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文化單位舉辦宗教活動之適當性

作者: dog206 (dog)   2014-08-10 18:12:14
在某縣市政府文化單位待了一年多
由於縣市首長宗教信仰的關係
長官交辦了好幾次某宗教團體類似傳教的活動
補助超過百萬
且動員單位內很多人力
執行起來覺得很無奈
文化單位應該秉持中立之立場
宗教活動不應交辦給文化單位
(即使業務上有擦到一點點邊)
除了浪費大量金錢與資源
更壓縮其他更需經費支援藝文團體之生存空間
很不舒服的感覺……
作者: kuan1 (偶然)   2014-08-10 18:14:00
詩人嗎
作者: dog206 (dog)   2014-08-10 18:14:00
不是說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8-10 18:42:00
完全的中立,印象裡很難存在,靠選票上來的首長,視根基不同,偏好也不太一樣,如果一切為選票,文化單位不辦宗教活動,是新工處還是建管單位,會計單位適合承辦嗎?宗教不也是文化的一部分,您獨偏好藝文?經費其實受補助單位沒有嫌多的,您覺得該給哪些單位?同為藝文團體,您覺得能在國家劇
作者: dog206 (dog)   2014-08-10 18:47:00
因為那完全是公益活動,且不是立案登記表演團體,應社會局?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8-10 18:48:00
場演出,還是能租下巨蛋的值得補助,或在土地公廟前演出的單人布袋戲更值得補助?
作者: dog206 (dog)   2014-08-10 18:54:00
是因偏好"特定"宗教人民團體的活動,才覺得不妥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4-08-10 19:14:00
那些團體算不算老大票倉?有沒有能力舉辦公益行"文化"演出活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10 19:16:00
基本上呢,您的想法跟某個炸掉一條馬路的某市府沒兩樣某個市府團隊各單位,也都認為"石化管線跟他們沒關聯"環保也不管,工務也不管,交通局也不管,環環都不管的情況釀造今日的嚴重後果.當然,上面只是舉一個負面的例子回到正題,原PO要怎樣劃分"宗教與文化毫無關聯??"文化有所謂中立???而且,藝文團體也不一定只能跟文化局討補助,ok ?單從您認為"文化等於藝文",某種程度上就是"不中立"了
作者: memento55 (memento)   2014-08-10 19:50:00
宗教行政好像歸民政局?文化單位辦的宗教活動應該是保護無形文化資產而不是傳教活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10 19:53:00
宗教??民政局會不會也說.."企劃書寫文化,不甘宗教的事情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4-08-10 20:20:00
地方政府的業務就是這樣 宗教文化 宗教觀光 不須庸人自擾宗教表面上歸民政局 但牽涉到文化 觀光 ,文化局 觀光局 還是一樣照辦
作者: imaginefly (隨風飄逝)   2014-08-11 12:35:00
上面要誰辦誰就要辦……除非小主管推得掉…但這種如果能展現績效…也沒人願意推就是……
作者: ohjia (歡迎光臨我的餐廳:D)   2014-08-13 11:53:00
感覺很像東部某縣
作者: dog206 (dog)   2014-08-13 22:50:00
(咳......
作者: lorrainfu (依依)   2014-08-22 21:34:00
純噓某m,不要用片面觀點消費高雄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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