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 小弟想要跟大家請教一個問題
主要是有一個友人遇到一個狀況是 , 於上下
班時段遭遇車禍 , 致無法正常工作
由於傷到的是頭部 , 一開始有請公傷假, 但
近期遇到一個問題是開始上班後仍因未完全康
復無法正常工作
本來希望能申請公傷未痊癒之延長 , 但遇到
幾個問題
1. 痊癒過程醫師診斷證明只肯一個月 一個月開
但是診斷過程需要申請很多檢查,變成一個月
到期後會有一個空窗期是到新報告出來前,沒
有診斷證明 , 必須不時回工作崗位 , 然後又
改請事病假直到新的檢查做完
2. 主管暗示要他請延長病假 , 而非公傷未痊癒
予以延長 , 然後才替他請職代
3. 主管暗示若不直接工作 , 則希望以2處理,因
當事人還在六個月實務訓期間 , 主管暗示動
考績會對其資格有一定影響 , 會擔心被免職
問題
而 2. 也會遇到 1. 的證明問題 , 有致電銓敘部
銓審司 , 想釐清一些規定權益以及了解是否職代
申請真的會受請公傷影響 , 由於致電過程有些訊
息對方透露須以人事為窗口溝通才能提供訊息
所以想詢問各位 1. 的問題是否有辦法解,而2.3.
是否有任何相關規定能夠保護或救濟,還有職代是
否真的要申請延長病假才可提出申請
由於生活費問題當事人不希望停薪 , 但若真的沒
辦法才會考慮是否設法申請延長病假(但被卡1.)
若真的不行 , 也只能考量留職停薪申請 , 但也
怕因 1. 無法順利申請留職停薪
想問各位是否知道有相關辦法處理這個情形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