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fa (持之以恆Q)
2014-11-05 10:38:34參照爬文後
如果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已考上公務人員
例如:
約僱人員已做2.5年,於105年2月1日離職,同天2月1日至新單位報到為公務人員。
約僱人員原保有的國旅卡、休假的年資累計,會一併帶進新單位。
1.國旅卡之權益會保留,不中斷補助額度。
2.約僱人員做了2.5年,將2.5年一併帶到新單位且休假年資會從2.5年起算
缺點:除了上述2項,其餘相關福利制度皆歸零重新起算,包括公保…
以上,個人提供的見解是否正確?謝謝!
作者:
mt580 (K.R )
2014-11-05 12:00:00不是只有約聘才能提敘?? 約僱只能算休假年資!!
那如果是12/1離職去新單位報到,明天可以在新單位領到今年全年的年終獎金嗎?
作者:
aafa (持之以恆Q)
2014-11-05 14:21:00回樓上.我前一機關任職至12/31。離職日期訂隔年1月1日後就能拿到年終了!是我前一機關的直屬主管幫我向出納組爭取..我這個不保證別的機關可適用.或許可詢問出納單位才會知道
作者: littlejun 2014-11-05 14:40:00
約僱人員有國旅卡嗎?
有國旅卡 跨年後有休假的都會有國旅卡(依勞基法的無)
作者:
aafa (持之以恆Q)
2014-11-05 15:12:00約僱大部份有國旅卡 但有的機關聘用約僱人員沒有享有國旅卡?
當年12/1在職就可以領到全額年終 不然就依比例基本上年終都會有,1/1離職是計算年資在用的 剛好滿1年跟爭不爭取沒有關係
作者:
lorica (lorica)
2014-11-05 23:45:00樓上a大應該不是真正的約聘僱,12月有在職1天就能把當年年資帶進來
作者:
aafa (持之以恆Q)
2014-11-06 10:59:00我前一單位是約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