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104年起訓練期間不計入休假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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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保訓會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公訓字第10300040671號說明二意旨
http://www.nknu.edu.tw/~psl/new.file/103/04/103041102moe_csptc.pdf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9條第1項規定:「現職人員參加考試錄
取,具所占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者,
其占缺訓練期間之權益依下列標準辦理:……二、……(
二)其基於現職公務人員身分應享有之各項權益,依現職
公務人員有關法令辦理。」
是以,基於舉重以明輕之法理,依前開保訓會函釋主旨規定:
「既現職人員復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並採占缺方式實施訓練者
,如具該占缺受訓職務之法定任用資格並依規定審定後,
該段占缺訓練期間,可參加公保、退撫基金,以及採計退休年資(註:位階法律)」
依照前開訓練辦法,休假年資(註:位階命令)得比照辦理
但還是要保訓會發布函釋將銓敘部再次解(ㄒㄧˇ)釋(ㄌㄧㄢˇ)一次XD
※ 引述《koi01022 (法學大意狂人)》之銘言:
: 今天張貼的"104年起考試錄取人員"....公告
: 說明了:
: 1.受訓期間不計休假年資
: 2.隔年(105年)起休假依104年年資比例給假...
: 我去問了人事...他說也要問問看~
: Q1:想請問...這是只針對初任公務人員的人嗎?
: Q2:例如甲:原96年地特四等考取,97年3月初任公職至今目前年假14天~
: (甲104年1/1起有21天)
: 假設甲後於103年地特三等錄取,104年3月至新單位報到...
: 那他104年當年的假是[x]天
: 那他105年當年的假是[y]天
: 那他106年當年的假是[z]天
: 請問xyz分別是?天
: 感謝先進賜教~T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