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非自願調職

作者: chaninga (優孟衣冠茹古涵今)   2016-12-10 10:46:51
如題
近期單位內可能有職務異動
有先爬文看相關議題的討論
職務異動屬首長人事權範圍
是否完全沒有辦法拒絕??
另新職務調整雖屬升遷
但薪資待遇與現職無異
且須調離居住地(工作地與居住地距離超過100公里)
在非本人自願下(升遷意願書填寫無意願)
若首長仍為該職務之派任
是否有申訴或復審成功的可能性
以上
煩請板友高手協助釋疑
謝謝
作者: plice (咖啡館之歌)   2016-12-10 11:07:00
沒有,除非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
作者: otis000 (otis)   2016-12-10 12:03:00
沒有
作者: orcfighter (...zzzZZZZ)   2016-12-10 12:18:00
可以申訴、再申訴吧,成不成也是保訓會決定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2-10 12:49:00
政府與公務員之間早期這叫特別權利關係,現在實務界漸漸接受特別法律關係的理論。就都去試試看,法律並沒有明講工作地點變更只算工作條件之處置。去試了才有機會,不是嗎?不要被過去的解釋或案例限制住了。
作者: thinksilver (銀白色的沉思)   2016-12-10 12:56:00
你如果挑戰成功了 就可以成為案例 加油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12-10 12:56:00
另外,如果職等有變,就算是行政處分了,可以提復審。這好像是目前最無爭議的部分吧。
作者: Scansnap (1234)   2016-12-10 14:31:00
9.6.18 九十銓一字第2033018號書函 說明四填具放棄書 尚無拘束機關之效力除非您能證明 長官非出於擇優陞任當然可以 否則光就您提到的資料 建議您另謀打算->商調?應該是這個缺就像您講得不好 大家都不去可能還外補不到那總要派個人去 長官如果心理覺得虧欠你尚無不好硬把事情搞大了黑了也完了 分寸就只有您自己懂得XD
作者: Lumia520 (@@)   2016-12-10 15:37:00
內部調動長官權責
作者: nf7689 (輕飄飄)   2016-12-10 15:41:00
我也是被這樣調...
作者: agic (代理代理主任)   2016-12-11 08:04:00
長官要整人或逼人調走都用這招啊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12-11 08:23:00
不曉得原PO怎麼說的 但很可能問題是出於 商調先說通常都是去面試錄取 商調函要來了 才會跟主管溝通你還沒找之前就跟主管說 現在主管把你調一個名目升遷工作 無論你願不願意 第一該缺無人 第二升你你馬上調走是否太無情無義 若有商調函 你覺得他是不是有好理由拒絕讓你商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11 10:05:00
都打算商調,只有跟直屬長官溝通? 首長呢???若首長已知,還調你去,那看起來應該是商調的說法不被認同就跟一堆老班天天喊要退休要退休,結果輕鬆拖到65屆退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12-11 15:39:00
商調函沒來什麼都假的 商調函來了以前講的什麼是不準的還是覺得不應該太早說 你的底牌機關看光了 多的是手段給你穿小鞋 也許最後還是能成功 但就是要整整你
作者: chaninga (優孟衣冠茹古涵今)   2016-12-11 21:01:00
算是學到一次教訓~如果有下次會謹慎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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