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yndall (呀逼)》之銘言:
: 小弟收到A機關的派令,
: A機關派令發文日期為10月26日
^^^^^^^^^^^^^^^^^^^^^^ 關鍵a.
: 派令內容所載異動類別內容為:他機關調進,自派令發布日生效
^^^^^^^^^^^^^^^^^ 關鍵b
: 但小第於11月5日才收到人事會辦(包括我)的派令,
: 我的派令簽收日期當然為11月5日,
: 試問小弟我最晚可以前往A機關的報到日為
: 11月23日(週五)或11月26日等其他11月底的日子
: 抑或12月4日或12月5日其他12月初的日子
: 目前我家人事認為是12月5日這方案,
: (因為原機關首長傾向把考績留在原機關打)
: 我比較擔心的是12月報到會不會該派令就失效了,
: 打去A機關詢問也得不到確切說明,網路上查到的函釋也不夠清楚,
: 唯一可以清楚解釋的是79年的函釋,但卻失效了
: 有勞有經驗的先進代為解答,謝謝
粉擔心你的法令認知能力耶....
: 相關函釋如下
: 一、
: 銓敘部97.09.09.部法一字第0972974423號令
: 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 8條所稱應於「1 個月內」就職之計算方式,應自
: 接奉任狀之次日,或自接奉之任狀內所載向後特定生效日期之次日起算
^^^^^^^^^^^^^^^^^^^^^^^^^^^^^^^^^^^^^^^^^^^^^^
上面^^^這段,注意到了嗎??
再請回頭去看你寫的,我 mark 的 關鍵a 跟 關鍵b
看到沒?
那個就是 "特定生效日期"
至於你家機關首長講的??
廢話!! 你12月前走了,
你原機關就少個吃鴨的扣打,
對方新機關天上掉下來一個吃鴨的扣打.
至於新機關? 幹嘛跟你這隻鴨子講這些五四三的??
是我當人事,我也不會講,講了你拿去跟你現機關人士吐槽
新機關人事,不就公雞變事主???
搞不好下次人事一條鞭輪調.新機關人事輪到你現在這機關占缺
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那位多嘴人事到時候
阿不就 鼠定了???
反正教示條款就寫在底下,法條就在法務部網站可以查
(幹嘛對鴨子這麼好??? 笑~~~~~~~~)
至於這張派令歐???
當然不會 "12 月才失效....."
是
"11月底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