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則報導為蘋果日報 2016/12/25 12:09發布,是刑事冤案相關報導,提供給關心
中華民國司法相關議題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Nq-AlW ]
作者: kaka7788 (卡卡7788)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人父冤淪性侵犯五年 帶妻女逃亡
時間: Sun Dec 25 12:48:07 2016
(更新:新增DNA Y-STR 鑑定技術小檔案)
「所有在場的人都說我沒有,只有一個不在場的法官硬要說我有!」每次講到這裡,就可
以感覺他逐漸升溫的怒火,可以看見他收起笑容,表情僵硬,可以知道他心跳加劇,血壓
飆升,而前一刻他還在跟你有說有笑著。那件冤案是他難以平復的痛,即便已經平反兩年
多。他是陳龍綺,是台灣第二位經DNA重新鑑定,獲得再審改判無罪的幸運兒,第一位則是
早已枉死的江國慶;但在成為史上第二位幸運兒之前,陳龍綺卻是因鑑定技術不足、無法
排除涉案而被定罪的倒霉鬼。
直到今年11月1日,立法院才剛剛通過「刑事案件確定後去氧核醣核酸(DNA)鑑定條例」
,簡單來說,就是刑案因DNA鑑定被判有罪者,若有新的鑑定技術或方法,可以申請重驗D
NA。讓這個制度可以立法的其中一個關鍵人物就是陳龍綺,他用他悲慘的遭遇催生這條看
似常理的法案。
陳龍綺的案子相當離譜。2009年3月25日凌晨,他的室友和幾個朋友找傳播妹回來喝酒,陳
龍綺先行離開去接老婆,事後才知傳播妹被性侵告上法庭。原本都以證人出庭,想不到一
紙鑑定報告下來,寫著「不排除混有關係人陳龍綺DNA」,他立刻淪為被告,一路從一審有
罪到三審定讞,被判乘機性交罪四年有期徒刑。陳龍綺氣憤地說,「鑑定報告不能排除我
的,但也沒說有啊」,所有的當事人都沒有指控他,但法官就像早把他的判決書寫好一樣
,任他怎麼喊冤都沒用。
收到判決書的那一刻,他就決定逃亡了,把生意正好的海產店收攤,為了怕牽連妻兒、他
跟老婆辦理離婚,再規定女兒不能再叫他爸爸、必須改叫「阿伯」,然後,用一台小貨車
載著一家大小和全部家當,就此亡命天涯去。離開台中,他們一路往南,沿途躲藏,終於
在高雄找到藏身處。他租了兩間房子要跟妻女分開住,但她們怕他尋死、不敢讓他獨處。
一家人窩在一間小公寓裡,每天擔心害怕警察衝進來抓人。暗無天日的日子過了近3個月,
才出現一線曙光。 陳龍綺向當時剛成立的「冤獄平反協會」求援,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來
救援他;請教專家後發現,用DNA「電泳訊號圖」可以推斷人數將他排除;律師團以此申請
再審,即使歷年來申請再審成功的機率只有千分之五,想不到法院居然接受了,更幸運的
是,刑事警察局引進更新的DNA鑑定技術,一驗下去直接排除。終於,在2014年3月25日,
台中高分院判還他無罪,結束了他一年的逃亡生活和五年的冤屈。宣判的那一刻,法官唸
完「陳龍綺無罪」就快閃,他甚至還來不及高興,心中只想著:「全家給你耗五年,你只
還我五個字,然後什麼責任都不必負!」。
很多債主看了新聞,打電話來恭喜兼討債,卻得到令人錯愕的答案:「我沒錢可還」,陳
龍綺說,因為他沒有被關進牢裡一天,所以國家半毛錢都不用賠!「你還我清白了不代表
我沒事了,我還在還你對我造成的傷害!」,陳龍綺說,因為一個離譜錯判,他被迫關店
慘賠兩、三百萬,逃亡期間的盤纏也是一筆,這些都是天上掉下來的債。日子安定後他努
力工作還錢,現在他在市場賣小卷,還要兼幫人清洗衣機和冷氣,有時想起那些錯判他的
法官,情緒還是會激動起來。這些幾乎要把他一腳踢進坑埋起來的人,被打臉之後,一句
抱歉也不用,「現在還是天天上班,天天害人」!
但終究陳龍綺沒有變成憤世嫉俗的人,他轉過身去面對這塊司法最黑暗的角落,投入大量
時間擔任協會的志工,協助冤獄救援。從他的臉書活動可以發現,若不是去賺錢,就是去
平冤,像一支兩頭在燒的蠟燭。因為他的案子,讓立委修法填補漏洞,通過了「DNA鑑定條
例」,適用這條法案的人很少,但用到時就會知道它的重要。有感社會上還是很多人把被
冤枉的人視為罪犯,他組成「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想給那些還在磨難中的受冤人,一
個互助扶持的地方。義務律師團主席羅秉成說:「陳龍綺案就像一顆小石頭,無法撼動司
法體制的高牆,甚至連裂痕可能都沒有,但他至少敲出聲音了」。現在的陳龍綺,還在丟
石頭,一顆接一顆,要丟到高牆後面的那些人,被吵醒為止。(沈君帆、侯世駿/ 高雄報
導)
DNA Y-STR 鑑定技術小檔案:
STR基因存在22對常染色體中,也存在第23對之Y染色體上,因此Y-STR基因被作為鑑定男性
身份的專屬系統。過去,鑑定Y染色體的STR只能做到17組基因型別,對混合行證物的鑑別
力較差; 2013年國際間開始使用23組基因型別的鑑定系統,可相對提高鑑別力。以陳龍綺
的案子為例,用17組Y-STR鑑定技術,全台灣會有一萬5000「不能排除」的嫌疑犯;改用2
3組Y-STR鑑定技術,嫌疑犯只剩一千多人,陳龍綺「幸運地」不在這一千多人中。(資料來
源:冤獄平反協會)
陳龍綺冤罪平反大事紀
2009.03.25 事件發生
2010.01.08 DNA鑑定結果,17組Y-STR不排除混有陳龍綺
2012.01.20 台中地院一審判決,陳龍綺乘機性交罪有期徒刑4年。
2012.11.06 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有罪,駁回上訴。
2013.03.07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陳龍綺有罪確定。陳龍綺決定逃亡。
2013.06.03 冤獄平反協會組成義務律師團救援陳龍綺,向台中高分院申請再審,請求法院
調取電泳訊號圖。
2013.12.05 刑事警察局以最新23組Y-STR重新鑑定DNA,結果排除陳龍綺。
2013.12.12 台中高分院開啟再審
2014.03.26 台中高分院判決陳龍綺無罪
資料來源:冤獄平反協會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DNA申冤專線:02-23676578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75號10樓
蘋果日報
新聞標題 人父冤淪性侵犯五年 帶妻女逃亡揭司法黑幕
新聞網址 https://is.gd/00A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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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家一生都亂了套 最後完全不用賠償
鬼島司法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