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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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
保留年限如下:
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
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
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
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假設如果IF
有某甲雙榜
想說要看看哪一個比較好,給自己第二次機會。雖然選了另一個就回不去了
可否:先去考3.4月分才招考5.6月放榜的少數大(ㄒㄩㄝˊ)學(ㄉㄧㄢˋ)其後再去普考單位
報到,只用碩士身分對高考保留錄取資格,萬一發現苗頭不對,再行離職回去
接受高考受訓呢?
求解
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