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採購法議價疑問?

作者: bota (llll)   2019-05-12 10:02:22
: 1.報價低於原先底價,決標予該廠商。
: 2.僅餘1間廠商,應根據廠商報價重訂底價做議價。廠商未到場以書面通知廠商減價。
^^
我看得懂原po的意思,
就是限制性招標, 議價(比價)要參考廠商報價訂底價
這個條文其實很難操作
這個條文如果要操作, 原po這個狀況, 應該要這樣
(1) 事先簽准, 不到三家也可以開
(2) 當天都沒出席, 有一家規格不符, 有一家進入底價(這個程序有錯喔, 註一)
(3) 開標前訂的底價不應該開封, 要參考進入底價的那家的價格,
請機關首長重新訂底價
(4) 機關首長如果訂的底價比那家低1塊錢, 宣布保留決標, 通知擇期議價
有夠麻煩,... 所以很多人就裝傻, 假裝看不懂法條,... 直接宣布決標,... 然後
被稽核到議價前, 未參考場商報價訂底價(我就是這樣幹的,...因為終局幾乎都一
樣,....也沒遇過, 政風會計有意見的)
註一: 為什麼會說, 黃字的程序有錯, 因為未達三家, 原底價不應該開封的(原核
定的底價廢棄),
沒開封, 你怎麼知道, 有一家進入底價? 顯然你已經打開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0:03:00
我在原PO那邊補充了,照一般多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程序這應該是兩家投標,因此應該是採比價而非議價但廠商兩家均未到場,無法現場辦理比價程序我是覺得怪怪的啦,因為"投標家數2" "第一段開標合格1"換言之,假如真照走法,你要先比價後議價不過,其實還好啦,反正是走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照標辦法擇符合需要者辦理比價或議價程序沒有很死,主持人可以裁示進入比價程序開資格封審標審完資格後,只有一家合格,主持人裁示一家符合需要本次開標到這,就辦理後續通知廠商議價,會議紀錄做好而若主持人裁示"直接進入比價"(未開封前),也沒說不行那就進行比價作業,一開發現只有一家資格過關,然後進行比價(無廠商時),接著開價格封,廠商報價低於底價主持人宣布得標.....收工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9-05-12 15:11:00
我看不太懂註那邊,我遇到的都是參考廠商報價後再在原底價標上重訂底價,所以原底價都會開所以各位的都是用新的底價表重訂底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5-12 15:15:00
bota 說的"黃字",原PO有補正,她們家這次是 "一次開標"價格跟資格資料放在同一封內看資格(投標的廠商文件)同時就會看到價格(標單)所以才說主持人認定是"一家",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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