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ABI727 (need be)》之銘言:
: 我一直想不通國旅卡是特休未休補償金這個論點…
: 1.名稱上就很矛盾:說是特休“未休”補償金,可是明明就休了14天不是嗎?
: 2.如果是新進人員,原本如果14天特休都不休
: 1小時加班費=薪水36000/240=150,總共150元*8小時*14天,可以領16800元
: 但是有國旅卡,可以休14天,又有16000可以領,等於虧800元換14天休假
: 這樣哪裡不好?
我這樣算給你聽好了,15年前我委三本一的時候,時薪是169元,
169*8*14=18928元,照你的算法,我虧了2928元;我前年辭職時
,是薦八本三,時薪是359元,359*8*14=40208元,虧了24208元。
很划算嗎?
我每年都請超過14天,也領過很多600元的補助(這個就是補助了),
但是,代價就是每次請假回來,要加好幾天沒加班費的班,表面上是
有休14天,實質上呢?如果我這14天不請,我可以少加好幾天沒加班
費的班,還能領40208元,你現在強制我休,讓我多加好幾天沒加班
費的班,還跟我說,你明明就有休,所以這16000元算補助,○的,
這16000元來補償我沒加班費的加班時數,都還不夠呢!
公務員板沒限制每日PO文數吧,今天戰太多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