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某公營的捷運公司上班年資快4年(考試任用),
在捷運有106、107年高普考考進公家機關的前輩
單位有給他們併計休假年資
是依據銓敘部函釋:
106年始任公務人員者12大類年資才可併計休假,
不清楚是第(四)項的:公營事業機構具公務員身份者
還是(十二)項的: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之任職年資或非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惟其任
職得提敘俸級或採計退休之年資
因此去信銓敘部信箱,信箱說公營機構但是保勞保的不能算,但最後又寫差勤屬於單位人
事個案認定,
到最後人事也很不確定說不能算
想請問退休年資我是知道不能併計的,休假年資的認定我該如何去爭取呢?
應該可以認定休假年資 把離職服務證明影本拿去新單位的人事室 他們就會處理了政府機關底下的約聘僱也保勞保啊 怎麼就可以認定休假年資你問銓敘部沒用 要問行政院人事總處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9-12-20 12:42:00我當初國防役在政府機關也是勞保 可以算
作者: ncyuhero 2019-12-20 13:34:00
無法合併...105地特公營事業6年年資損失的路過
我之前待的國營時期中華電信和中油僱員都可以併入,真的是越來越差
作者:
bigdevil (bigdevil)
2019-12-20 18:01:00台糖職員轉公職,可以合併休假年資,也可以買退休年資
公營行庫(公保)轉警,休假年資可併,退休年資要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