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書記官分發到法院已然十年,從進來的第三年起,每天只要上班走進法院、刷完卡、
進到辦公室、坐到椅子上,這過程結束後我就會開始心悸或喘不過氣。去看身心科,醫生
說這是長期壓力造成自律神經失調,除非換工作離開法院,否則就得靠吃藥才能改善。因
為身體的負荷,便計畫商調離開,但因司法特考綁用六年,不得不作罷。後曾留職停薪兩
年,調科室到了現在單位,同事還推薦我去看了永和的名醫心晴診所,不過仍是建議要長
期吃藥。然當六年限制過後,卻又因法院限制商調必須是陞遷才會准。為此,我又等了幾
年,直至今年五月中升委五,才得以應徵委五至薦七職缺,以符合法院現行陞遷商調的慣
行。
六月中應徵了兩個委五至薦七的職缺,幸運的近日都通知錄取,萬般欣喜。原以為撐了十
年,終於能擺脫長年心悸的困擾並順利商調佔到薦任職缺。但跟院長報告後,院長表示除
非對方機關能等到明年一月,否則他不會准,之前已經有三個同事也是不准所以辭職。官
長則告訴我有捨才有得,或許用辭職的方式還有機會去報到。我聽了心都涼了,因為辭職
,除了當年不會有年終考績與晉級,連帶升等考試也要延後兩年才能報名。況人事行政總
處也未必同意用人機關讓我辭職後報到。尤其每年七月到十月是高普考考試管制期,依規
定不得遴用非現職人員。法院難道就只有每年的一月才同意商調?其他時間一律要逼人碰
運氣辭職?
看著院長的名字,想起謀國忠、律己嚴、認事明、用法平,這四句話。如若一定要取捨,
有捨才有得,那辭職後工作都不保的我,又要如何謀國忠?記得十年前剛考上書記官時,
前院長知道我還在準備考試,找我到院長室勉勵地告訴我,不管做任何事,只要我有著口
渴時想喝水那樣的渴望,終有一天一定能完成。為了商調我已經熬了十年,渴望喝水十年
。但現在,院長卻遽然地把水倒光。任憑我渴死。
離開院長室,走到法院大廈的頂樓。十年來,每每因為心悸、胸悶,或工作壓力,都會爬
樓梯到這裡來深呼吸舒緩壓力,把這裡當作法院的避風港。我人微言輕,此番走上這裡,
已是身心俱疲。餘生,還能有幾個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