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0 17:01:47※ 引述《ssying (限乘辣豬)》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1/1907845
: 年金政策不改革 年輕教師拒繳退撫金
: 「我們不要成為破產世代!」一群從70年次到80年次出生的年輕教師,自發性組成「年輕
: 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自發性團體」今天舉辦記者會,要求蔡政府合理改革年金制度,必須多
: 繳的退撫金應該溯及既往,讓舊制教師一起分攤,不能只要求在職教師多繳、少領、延退
: ,否則將拒絕繳交退撫基金。
: 蔡英文政府上任以來積極啟動國家年金會議,九月將端出年金改革方案。但一群自發性組
: 成的年輕老師則指出,政府改革完全沒有年輕人的聲音,擔心未來退撫基金若破產,將由
: 年輕世代背債。
: 今天共有10多名台北市、新北市的年輕中小學教師站出來,要求政府改革必須負起支付責
: 任,不要讓年輕人30年後退休時又說要再改一次。
: 在新北市任教職10年,35歲的林老師表示,她們是一群自發性來自雙北市現職國中小老師
: ,年紀最大只有35歲,都是民國85年8月1日以後當老師的人,即所謂「純新制」,已經沒
: 有18%的年輕老師,每個月必須繳交公保、退撫金兩筆錢,替未來退休生活做準備。
: 林老師計算,按照教師目前的提撥率,即本俸乘上2倍、乘上12%、再乘上35%。以她自己
: 來說,年資5年,目前公保每月繳交1千元,退撫金2500元,未來隨著年資加深,到退休前
: 的四、五年每個月就要繳交近4千元退撫金,滿30年,退休後繳多少拿多少。
: 另一名31歲的林老師表示,現在年輕教師繳的退撫金都進到退撫基金共同帳戶,先退的教
: 師可以先領,但和97年相比,當時在職教師20萬人,退休老師僅7萬人,現在少子化嚴重
: ,學校甚至不敢聘用超額教師,目前在職教師只剩18萬人,退休教師卻已達11萬人,退撫
: 基金的教育人員帳戶已經開始收支失衡,等於十年後一定破產;若要不破產,精算後,等
: 於一個教師每月要繳3.5倍,約7千元的退撫金「我沒有家要養嗎?」
: 新北市林老師也表示,希望新的年金改革政策溯及既往,也就是讓資深的軍公教前輩也能
: 補繳、回繳這20年提撥率不足額的部分,否則先退休的人先領,等於不足額的缺口都要由
: 年輕教師來承擔,很不公平。
: 「年輕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自發性團體」強調,政府財政有困難,教師也應該共體時艱,他
: 們「不想要占誰的便宜」,只希望政府合理改革提出新方案,不要讓年輕教師背債,否則
: 將會集結所有年輕教師,一起拒絕繳交退輔基金,自行推出新的方案
: 只希望政府合理改革提出新方案。
: 心得:
: 這不是世代對立,只是李來希等人要求年金改革不朔及既往,問題是:
: 少子化下未來人口變少,納稅人口也變少,會不會造成現職軍公教一直繳,以後領不到的
: 囧境,值得大家深思.
: 此外,不朔及既往會不會造成已退人員繼續領,現職軍公教[延退少領多繳]的情況?
: 至於信賴保護,大法官在釋717亦有闡釋,想看的人可以去找來看.
老師? 大概比較不懂法律跟法理吧......
邏輯懂不懂就不予置評.
若今天這些所謂抗議的 年輕老師群,
坐著時光機,時空回流到二三十年前,
退休法第一次大改革時.
他們也是會抗議的
那,大家應該知道了吧.
現在的李來希,跟那一掛在年輕世代眼中的 老輝訝公務員/老師
就是 二三十年前的 這些年輕公務員,年輕老師.
換言之,也就是說
二三十年前, 李來希那一輩,跟當年那一掛年輕公務員/年輕老師
被迫 不得不吞下 當時設計出來的
"可以讓年輕人為國家犧牲青春,換來的退休承諾"
(不然呢?? 要發不自殺聲明嗎? 要去變成 陳文成 嗎? )
現在,卻變成年輕世代眼中
"自私自利的肥貓"!?
那, 誰不會對這個 無良雇主 發怒?
而, 李來希他們現在的堅持,也是在傳達著一個理念
就是他們在講的那些 信賴保護 那些.
若今天這個法律堡壘被打破? 法理被抹煞?
年輕世代,麻煩準備二三十年後,當你要退休時,
你的無良雇主,也就是這個國家政府,淡定的告訴你
"我不想付你當初承諾的退休金"
"我二三十年前,透過你們的手,強姦了你們的前輩,
現在也可以比照辦理,強姦你們"
這就是 真相
作者:
stoxin (風塊哭)
2016-08-20 17:05:00真相就是信賴保護是假的啊
作者: ComboRisotto (ComboRisotto) 2016-08-20 18:35:00
實話說,沒人可否認釋717確已打破信賴保護至上的原則。我想m大想說的應是現行退撫制度是無損公益,只是這真的就是眾口莫一了。
作者:
KEYs (ACE)
2016-08-20 18:50:00m大這種等級高考若考717考題,應該會滿分吧。受益良多
你其實也沒看懂……717、525要一起看,重點是信賴保護在一定情形下的例外要如何處理。至於信賴基礎是法律還是命令,沒差。
作者:
xo7796 (汐華 初流乃)
2016-08-20 20:47:00信賴保護也不是無限上綱啊,不然就都不要動,等各基金都破產清算再看政府要怎麼玩
作者:
thesolo (屌國民)
2016-08-20 22:11:00真得可惜了,現在連年輕人事人員都被政府和媒體把邏輯搞
7休1的挪休跟525一點關係都沒有,是釋字287好嗎,每次比喻都錯的蠻嚴重的。真的不是針對你啦,真的沒關啊不信你去看釋字287啦QQ
會吵的有糖吃,年輕人反正都吃不到糖,怎麼可能跟你們同一陣線呢?自己加油吧
作者: ComboRisotto (ComboRisotto) 2016-08-21 00:39:00
呃 他就是怕15年後領不到才站出來的吧其實對年輕同仁來說,除非政府和民眾能承諾,同意未來絕對不以多繳少領晚退手段,而用預算最優先支付年金的話,應該不少人很難立場能和退休前輩一致吧。
一個出爾反爾的政府 你還能期待他改完就沒事了?今天軟柿子拿你開刀 以後不管有什麼問題也先推你下水其他弊像一律不談 講的好像經濟搞爛都是公務人員的錯
作者: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6-08-21 09:00:00言之有物,推
作者: ComboRisotto (ComboRisotto) 2016-08-21 10:17:00
我們的顧主是政府,只有票才是硬道理,所以政府基本上都是偏向有票的一方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16-08-21 10:24:00我也支持再創一個新退撫 讓年輕人可以選擇要不要跳槽擔心自己的未來很正常 相信政府一定會補洞未免太樂觀了
作者:
KEYs (ACE)
2016-08-21 13:01:00補血,支持您,生氣不是因為錢少拿,是因為歪理如果持續下去,恐怕年輕人變老時,政府更可以亂來。政府不是沒錢,而是錢寧願拿來蓋蚊子館,也不願意履行他對他基層員工的給付義務
作者:
genewing (Go~~Go~~)
2016-08-21 13:47:00正解,無良資方不想付退休金,就將勞工鬥成貪婪的黑五類順變騙無腦的新人,讓智障新人鬥倒老人這些智障新人珠不知,再過20年,無良資方照樣老招鬥死妳
作者:
hshhsh (老蟑螂)
2016-08-21 14:11:00好文。宜貼文至各教師(工)會,廣為閱覽。
先不論84年前的18%和恩給制。想問85年後加入公職提撥8-12%若無法支應未來15年後退休的人領目前制度下就是媒體說的平均56000時,有對應的方式嗎?
作者: xier (ZWLYS3) 2016-08-21 16:59:00
慣老闆:你們看看隔壁那間某某工廠也是砍好多員工退休金員工:老闆你馬幫幫忙,人家希老闆的小牛都賣了改開牛頭牌房子別墅也都便宜賣鄰居籌款,小三也跑了慣老闆:誰叫你們誤上賊船,千金難買早知道沒聽過嗎?
作者:
babycu (Elaine)
2016-08-21 19:47:00笑死,現在退休老師領的比工作時還要多,不合理本來就要改,不然破產了那些老肥貓一塊錢都領不到!我是支持不繳退撫,自己存比較有意義,反正我也不期望我退休時有退休金!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6-08-21 20:48:00先推m大言之有物的論述!但年金問題不僅涉及法律層面的信賴保護 ,更重要的是政府的給付能力用手機無法長篇大論,總之前輩們85年前未繳退撫、月退以退休時本俸計算 ,再加上平均55退,這對退撫基金是難以負荷的重擔改天再發文參與討論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16-08-21 22:34:00繳退撫幾乎是穩賺不賠的 再怎麼砍至少也不會比砍到勞工少穩賺的當然是要繳 應該是說不想繳給龐式騙局吧 希望政府弄一個體質健康的制度給我繳 不管是立新制或改革舊制都好我不奢求投資報酬是暴利 只要最後可以穩穩回本就好基金本身體質健康才是正道 想要靠政府補錢就是個不確定性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6-08-22 01:58:00老人渣吃垮社會不用當人看啦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08-22 22:36:00推
作者:
amigo0721 (可以1天無政府不能沒超商)
2016-08-23 10:31:00人越生越少 不溯及一定倒
作者: cca1109 2016-08-23 23:18:00
廢文
作者:
moold (bloom)
2016-09-03 12:49:00你舉#717真好笑!#717已指出信賴是否值得保護須權衡公益,年金恐破產情事下,退休所得替代律達100%通得過權衡公益的檢驗嗎?你再舉#525更是搬石頭砸自己腳,該號解釋理由書甚至指出所信賴基礎「因情事變遷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年金瀕臨破產不算情事變遷嗎?看懂解釋再來引用~沒看懂還沾沾自法存在邏輯~科科假設情境拿勞資爭議調解更可笑,公務員前提就不適用勞基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了,胡亂比附援引的意義是?再則您口口聲聲信賴保護,卻迴避釋字717、525指出信賴保護例外的部分,這叫理性思維討論!?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