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公告
說明了:
1.受訓期間不計休假年資
2.隔年(105年)起休假依104年年資比例給假...
我去問了人事...他說也要問問看~
Q1:想請問...這是只針對初任公務人員的人嗎?
Q2:例如甲:原96年地特四等考取,97年3月初任公職至今目前年假14天~
(甲104年1/1起有21天)
假設甲後於103年地特三等錄取,104年3月至新單位報到...
那他104年當年的假是[x]天
那他105年當年的假是[y]天
那他106年當年的假是[z]天
請問xyz分別是?天
感謝先進賜教~T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