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案情如下
A機關辦理工程採購資格審查疏失,致使廠商違反本機關法規定面臨百萬罰鍰,如何處置
為妥,
1.依權責開罰,認其有應注意該注意而未注意開罰百萬罰鍰,後續救濟不論
2.依信賴保護原則及行政罰法第七條無責任或過失免罰
以上感謝先進不吝賜教
作者:
Taimur (Shall We Dance?)
2018-08-30 22:31:00你的主旨,不大可能發生。仍然是1.請付錢。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31 06:03:00審查有疏失怎麼可能導致廠商觸法?你說廠商原本就有觸法而A機關審查時未注意到那我還信
看來很多人都不知道工程採購要注意什麼這是審計移過來的,真實發生的問題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08-31 07:19:00不要讓大家浪費想像力 公布解答好嗎
法條都寫的那麼明白非經許可,領有證書,並加入公會,不得營業了,廠商自己白目在那邊亂投標,當然照罰,關A機關什麼事
案例:學校辦理工程採購,使未具營造業資格者通過資格審查,致使廠商違反本法把關問題,資格審查疏失,未於資格標剔除,大部分是學校有國賠法第2條的問題,非單一個案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8-31 08:49:00第一個,未具營造業資格是學校造成的?第二,如果說廠商未具資格不是學校造成的,那他違法和學校有什麼關係呢?廠商要來投不就要看好規則?第三、資格審查有疏受,造成工程延宕,受害的似為國家,廠商自己的損害不是自己造成的嗎?如果考試簡章明明白白的載明考試資格,你不符自己去考,考試錄取後被發現資格不符而取消資格,還要怪考選機關?
問題在機關未於資格審查剔除致使廠商得標並施作完成,取得驗收證明書,廠商有責機關亦面臨國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01:00應該分成兩部分來看若招標文件已經寫"要有營造廠資格"才可投標
作者: xxxxcat (...) 2018-08-31 09:02:00
審計有事嗎? 那小額採購要不要也來檢討機關一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03:00那機關資格審查,不涉及信賴保護原則但若招標文件對於資格無任何限制,但事後卻要廠商有營造廠資格,這才有信賴保護的爭議存在這是個人看法若招標文件已經敘明,那責任主要還是在行政責任身上本身就無資格的廠商,怎能期待偷渡過關???就好比,走私的進口商,怎能期待因為海關沒發現盜走私所以走私進來的貨品就變成合法進口的貨品?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8-08-31 09:12:00贊同M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13:00廠商可以說 "我這有過海關合法放行啊"~~~~~???
我是覺得採購跟處罰根本兩碼子事,也不算A機關疏失致民眾誤觸法規,法規就寫得很清楚沒有許可和那些條件不得營業,就算A機關當初沒有寫投標廠商要有營造廠資格,可能也未要求廠商檢附相關許可證等資料,可是該廠商本就依法不得營業,就算該廠商得標也履約完成,那也只是這採購案私法契約完成而已,廠商違法營業被處罰跟這私法契約有何關係?就好比某B私人房屋要修繕找了個違法營業的廠商來做,做完給錢契約完成,後續廠商被檢查到違法營業被主管單位處罰,難道廠商可以跑來跟B說都是你當初找我承攬,所以你也要負責,這合理嗎?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8-31 09:18:00推m大邏輯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09:24:00V大講的是一個面向,但這是因為 沒有招標文件啊~不得營業 =/= 不得經營特定項目的業務而有些項目,本來就具有綜合性個人偏向從招標文件去看書面很重要就像 V大講的,自然人也可以施作,廠商也可以施作政府沒規定,自然人不可以承攬工作搭建鐵皮棚架(舉例)另外,就好比,大家可能不知道,"槍跟毒品"都可以合法進口例如藥商進口嗎啡,還有投標警械槍枝的廠商難道,廠商寫 "進口鐵器一批",然後把槍包在裡面送進來沒錯啊,誰能反對 槍不是鐵器??總之,還是回歸招標文件載明開標現場的資格審查,不能期待非常詳實,詳實到可以取代招標文件所記載的開標時間才多久??? ^_^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31 11:20:00假設你當初招標文件有明訂投標資格,那請依採購法50條辦理看來很多人連採購法都懶得翻,伸手牌不可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22:00個人是建議,50條二項先暫時不要動先去開協商,看是否有補救機會是要補申請還是怎樣至於罰多罰少,看會議是否邀請開罰有權機關出席
作者:
NT49 (建議售價49元)
2018-08-31 11:23:00如果審查疏失導致未將不合格廠商剔除 這樣要國賠的話 那大家都來當廠商投標賺這一筆就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23:00若程序上有補救機會,且開罰機關有開罰裁量權或改正機會但若怕事(像上面那位認為主管指示違法那篇)那實在幫不上啦(沒有心and 不想解決的話)把這些轉達給那個機關,反正你們的裁量權自己審酌要是那個機關都只打算擺爛...那....不管他啦!!!
https://goo.gl/co4nKt,這篇雖然狀況不同,但可以延伸思考一下我認為,違反營造業法是廠商跟營建署的事,那罰鍰也不是繳給你,你能做的只有提報法規主管機關,會不會被罰被停業也是主管機關權責不是不補救,而是那個問題輪不到單位來救,除非單位有佐證可以讓單位站得住腳不提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49:00原PO應該是負責開罰單的機關人員,可以私下提醒對方也不用講太多,因為惹出麻煩的還是對方機關跟投標廠商換言之,本職責部分,理論上或許可以補申請的話,可以提醒會不會過,那是一回事,對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8-31 11:50:00畢竟,行政一體原則,稍微拿捏一下....行政罰不是為罰而罰,而第八條本來就有裁量餘地...法條操作很有空間的,司法機關基本上都是尊重的~~~~
我回的是m大你講的開罰單的機關人員,你推文太快我跟不上= =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8-31 12:25:0050條也有說假若解約求償反而不符公共利益時的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