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l3al6 (momo)》之銘言:
: 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
: 想請教各位本人目前在某單位擔任專案助理,
: 此職缺是跟學校簽合約,在派到某單位任職
: 到職還不到三個月,已經決定要離職
: 離職單跟離職證明單都是要回學校跑流程
: 勞健保也已回傳資料請學校這個月底退掉了
: 但目前給單位離職的簽一直壓在主管桌上
: 請問11/1號不來上班會怎麼樣嗎?
聘任你的,是「學校」,而不是「單位」
離職程序未完成,要不要來上班,也是看「學校」
請詢「學校」相關承辦人,他會比你還緊張一些
如果要求你上班,屆時 11/1 的勞健保、薪水,就必須要付
如果告訴你不必來,離職程序未完成的部分,程序上會比較傷腦筋一些
至於11/1當天請假,視合約規定處理 (通常是視同上班)
請明確告知承辦人離職簽的卡關狀況,請求協助
只要不是什麼未交接的問題,他會幫你催的
可以簡單解決的事情,何必演變成「不來上班」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