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馬車殺肉場」賣機車零件 員警遭記過
陳志賢2018年09月02日 08:14
苗栗縣警局梁姓巡佐,因遭檢舉在臉書社團「馬車殺肉場」交易二手機車零件,違反公務
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梁雖辯稱他不懂法令,且經營2年多,實際上虧損32萬,但公務員
懲戒委員會仍判決梁員記過一次。
知名的臉書社團「馬車殺肉場」,成立於2014年,是以買賣交換二手機車零件為目的,成
員超過8000人。
判決指出,今年5月,有民眾檢舉梁員自2016年起在臉書社團「馬車殺肉場」進行機車零
件買賣交易牟利,賺取零件價差,陸續販售過排氣管、車用手套等80餘項,每月淨利約60
00至7000元不等,獲利總金額12萬456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公務員經營商業之規定
。
內政部警政署考量公務員在拍賣網站上買賣,是否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範疇,
特別函請銓敘部解釋,認定梁於臉書社團經營機車零件交易,經營行為具規劃性、持續性
,符合「經營商業」範疇,以梁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移送公懲會審理。
梁辯稱,他不諳法令於網路臉書社團販賣零組件,深感懊悔。並稱委託工廠製作機車零件
,但訂金收了,人也失聯,截至商品下架為止還虧損32萬元,並未獲利。
公懲會認為,梁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經營商業規定,已損害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
判決記過一次。
(中時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0200088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