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李明哲案起訴書全文逐字稿

作者: ihcaoe (Ihc)   2017-10-17 21:31:56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標題: Re: [情報] 李明哲案起訴書全文逐字稿
: 時間: Tue Oct 17 00:01:00 2017
:
: ※ 引述《ihcaoe (Ihc)》之銘言:
: : : 但亦可觸犯該國法律
: : 起訴書裡,中國把fb也納進去了
: : 5、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明哲通過QQ空間、臉書(facebook)、微信等社交網絡平
: : 台,大規模散播誹謗、抨擊中國政府和國家社會制度的圖片和文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
: : 權。其中,使用QQ空間發布300餘篇原創和轉載圖文,被瀏覽5萬餘次、轉載2000餘次、評
: : 論400餘次;使用臉書發布40餘篇貼文;使用微信在境外資訊交流群、境外資訊討論群、
: : 海島風雲、公義義工群、群英會等微信群發表大量文字、語音。
: : 有納入FB,FB的公司/主機/網站都不在中國
: : 代表他們不是用「公司/主機/網站所在地」,而是用「犯罪結果地」
: : 所以才要阻止中國擴張解釋管轄權
: 順序問題
:
: 這裡的facebook並沒有說出是事前主動調查的
:
: 還是過程中李自己主動供認的問題
:
: 而且其中FB文章亦不是作為本次起訴的主要或單獨證據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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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和QQ微信微博並列作為網路上有文章證據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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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2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明哲通過QQ空間、臉書(facebook)、微信等社交網絡平
台,大規模散播誹謗、抨擊中國政府和國家社會制度的圖片和文章,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
權。其中,使用QQ空間發布300餘篇原創和轉載圖文,被瀏覽5萬餘次、轉載2000餘次、評
論400餘次;使用臉書發布40餘篇貼文;使用微信在境外資訊交流群、境外資訊討論群、
海島風雲、公義義工群、群英會等微信群發表大量文字、語音。
這裡的等很明確是且的意思
QQ空間且臉書(facebook)且微信等
不是或
*QQ空間或臉書(facebook)或微信等
所以說不管是不是李招認的
中國很明確的把FB貼文當作證據之一
也就是說「鼓吹中國多黨執政」不一定要po在中國的網站上
而是不特地網站就能起訴
: 而且還是老問題
:
: 我在國外ptt上罵你 我返國你能不能用於舉證的問題
:
: 再例如wikileak 主機和創辦人都不在美國 甚至連所紕漏的犯罪地都不在美國
:
: 創辦人亦被美國通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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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理解的屬地主義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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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屬地主義並不僅限於當事人的空間位置
:
: 亦包含事發地點 受侵權人/物/國的地點
:
沒錯,中國用「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是因為主張「在不特地網路鼓吹中國多黨執政」,中國被侵權
所以中國有管轄權
這樣管轄權就被中國大大的擴張
任何一個人在不特地網路上都有被中國起訴的風險
大大危害到言論自由
所以才需要大家重視這個議題
: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10-17 22:01:00
其實討論這個很微妙,光是鼓吹民主會被定罪就...xd中國就是想動手而已@@
作者: ihcaoe (Ihc)   2017-10-17 22:08:00
對呀,李還要說「思想錯誤」。今天在中國會被抓,下次
作者: SIDK2815 (SIDK2815)   2017-10-17 22:08:00
是啊,不是被起訴「謆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是更重的「顛覆國家政權罪」
作者: ihcaoe (Ihc)   2017-10-17 22:09:00
在別的國家還能用司法互助把我們引渡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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