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6 (h6)》之銘言:
: Q2 A1職系可調任B3 C4 D5職系 若調到B3職系
: B3職系可調任B1 B2 B4職系 下次商調是否只能選這3個+原A1 ?
: 原本A1可調任的C4D5就不能選了?(因為非"本職組現職"人員)
: → maniaque: 同一職組內不需要再加註相互調任,因為本來就可以調任 10/16 17:58
: → maniaque: 若A1可調 B3 C4 D5 ,現職若到B3,那當然還是可用A1去調任 10/16 17:59
: → maniaque: 職系表???那是機關內部職務歸系資料,不是公開資料. 10/16 18:00
: 只要
: 銓敘過的職系同職組都可以調嗎?所以範圍會越來越大的意思?
原則上是這樣。
首先要知道的是,已取得資格的職系,
並不會因為後續所占職缺之職系異動,而失去相關職系之任用資格。
假設某甲經考試錄取「土木工程」職系,
而後其轉任「經建行政」職系,並取得該職系資格。
嗣後某甲復又轉任「一般行政」職系,並取得該職系資格。
(至此,某甲共已獲得「土木工程」、「經建行政」、「一般行政」資格。)
某日,某甲自覺現職是超級大賽缺,再度興起商調念頭,
某甲現職之「一般行政」職系,理應不能調任「土木工程」、「經建行政」職系,
惟因某甲曾銓敘過該等職系,故仍可回任「土木工程」、「經建行政」職系。
而此時某甲是否具調任「工業工程」職系資格?
(土木工程職系與工業工程職系視為同一職組,但以本職系現職人員單向調任為限。)
在此答案是肯定的,因為某甲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故某甲得以「土木工程」職系資格調任「工業工程」。
希望有解決您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