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法就這樣被你汙衊,就來平衡報導吧。
首先,我從5/1開始請婚假到5/20
在那之前,該連絡廠商的我聯絡了,該貼的發票我貼了,沒有堆積什麼,我問心無愧。
假期結束後,一兩百件的案子,代理人只做了一、二十件
我二話不說開始把案子一一處理,代理人造成的麻煩或錯誤我也沒說話地弄好了
暑假要辦檢定一事你完全沒告訴我 很多案子也是我請婚假時動支的
若真的這麼急 為何不趕快處理?
我回單位後,若業務單位告知案子急迫,我就優先處理
我沒說的是 業務單位跟我聯絡時 許多人都說 五月時就拜託過代理人請他先幫忙
但代理人照樣放著沒動 身為主管的你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現在才說案子都卡在我這導致經費不能動?
你完全沒有責任?
再來請假部分,我的生理痛曾經痛到在馬桶上暈厥,也曾經一天吃六顆止痛藥
記得處務會議時,你還跟大家說過,若大家有需要,生理假是法律規定
然後私下告訴我,不用管別人的流言蜚語,因為他們可能也不明白生理痛的痛苦
現在我完全相信別人告訴我的,你就是見鬼說鬼話那種傢伙
還有,我婚假回來後就告知你我要離職
期間請的兩次補假都是假日來上班應得的,半日病假是我頭痛到要爆炸了,並未請事假
在攻擊別人之前,要不要先搞清楚狀況再發言?
再來是轉職部分
轉採購跟我之前薪水相比一個月只多了1080元 且前手還去世無人與我交接
但我卻選在會計年度即將結束 最忙的期間參加甄選 並自己摸熟大多數業務
當時與我競爭甄選的另一人 職等比我低 理應是由我優先接下新職位
且當時你告訴我 因為知道我對原本的職位沒有熱情 早已萌生離職念頭
而且你相信我的能力 希望可以藉由新職位讓我有更大的成長與發揮 我心存感激
沒想到現在事情被你扭曲成這樣
還有 年底我為了不讓你被主計追殺 身兼兩職
幾乎每天加班到九點十點 就只是為了將兩邊業務弄好 我有領加班費嗎?
你應該也很清楚我絕不是為了那區區的一千多塊專業加給
畢竟單位辦活動時 津貼一小時一兩千塊我都不願去做了
再來是公文部分
當初那份公文發文日期我早已離開原職 卻因文書不知發給誰而由我收下 這合理嗎?
我當時並不想造成文書的困擾 因此也沒及時反應
後來的約僱人員說難聽點 是智力與能力皆不足之中度殘障人士
業務幾乎是我及組長幫他完成 加上年底我本身的業務都處理不完了
根本沒有心思也不敢將文交由他辦理
我想我犯的錯除了將文壓著就忘了移交以外 還有心太軟了 不應把事情攬在身上
以為大家會將心比心地體諒
另外 收到那份文的同時 我便口頭請示過你該如何辦
你說要再通知其他處室開個會 通知到最後也只是說說
這些細節你為何都跳過不說?
再來是離職日期部分
當初我非常堅持要6/3離開 你說人事交接不及 要再想想
後來提出要我多做一個星期
我想板上大家都不是笨蛋 既然要做到星期五 離職日當然要押下星期一
若大家覺得這點我很貪 那我也認了
最後 身為一級主管的你 在我今天最後上班日的下班前兩小時
才開始與我談交接的問題 並對我的交接清冊內容不滿
但我這星期初就已詢問過到底是誰要與我交接 你根本沒有回答
今天你口口聲聲說已"體諒"我 並未跟我點保管財產 我並不擔心跟你點啊
只是你有安排時間與交接人跟我盤點嗎?
交接清冊照你的建議重寫一份 公文也歸了檔 你卻要我將所有尚在流程中的購案一一敘明
到底要敘明什麼?
待估價的 已通知廠商的 待貼發票的 我都可以與你交接
但要一件一件書面敘明是哪種做法請問?
其他六月中要到期的、新任承辦可能不了解的例外案件我都辦完了也在清冊中敘明
核銷完畢的購案也全數移交完畢 剩下就是一般流程中的購案了 這樣你還不滿意?
最後 你偷記我的批踢踢帳號 並將我的私事公開挾怨報復
請問板上的大家若有這樣的主管會很開心嗎? 我只覺得噁心
難怪機關內的人對你的個人評價都很糟 畢竟你就是個雙面人 眼中只有利益
可能你誤會我了 以為我會乖乖地任你抹黑 我只好跳出來平衡報導了
※ 引述《anthro28 (螞蟻)》之銘言:
: 要上板討拍之前,怎麼不想想你自己幹了什麼
: 你從四月底請婚假請到五月20號
: 回來又跟主管請病假事假生理假,整個五月你上班有超過五天嗎?
: 5/20你回來上班才跟總務主任說要離職6/3走,還說查過法規沒規定要30天前提
: 暑假學校要辦檢定,計畫經費要請購全卡在你那邊沒動
: 前任採購過世時你財管自願轉接採購,只為那幾千塊專業加給
: 如果你不亂接,現在採購空缺早就搞定了
: 七個月前當財管的文都沒處理,還怪人家惡意刁難?
: 你所有津貼獎金該拿都拿了,享盡公務員該有的權利福利
: 叫你盡點義務,有很超過嗎?
: 連你寫6/9離職,都是為了賺周末兩天薪水,
: 看看你前面文章在那邊算,不會讓人覺得吃相難看?
: 當你在罵這個體制腐敗醜陋時,想想自己是不是也一樣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