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二讀 勞工特休未休完可遞延到次年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8-01-10 11:08:48
【媒體來源】
中央社 2018/01/10 08:48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王承中台北10日電
【新聞標題】
立院二讀 勞工特休未休完可遞延到次年
【完整內文】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二讀勞動基準法第38條條文修正草案,勞工特休未休完,可經勞資
雙方協商遞延到次年度。如果次年度或契約終止時,仍未休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院會約在凌晨5時57分,進入勞基法第38條條文修正草案討論,接著朝野立法委員發言近1
小時30分後,約在8時20分表決,出席102人中,66人贊成、36人反對,通過民主進步黨立
法院黨團再修正動議。
現行條文規定,勞工的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二讀條文新增規定,勞工的特休假,在年度終結未休的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可遞延到次
年度。如果次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
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1070110
【新聞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1100029-1.aspx
【備註心得】
本則內容為 立院臨時會二讀通過勞基法第38條修正案。現行條文規定,
勞工的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二讀條文新增規定,勞工的特休假,在年度終結未休的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
可遞延到次年度。如果次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本報導為勞基法修惡相關新聞,提供給關心本議題的版友參考。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1-10 12:44:00
一輩子都休不完的特休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0 14:23:00
坦白說,滿多想出國的同事會想把特休累積多一點...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1-10 15:27:00
也要看公司啦,台灣有不少事情做不完就打卡下班後回位子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0 16:59:00
這就是問題啊,我看到連做免洗職缺的都不敢檢舉公司...這種情況下檢舉機制再好也是白搭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1-11 11:41:00
更別提檢舉機制爛到爆炸,平均罰則2w真是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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