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哪個才是正確的?
1.
自行運用額度8000元
觀光旅遊額度8000元,全部用在花蓮。
得到總補助8000+16000=24000元
2.
在花蓮實刷8000元。
補助加倍,上限是16000元,得到總補助16000元
※ 引述《nqj (黑貓)》之銘言:
: 『公務員每年1萬6000元的旅遊補助,請休假到花蓮縣境內特約商店消費共消費6000元,
: 得核發休假補助費1萬2000元』
: 請問有人問清楚,或看懂這段在講什麼了嗎??
: 在花蓮消費6000,然後發12000?? 然後總額剩多少??觀光額度剩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