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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林智群近日在臉書分享一特殊案例,北市一名銀行員去年與同一對象37天內結婚4次、離婚3次,該行員向銀行請了4次婚假,但銀行僅核准第一次結婚的8天假期,行員因而向北市勞動局檢舉,結果勞動局調查後依法開罰雇主2萬元,銀行不滿提訴願,台北市訴願會才撤銷原處分,要求勞動局60天內做出新裁決。勞動局上級長官、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天(4/13)深夜在臉書發文,批評勞動局做法如同「法匠」不知變通,有如食古不化的官僚,這樣判決如同恐龍判決,會傷害人民對政府信任。
黃珊珊表示,她看完這起案例真的有些傻眼,「這也就是政府需要被監督、要建立成熟的公民社會原因之所在」。
黃珊珊說,自己讀法律也當律師,但她這二十多年來最討厭「法匠」,因為太多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讓很多民眾受到傷害,所以自己從政的初衷,就是希望百姓不要再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尤其是食古不化的官僚。她認為有些民眾真的是違法該罰,但有些是因為公務員有不敢擔當,先罰了再說,讓民眾再去訴願就好的心態,這也是以前當議員幾乎每天跟市政府辯論的內容。
黃珊珊說,很多事情需要依法行政,但是依法行政還是有很多原則,這個案例就很明顯是那個員工故意利用婚假,想要從中得利,顯然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銀行只給一次婚假,勞動局完全沒有考慮這種權力濫用的脫法行為,只憑勞基法就對銀行裁罰,就是「法匠」,「不知變通、不查證也不考慮各種情節緣由,有如恐龍判決,是會傷害人民對於政府的信任!」。
黃珊珊強調,法律是為人民存在的,不是被人利用得利或傷害他人的,「依法行政當然重要,但是死守法規不知變通,才是真正的災難!」。(陳思豪/台北報導)
延伸閱讀
行員37天結4次婚離3次 銀行不准假挨罰!北市勞動局:不合理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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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參考國考板也有討論到本案可否使用誠信原則跟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心得:
行使不知道會不會被接受的裁量權不罰,然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移送法辦
v.s.
依法開罰,被訴願撤銷原處分,然後被長官罵法匠
都擠?
不好意思我不是針對你,我是說你各位在座的都是法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