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勞保天數及金額算錯之補教方法

作者: tefko (永晝)   2019-09-05 20:38:04
各位前輩好
今天遇到一件棘手的問題,想請教是否有補救方法
我們單位從就業服務站有申請短期臨時人員1名
他的薪資核銷一直是由我負責
流程是向上簽核後,再準備已用印相關文件到就業服務站辦理薪資請款事宜。
該名臨時人員於上個月15日離職
但一些陰錯陽差導致我們幫他退勞保日期為17號而非離職當日
就業服務站所計算的勞保日期及金額只能算到15日
中間落差的2日,總計金額約15元無法撥款給我們單位
並請我們更改金額再跟他們請款
然而該月份之薪資案已簽核歸檔
無法善校重陳
是否要重新上簽呢?
想請教這種狀況有補救的方法嗎?
謝謝
作者: DAEVA   2019-09-05 20:42:00
延遲退保比較好處理 延遲加保就麻煩了準備內部證明文件比如離職證明或通知單也可以 發電子文主旨:惠請協助將本單位某某追溯至15日退保然後理論上下個月的勞保單會給你少收這兩天的錢至於這兩天的錢也用這個稿的簽一併會出納 請出納匯還給他詳細問你們每個月繳款單首頁右上方那支電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0:46:00
加保不能追溯,退保可以,我處理過別人山芋好幾了你這還有勞退要處理吧把相關證明文件檢附上去函給你們那邊的勞保局至於一樓講的,說真的...兩天的錢...幾塊錢?匯費或是郵票錢根本都不夠
作者: DAEVA   2019-09-05 21:00:00
當然要看會計室拉 像我們的 一塊錢都不可以錯@@
作者: tefko (永晝)   2019-09-05 21:01:00
謝謝大大解惑,但現在就業服務站請我們更改為正確金額才願
作者: DAEVA   2019-09-05 21:01:00
出納有薪存帳戶所以請他開傳票匯應該不用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1:03:00
有薪轉就還好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19-09-05 21:05:00
重簽沒那麼嚴重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1:10:00
另外,傳票不是出納開,你簽完給會計開傳票,出納開支票
作者: tefko (永晝)   2019-09-05 21:12:00
因為是第一次發生這種狀況,是否能請教大大相關流程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1:15:00
簽敘明+試算表+已付款印領清冊當附件試算表表列自提/公提 最終要付的金額然後簽最末就請會計依據試算出來的金額開立傳票並請出納作款項支付or收回然後你簽可以加註要給勞保局作退保日/勞退的更正而且,上個月才異動的話,20號才有勞保/勞退帳單可以下載你先用勞保局網頁試算兩天差額是多少,當作是試算表也行勞保局去函就只要單純說追溯退保日到 15號然後勞保局會回函追溯,然後金額會補還在次月帳單因為你大概沒做自提多扣到17號,所以也沒需要管這一塊變成勞保局會同時退還你自提公提的加總金額在次月帳單上亦即機關在下月帳單會多負擔兩天的自提+公提(前面講的是8月的出帳),你9月辦完,勞保局9月退還給機關以差額方式從當月總金額扣掉你們這是代收款?基金? 至於要怎樣把錢歸回出帳的科目那就請跟貴單位會計那邊詢問吧....
作者: tefko (永晝)   2019-09-05 21:26:00
謝謝大大詳細的說明,那麼向就服站請款部分,是否直接重簽到15日的勞退金額後,再進行請款呢?很擔心會因這個疏失而被懲處><流程是重新上簽正確的金額後向就服站請款,之後再向勞保局辦理延遲退保追溯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2:03:00
服務站還沒撥錢下來???那是表示你大概得做第二張印領清冊,不然就是新作一張
作者: tefko (永晝)   2019-09-05 22:04:00
因為是到服務站辦理請款時,他們計算金額後才發現這個問題因此請我們重新送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2:05:00
或者乾脆就是如上面你自己看法,你把勞保局的函拿到後再一併檢附上去畢竟看起來,你對方已離開,印領清冊也沒辦法做新的
作者: tefko (永晝)   2019-09-05 22:06:00
建議印領清冊是直接校正即可?還是要整個重跑一次文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2:06:00
要嘛就是做第二張(增扣差額),不簽名,直接核章後一起送我是不知道你們那邊接受哪種方式,那沒得教...你就是想方式,然後跟單位流程相關課室討論這樣可不可行然後再問就服站,這樣情況要怎樣處理,那邊才會ok
作者: tefko (永晝)   2019-09-05 22:10:00
謝謝您的意見,所以每個單位做法不同,可能很繁複或有變通變通的方法對嗎[email protecte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9-09-05 22:19:00
當然
作者: wildwoof (正太娃娃募集中)   2019-09-09 17:53:00
可以附離職證明給勞保局請他追溯修改懶的行文就自己墊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