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訓練期間改參加公保
http://udn.com/news/story/9/1797321
現行考取公務員者訓練期間都是自己投商業保險,考試院院會今天決議,公務人員考試錄
取人員訓練期間,由參加一般保險改為參加公保,以保障其參加社會保險權益。
考試院指出,102年考試院第11屆第244次會議決議,採分階段實施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未占缺訓練,為使占缺與未占缺訓練人員權益趨於一致,103年的考試開始,公務人員考
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一律參加一般保險。
不過,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身障特考錄取人員因參加一般保險,不計入
分配機關之員工總人數及身心障礙者人數,以致於須繳納差額補助費;加上一般保險保障
較少,有機關與受訓人員反映訓練期間保障不足。
考試院指出,考量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係屬轉銜成為正式公務人員階段,且
絕大多數受訓人員都及格成為正式公務人員,現行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有關該
等人員權益,也多採「比照」現職人員,因此決議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由參
加一般保險改為參加公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