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竹縣北埔鄉市場管理員徵才

作者: herejoanne ( )   2016-08-19 16:45:19
網址http://goo.gl/19fda2
徵才機關-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人員-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管理員
職系-一般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有效期間-105/08/15~105/08/23
資格條件
1.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
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市場管理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綜理本鄉市場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及本鄉公有零售市場(新竹縣北埔鄉光復街30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05年8月23日星期二前將相關證件影本寄送本所,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
「應徵市場管理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還所寄送資料;
另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3.應寄送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實填寫工作經驗並附證明、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請
親自簽名或蓋章)、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
績通知書、獎懲令、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以上證件均為影本並以A4規格紙張列
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致影響錄取或審查結果,當事人自行負責。
4.寄送地址:31441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人事室
5.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
偶、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
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6.聯絡人:人事室楊小姐(03)5802204分機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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