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敢再搭飛機」 許瑀婕盼調回高雄

作者: paul324 (冬城飛雪)   2014-07-27 15:02:32
有許多人說法理不外人情,
那讓我們來思考一下以下這些情況:
1.長期被家暴的妻子某天忍無可忍殺死丈夫
法官應該如何判決?
A.仍依殺人罪判刑
B.丈夫根本是個人渣,沒有人權可言,非刑法保護對象,判決殺夫的妻子無罪
2.某位國考考生準備國考數年,
終於覺得把書念得融會貫通,
今年有很大的信心可以考上,
但卻在前往考場途中不慎肇事,
惟撞擊力道不大,
被害人傷勢亦不重沒有生命危險,
於是他加速駛離現場參加考試,
但仍被獲報的警察攔了下來當場逮捕,
他向警察說明了上述狀況。
警察應該如何處置?
A.仍依法解送警局製作筆錄,依肇事逃逸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B.先放行讓他去考試,之後再傳他到案
3.某位公務人員在趕往商調面試會場的途中,
因為預估所需交通時間抓錯,
眼看就要遲到,
正好前面有個秒數頗長的紅燈,
他看了左右路口確認沒有來車後迅速通過路口,
但被在路口值勤的警察攔了下來。
警察應該如何處置?
A.依法開罰
B.情有可原,公務人員何苦為難公務人員,且未實際造成道路交通危險,不罰
(先假設行政罰法沒有情節輕微得免罰條文的規定)
如果仍有人認為應該採取B.做法的,
大概也不用繼續討論下去了,
若是凡事只要情於理說得通,
法律及法規的規定就可以直接無視,
那也不需要法律的存在了,
反正一切都是人民情感為依歸。
當然,
法律是人類訂出來的,
目的是追求人類整體的最大利益,
終究只是一種手段,
如果有不合理或不合時宜的地方,
當然應該要隨時檢討修正。
但這部分應該要循正規的立法和修法途徑處理,
而不是部分人說"這樣的規定不合理,太僵化了"就可以拒絕適用,
法律的存在是提供一個公開客觀的標準,
可以去適用於社會上發生的各種形形色色的案件,
如果沒有了這樣公開客觀標準的存在,
這個本來就已經存在很多不公平的社會將會有更多不公平。
回到爭議案件本身,
我想許多人的想法都不是要求當事人"絕對必須在澎湖綁滿六年",
而是不贊同在"沒有合法依據"的前提下進行這樣的調動。
發生了這樣的案件剛好是讓我們重新思考,
是否需要就特考限制轉調就某些特殊必要情況下做出例外規定的機會,
(當然訂出來後也可以溯及既往適用於本案)
這樣的規定至少會訂出一個相對客觀的標準,
讓以後達到這個標準的人都有機會適用,
這樣才公平,
不是嗎?
否則今天這位當事人只因為空難事件曝光度高就可以獲准調動,
許多遭遇其他不幸也有類似需要的人卻沒辦法,
這看在他們眼裡會作何感想呢?
最後,
本案中如果採用借調方式固然理論上合法,
但借調這個作法本身就很有規避限制轉調規定的嫌疑,
實務上也很少出現綁約期間的人被借調到綁約機關以外服務的情況,
這種做法本身確實有很大的問題,
我覺得銓敘部有必要加以重視,
要嘛就乾脆廢除一切考試轉調限制避免爭議,
不然就要禁止這種刻意規避的做法,
否則考試法的規定根本形同具文,
只要背後有大山就可以無視了。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4-07-27 15:05:00
前篇的函示 將借調的做法 與之封殺 這次看考試院如何解套我想主計總處大概沒看到這篇最新的函示 就隨口答應了借調期間不算在服務年限 有夠狠等到他快退休的最後幾年 再來補足服務年限吧這也符合法規的限制 也考量當事人的情況 到他退休的那幾年重大創傷症候 應會比較得到紓解其他人受服務年限限制的人 也比較沒話講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7-27 15:59:00
推 行政機關無視法令規定可是法西斯誕生的溫床法令可以修正 但是法令沒修正就硬幹 那還要法令幹什麼民主國家不就是利用法令來拴住國家這隻大怪獸嗎?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7-27 16:35:00
吃撐了
作者: defenders (right)   2014-07-27 16:46:00
台灣=人治>法治
作者: secret7710 (好麻煩)   2014-07-27 17:03:00
一場正義的思辯之旅
作者: PekoCute (^^)   2014-07-27 17:11:00
法治國家 依法行政
作者: yachun28 (王傑加油!!)   2014-07-27 17:38:00
就廢掉限制轉調年限好了...順便廢掉地方特考
作者: smartlin2001 (妳讓我看見美麗的世界)   2014-07-27 18:34:00
臺灣的法律遇到學生也會轉彎
作者: rhealin (rhealin)   2014-07-27 19:50:00
修公務人員考試法,訂個許瑀婕條款。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4-07-27 22:50:00
其實我蠻推你尋法制化解決的觀念,確保萬世千秋,但是例子可以舉再好點,發生空難的她是犯了你口中的啥法,只不過提出自己的夢想,貴人願意幫助圓夢,自然會讓法轉彎,但別把人家的不幸,當成是她自己願意的不過比起一些人,人家還躺在醫院,就預設之後好了會搭機出國玩,目前是裝死的心態是健康許多,再推你一個尋正規修法途徑解決,法還不是照樣轉彎了,看來大家還是務虛不務實。那些看不爽,惡狠狠的眼紅人,還不是把人往死裡鞭漏洞填補的程度的確不一樣,但看在那些推文會推:他就是想爽,搭機恐懼只是藉口的人眼裏,照樣鞭死他,我不知道為何傑森吳的恨意可以這麼大
作者: onaconflict (咕嘰呱呱)   2014-07-28 11:37:00
推這篇 政府不是最愛說依法行政? 如果行政依循的法律又會因人轉彎,那民主政治的相互制衡就只是拿來說嘴的工具?
作者: gary886 (天佑日本)   2014-07-29 00:14:00
完全同意 不能因墜機事件曝光度大就例外處理,應法制化解決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4-07-29 13:39:00
,.
作者: smallkuli (鵰魚燒)   2014-07-30 01:43:00
推這篇,講的真好!
作者: lovelaura (同理心)   2014-08-01 09:55:00
我覺得有些網友所認為的「不近人情」頗為矯情,換位思考一下,今天你不是澎湖人可是在澎湖當公務員,或者有親人如此,再看看這個特例,還會這麼有「同理心」我就佩服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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