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補助相關規定適用疑義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7-01-10 21:21:19
※ 引述《gm211005 ()》之銘言:
: 1、學齡前補助係屬重大給付事項,關
: 於人民重大權益事項應以"自治條例"訂定,
: 而不得以自治規則訂定,我的觀點是對的
: 嗎?
: 2、在尚無經費的前提下,有無更好的解決辦
: 法,使長官知難而退,或是使整件事情順利
: 解決呢?
: 先感謝版上各位前輩不吝指教
如果這是考試,參考答案大概會是這樣:
給付行政事項原則上不受法律保留拘束,但根據釋字第443號(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指出,
如給付行政措施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者,仍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
本案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屬於相對法律保留範疇,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
依據之必要。故本案似不應捨法規命令不用,而發布規範行政體系內部事項之行政規則為
之替代。
可惜老大只會跟你說:哩工蝦,挖聽謀。
所以還是翻一下預算法給你家老大看一下吧。依據預算法第54條第2款第1目,新興資本支
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這個case很明顯不符合同法第
88條規定的例外條件,所以也不可能「先行辦理」滴。
那老大說,我不管,就是要讓民眾先申請,有錢了再執行,刻以嗎?刻以嗎?
.....如果話說到這個份上,縣裡財主單位又沒有大人出來說句公道話,那就還是訂個規
則吧,反正後面就加上一句話:
「本補助所需經費,於當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並得視經費額度調整。所編列之年度預
算被刪除等不可歸責之因素,致不足支應本補助相關費用時,得不再受理申請或即中止本
補助。」
規定大家都是這樣寫啦,但代表會硬是不讓你追加預算,動二備金也一定被打槍,到時候
這個政治責任是要誰扛?你們家老大一定會雙手一攤說這都是代表會的責任啊,他們不給
錢,我有甚麼辦法。
可惜暴民這時候早就把你家電話打爆了,然後審計還要叫你寫報告,追究為何明明在沒有
法律授權、預算編列程序下仍然辦理補助給付申請事宜,這些報告老大是不會幫你寫的。
所以還是拜託縣裡的哪個大人好好勸一下你們家老大,別腦袋發熱硬幹代表會,反正明年
才要選舉,要撒(買)錢(票)不用急著現在撒啊。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7-01-10 21:51:00
承辦人會被推出去當砲灰嗎- -+
作者: snake79715 (beatmeit)   2017-01-10 21:51:00
專業。 清新
作者: TristanHsiao (無業肥宅油民)   2017-01-10 22:10:00
專業。優質。
作者: jelly777 (果凍)   2017-01-10 22:17:00
長知識了...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7-01-10 22:33:00
老大還是會強調 首長有依政策調度經費權力主計大人一樣寫 建請依法規規定辦理怕的是挪用其他錢,硬說可以用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7-01-10 23:39:00
推!!!
作者: d10191027 (髒小貓)   2017-01-11 01:09:00
專業好文
作者: imumini   2017-01-11 07:40:00
推一個,專業!
作者: m11212 (大崴)   2017-01-11 10:27:00
長知識推
作者: gm211005   2017-01-11 13:18:00
感謝解說,長知識了!
作者: pili107 (試問頂峰不問歲月)   2017-01-11 15:03:00
優質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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