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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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有效期間:105/07/05~105/07/11
僱用期間:至106年3月底(特考人員報到前一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或高中職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須具備機車或汽車駕駛駕照。
3.刻苦耐勞並可配合機關加班。
4.具交通工程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交通管制設施(號誌、標誌、標線及安全設施)之勘查、會勘、評估、設計
等業務之擬辦。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方式報名,
意者請於105年7月1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檢具下列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
2、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機車或汽車駕駛駕照
5.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逕寄本處規劃科黃皇嘉收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7樓,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工程員)。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支給(約新台幣33,908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