poi96300 (天阿poi)
2015-12-25 12:54:00台灣名產:恐龍法官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2:55:00有沒有法官判錯的事啊??
作者:
F0314 2015-12-25 12:55:00司法真的要改革 這些只會讀書的法官應該要退場
作者: mbttar25 (nn) 2015-12-25 12:55:00
當初的法官不用負責嗎? 亂判都沒事?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5-12-25 12:55:00鬼島法官:你認罪我就小判 你不認罪就關到你手抖漏尿
作者:
closeryu (closeryu)
2015-12-25 12:56:00我記得我當初文理科全考 一類分數也上台大法律啊 超easy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12-25 12:56:00法官很多深藍的啊 走後門進去的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2:56:00推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5-12-25 12:56:00鬼島法官:認個罪罰點小錢就沒事了 死不認罪你就完蛋囉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12-25 12:56:00
要上台大法律很容易 是畢業後的國考很難
作者:
kop5236 (想ç 帳號的人生online)
2015-12-25 12:57:00鬼島腦袋裝醬糊的垃圾法官
作者:
closeryu (closeryu)
2015-12-25 12:57:00班上一堆廢物 數乙也是輕鬆滿分還好吧 不就背而已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2:58:00這就是沒有無罪推定吧 當時的DNA判別還不精確 不能確定誰有幹誰沒有 就把在場的全算進去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2:59:00深藍? IBM許峰雄團隊表示......
作者: infor (pty) 2015-12-25 12:59:00
哪個法官檢察官辦的 以後定罪率低就該啟動是否汰除
作者:
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
2015-12-25 13:00:00說你有罪就有罪,以後申請重審的都不給過就沒事了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3:01:00your honor 法律的貞操怎會錯? 難道被抽插後被噴滿水交了??
ㄏㄏ臺灣法官那麼好當,看看國外律師要當幾年才能考法官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2-25 13:03:00
全台灣有一萬五千人強姦過被害者的概念 賺翻了
鄉民又在無知了,不能排除有是因為dna鑑定完是機率的結論,難到現在鑑定結果會有肯百分百肯定是的答案嗎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12-25 13:04:00
念法條念到腦袋壞掉 都不知道檢驗有極限在
應該叫那個法官賠 醫生醫死人都要賠了 法官?沒我的事
作者:
icemon (阿斯猛)
2015-12-25 13:06:00不是無罪推論?
作者:
washltz (羊)
2015-12-25 13:07:00權力越大責任越重 法官例外
作者:
gingiby (gingiby)
2015-12-25 13:07:00法官誰敢得罪 鬼島無人可以制裁的了 判錯就一句恐龍法官帶過 你奈他何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3:08:00我記得這個有拍紀錄片 我有看完 好看 會想哭
1萬7000/2500萬的機率不是他體液,單看當時鑑定結果要判無罪很難吧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12-25 13:13:00
所以嫌犯到底是誰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3:13:00我記得是他有個DNA 該體液內沒有 但當時檢查技術沒那麼好
對當事人只有有罪跟無罪的差別...講1萬5千人的機率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3:14:00嫌犯很多人 是輪姦吧 他當時在場 所以被算在內
作者: haleny (舞月光) 2015-12-25 13:15:00
法官應該要有責,不然都怠惰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5-12-25 13:16:00檢驗本來就有極限 最好都給法官有罪推定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5-12-25 13:16:00早說臺灣一堆垃圾法官
他應該也只有DNA的報告,並沒有其他物證跟證人有指控他有參與性侵...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3:17:00作者:
yen620 (傻子阿彥)
2015-12-25 13:18:00為何無法公布法官姓名?
作者:
taretare (だいじょうぶ できる)
2015-12-25 13:18:00為何體制沒有民意代表,來專審恐龍法官呢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12-25 13:19:00二審三審的法官真缺德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5-12-25 13:21:00所以要推司法改革 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檢察官
作者: knetlalala (housekeeping) 2015-12-25 13:21:00
其實判決書就找得到法官名字了..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3:22:00人家法棺耶! 比女森還要嬌貴一百倍, 貞肏不能失去的喔!
作者: youh2031 2015-12-25 13:23:00
所以法官亂判毫無罰責?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3:23:00台式司法貞肏
作者: TinWay (Tin) 2015-12-25 13:24:00
鬼島法官比神還強!!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12-25 13:26:00沒有東西可以制衡法棺啊! 沒有人管得了的東興,不亂才怪!
作者: kobelouli (高速PCB) 2015-12-25 13:26:00
亂判的法官絕對要找出來!!
作者:
taretare (だいじょうぶ できる)
2015-12-25 13:29:00說好的三權分立,結果司法亂判無人能管
笑死那如果者次重驗還是不能排除有的話,百萬分之1機率,鄉民要判有罪還無罪?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12-25 13:31:00我們偉大的法律人要不要再出來秀秀下限阿?位啥法盲都不會犯的錯誤,"菁英"法律人會犯呢?是因為這些法律人比正常人更無恥更賤呢? 還是更蠢呢?
作者:
btmep (色相世界現狂癡)
2015-12-25 13:34:00理論上三權分立互相制衡 不過台灣司法怎麼判都拿他沒皮條
作者:
roka (吃狗肉)
2015-12-25 13:38:00鑑定技術不夠先進,所以是理工宅的錯。
作者:
roka (吃狗肉)
2015-12-25 13:40:00八卦賤民在這叫破喉嚨也還是尊爵不凡法律人的俎上魚肉 嘻嘻
理組那麼厲害怎麼不去考法官?只要修幾個法律學分就可以啦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3:42:00就跟廢死理念一樣 法官有guts一點 被噴也要判無罪阿 無罪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15-12-25 13:43:00推定嘛 這是你法官該承擔的 雖然很辛苦啦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5-12-25 13:47:00文組本來就白癡多 連無罪推定都不懂辛普森案99%鑑定吻合李昌鈺博士出庭作證 證明還是有1%可以排除刑事庭照樣做出無罪判決更何況本案是有一萬多人的DNA都吻合最好全台灣一萬七千人都輪姦那女的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5-12-25 13:51:00但這件事剛發生的時候. 酸民肯定支持判死刑Y
作者: AnonFire (無名火) 2015-12-25 13:53:00
所謂白的比黑得更恐怖大概就是指這樣吧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2015-12-25 13:53:00每次判決書出現一句「受害人指證歷歷」然後事隔多年沒憑沒據 法官硬要栽贓被告性侵「指證歷歷」到底是什麼構成要件?可以直接有罪推定?看一下秦偉案子也是一樣 「受害人指證歷歷」看了快笑死!十多年前的事情 根本沒憑沒據也敢把秦偉求刑41年?好一個「指證歷歷」!
乖乖被抓,現在就爽爽領冤獄賠償金,也沒有一屁股債啊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12-25 14:01:00我想應該隨便找個理由判樓上死刑,你就乖乖赴死就好囉
作者:
z0328 (科學小飛俠)
2015-12-25 14:09:00五年的人生……QQ
作者: kenny112402 (kenny112402) 2015-12-25 14:13:00
幹賃娘垃圾法官
作者:
miliq (小白馬出城去)
2015-12-25 14:16:00法匠會被人看不起不是沒有原因
作者: iamsosorry 2015-12-25 14:28:00
垃圾法官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15-12-25 14:43:00毀人不倦,邪惡的正義
作者: wulaw5566 2015-12-25 14:47:00
台灣司法不意外
這就是文理組的差別啦,連不排除是啥意思都不懂還嘴,
QQ【組成「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想給那些還在磨難中的受冤人...】 好人推~
作者: GABA (asdf) 2015-12-25 15:00:00
結果法官是誰都沒說...恐龍盛行自己有沒有推一把
作者:
hqu (小毛氈苔)
2015-12-25 15:02:00人家毀你一生。你還裝沒事。活該被欺負。
司法改革和廢死與否是兩回事吧!雖然我很支持法官也要責任制
作者:
TZofHES (TZ)
2015-12-25 15:15:00這法官是誰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12-25 15:19:00推,借轉公民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