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17-07-27 07:58:43為何事求人上的有效期間那麽短?
今天查看公告時間大約只有4~10天,
這樣是正常的嗎?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7-07-27 08:42:00時間這麼短都有幾十人 時間長不就上百人?
作者:
smallv3 (幸福自己來)
2017-07-27 08:55:00因為只是給你看看而已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7-07-27 09:03:005個工作天以上都是正常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17-07-27 09:11:00公告參考用 不是真的讓人投的?
五天以上正常,少於五天只是照程序公告一下,已經有內定人選了
有差嗎?有關係的再短都沒關係,沒關係的再長也沒關係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7-07-27 10:05:00法規規定是3天以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所以最短就是3天,合法,而且3天不是工作天,是日曆天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17-07-27 12:23:00你不是公務員吧?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7-07-27 17:15:00週五公告週一截止的一大堆啊,這很明顯
每一個機關考量不一樣 不一定時間短就是有內定 我有辦過一次外補 單純用人單位科長覺得一般行政很多人會投不想開那麼天一堆人投 他要看很多履歷…所以那次也只開三天而已 結果也是10幾來投啊…
作者:
Kinus (媽呀好大一顆炮灰)
2017-07-27 19:47:00同ez大,我也辦過外補1缺,無內定,開3天收到約90件,如果開5天以上豈不2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