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ine (Steve)
2019-05-11 18:57:53工作繁重遇上離婚難請假 北檢女錄事上吊身亡檢察官相驗不捨
2019年05月08日 21:51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文山區6日傳出一起女子在家上吊身亡案件,經查是在台北地檢署任職超過10年的
劉姓女錄事,檢察官相驗遺體後,排除他殺,已將遺體發還家屬辦理後事。據了解,劉錄
事生前因離婚、調整職務等公私事務煩心,曾透露求死念頭,北檢日前再次幫她調整職務
,希望幫她一把,沒想到仍發生憾事,留下1名幼子,讓北檢同仁都感到不捨與遺憾,直
說她是1個很好的同事。
錄事工作基本上是協助書記官處理案件,要幫忙寄送傳票通知,擅打、收送訴訟文件等繁
雜的行政事務,據了解,劉姓女錄事原本在北檢資料科工作,但是因為依據法務部及所屬
機關職務遷調實施要點,內部人員工作輪調,單位內非主管人員任同一職務工作1任3年,
得連任1次,劉女已經超過時限,因此在2017年被調到執行科。
不過執行科要處理的是所有審判確定案件,工作本來就比地檢署其他科室繁重,剛好劉女
婚姻近年觸礁,又在2019年初離婚,使她原本的憂鬱症病情加重,但是礙於人力不足,為
了請假問題在單位內有些摩擦,身心俱疲的劉女因此多次表達輕生念頭。
北檢發現劉女狀況後,在2019年4月,將她轉調到工作較為單純的紀錄科,不料她仍傳訊
給家人表達求死,家人趕到劉女住處時,劉女已上吊身亡,北檢獲知後難過表示,她是1
個很好的同事,我們感到遺憾與不捨。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08/1440137.htm
不知道內幕是否真的如此
還是有其他的事情
事件的主角留下的幼子實在很可憐
作者:
Amontillako (ä¿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9-05-11 18:58:00わたし、定時で帰ります。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11 19:20:00R.I.P.
作者:
star1023 (唯一的唯一)
2019-05-11 19:26:00R.I..P 辛苦了
作者: zzxx1017 (承義) 2019-05-11 19:31:00
R.I.P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19-05-11 19:38:00擅打??? 繕打? 現在記者真好當 R.I.P.辛苦了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19-05-11 20:12:00
再次證明工作才是假的,自己的人生窘境上司才不鳥,RIP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19-05-11 20:17:00R.I.P.憂鬱症嚴重的真的不適合單獨帶小孩。是請假問題還是加班問題?補修不能算請假吧!不過記者也是很奴的職業,把補休當請假也不意外。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11 20:22:00跑掉總比自殺掉好點?
作者:
gotopark (無限風光在險峰)
2019-05-11 20:34:00主要是離婚又有小孩...
作者: Alwen (鳳梨) 2019-05-11 20:44:00
有小孩後 就不能輕易辭職惹
建議修法 重症疾病應該強制留職停薪 不需原主管同意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11 21:02:00強制留職停薪是啥玩意?育嬰留職停薪是給當事人的王牌條款強制留職停薪是欺負當事人嗎?
作者: wujay 2019-05-11 21:21:00
平常要存錢是真的,工作不如意起碼辭職保身
沒我說留職停薪的發動權應該公務員至於要不要發動由當事人決定主管機關不能擋
錄事不好存錢吧,又在臺北法院系統10年不能升等嗎?升四等或其他
作者: MrSteve 2019-05-11 21:44:00
我認識一個錄事就辭職跑去做保險,還做到副理錄事薪水也不是很高,況且年改後退休金沒多好,辭了不可惜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9-05-11 21:51:00那不叫強制留職停薪,那叫申請留職停薪機關不得拒絕...-.-
作者:
dious ( )
2019-05-12 00:36:00RIP。老實說,我大概可以理解一點當事人的感覺,我現在也處於想辭職又不敢的狀態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12 10:29:00FB的靠北書記官似乎有不同聲音她的同事似乎對她有不同於風向的見解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9-05-12 16:15:00不是可以請一些臨時人員幫忙處理雜事嗎?!北檢的聲明應該是官方說法
作者:
ncnuboy (無)
2019-05-12 17:49:00司法體系的四等考試缺,就只有三等書記官、三等通譯(遇缺不補)、法警、執達員(限院方),而書記官和法警都有資格限制,所以錄事、庭務員在司法體系內等要升遷頗難。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19-05-12 21:06:00通譯都遇缺不補了怎麼可能還有在考啊
[email protected]@現在一些單位都在錄事兼通譯,但是法院通譯其實只負責錄音、傳遞證物、幫忙維護法庭秩序而已,反而通【譯】這個職務都是另外找簽約通譯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9-05-13 06:10:00通譯在法院好像都是兼的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19-05-13 12:56:00憂鬱躁鬱才是重點吧,什麼工作沒有壓力,自我調適很重要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5-13 16:29:00所以最好家裡有錢,工作當成娛樂
作者:
mcdj398 (阿瑋)
2019-05-13 21:28:00不知道雲林地院錄事是否會比較好一點?覺得錄事很血汗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9-05-14 16:45:00主因還是在當事人有精神疾病,不能用常理度之,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