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大家
自己是約僱人員
之前在學校工作103年10月到105年7月初
後離職
105年9月到機關報到至今
想請問一下 今天單位人事跟我說我的國旅卡和年資
要到107年才可以併乘 又說不是同機關單位 不可以併乘
Q1 人事室說我的國旅卡休假天數 只有2.4天(9~12月份)這樣算法是對的嗎?
不是應該105/01/01~105/7/2 + 105/9/7~105/12/31 共計10月(中斷兩個月) 休假
天數比7天還少 畢竟沒做一整年
Q2 年終 會怎麼計算???會併入中斷部分的105年1-7月嗎?
還是只算9~12月份
Q3 學校和機關都是同市政府公家 不能併成年資嗎?
自己不是很清楚想問清楚 謝謝大家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