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續留還是離去

作者: madura (madura)   2019-03-24 19:51:46
4.狼性全拿:前面有大大提到,我還蠻贊同這樣觀點的!除非原po老家工廠與上班地點太
遠,不然為何不能**。一年28天休假加事病假,頂多考乙,同事又會謝謝你當萬年爐主,多好
!(恕打**馬賽克,避免爭議,那是另一個眉角的問題)一邊接工廠一邊有老爸帶著做,這
不管從那方面想都是很棒的一件事,多教人欣羨。
5.人事問題:原po九等,若老家有距離,要調回恐需降調不太容易,但公務界人事好像也沒
有什麼不能解套的,做不做的問題而已;倒是你未來另一半教職好像請調會困難些,而且
另一半的態度(對於先生兼職或接家業,支持與否也是重要,因為曾有人遇過就是要另一半
也是9-5,到時鬧革命就...)
以上是目前想到的,我覺得這議題還蠻值得討論的,啦哩啦雜就寫了這些,沒有冒犯公職的
意思,各有各的想法及生活型態,適合自己最重要
作者: j6ru04jo3 (ㄆㄆ~)   2019-03-24 19:56:00
如果請假被退呢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9-03-24 21:04:00
退就申訴到大家怕就可以了
作者: jjer (CCC~)   2019-03-24 21:05:00
請假被退,就換用簽的請假,用簽再被退,就上行政法院亂告,大家一起來煩。小主管不怕被告,就連大主管一起告,反正都黑了,黑到發亮反而爽。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19-03-24 21:13:00
訴訟有成本的,有些事要有成人之美,原原po有提到在公家過的不差,還不如輕爽的走,舊同事他日或成商場助力也不一定,跟另一半好好溝通這點沒錯,大老闆背後都有推手的。
作者: checkmarx (marx)   2019-03-25 10:23:00
po幾篇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3-25 12:54:00
會提到要打訴訟應該是想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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