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umina (莉雅)》之銘言:
: 各位先進大家好:
: 在下有一事請教,首先提此案的來龍去脈:
: 機關有○○系統建置案,該勞務採購案於103年7月簽約,且已於104年2月驗收通過。
: 驗收人為A科長,此案有3個承辦人,原PO為第4任(104年9月底到職)。
: 因機關被M$公司追討某應用軟體版權,故A科長清查了機關的軟體版權。
: A科長發現○○系統建置案軟體授權不足,要原PO發公文向廠商追討,
: 並說原PO如果要不到就是瀆職,原PO因此心生恐懼,覺得有隨身攜帶錄音筆的必要性。
: 註:A科長當時說他不知道授權不足阿。
: 故A科長擬了一份word文件,電子郵件寄給原PO,要原PO照字面的意思打一份公文。
: 原PO雖然照打了,但有向法制單位說明原因,所以如願被退。
: 其實原PO並不想自己發這個公文,因為字面上的意思,都不是原PO的意思。
: 後來向A科長說,法制單位退文,並提出自己看法。A科長完全不聽,還是要發。
: 又寄了另一份word文件,並說與法制單位講好了,但法制單位的承辦人又退文給原po,
: 並說沒有跟A科長講好,從頭到尾沒討論...
: 請問原po是否mail回給A科長,法制科單位退文,請A科長自己發,還是其它較佳解?
: 註:內文有「請貴公司依原契約規定補足軟體授權,否則機關將依法追討。」等文字,
: 其實想改成主驗將依法追討……「機關將依法追討」是A科長的堅持,
: 法制單位承辦人覺得這樣不妥……。
: A科長永遠都聽不進承辦人(不止原po)的意見,講N次也沒用,只是浪費力氣..
: 同事說也不想看原po的笑話,是想要看看加一句:「本案相關事宜請洽A科長,電話...
」
: 看看A科長有沒有肩膀(不過同事已說A科長想也知道沒有,但是原po保證黑掉)
軟體授權不足:
科長恐涉驗收不實,但並非授權不足就一定是驗收不實,要看驗收記錄內容。
事後發現軟體授權不足,科長發mail給原po要求依word內容發文(先不談法制,沒談到退
件原因無法討論):
科長事後已做了初步的工作,就是要求發文,並已經有mail可以證明他有要求發
文。原po以為保留科長的mail可以保護你自己?講好聽一點是科長自己先擬文避
免增加你的工作量,講難聽一點,那是科長在留證據保護他自己好嗎!原po覺到時候有行
政怠隋責任的時候,是誰負的責任比較大。
改成主驗將依法追討?:
主驗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是於驗收時查核是否與契約、貨樣相符及不符時
之處理,驗收後才發現不符的處置是機關承辦人應該要去處理。所以改成
主驗將依法追討?主驗依什麼法追討?至於要不要去檢舉科長驗收不實?
我想沒人會那麼白目,有追討但追討不到的話,主驗自然會被相關單位收拾
,原po無必要當黑人。
原Po的科長把驗收當小事隨便驗,但至少知道自己有責任現在有要補救,
而原Po則是知道出事了只想撇清責任,但搞不清楚自己根本撇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