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陳椒華替公務員合理兼職請命 考試院允

作者: kyjita (黑田佑司)   2021-11-01 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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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yjita (黑田MarkI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陳椒華替公務員合理兼職請命 考試院允
時間: Mon Nov 1 14:04:42 2021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陳椒華替公務員合理兼職請命 考試院允諾近期內提修法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日指出,公務員應該有合理兼職的機會,《公務員服務法》距離上
次修正至今,已經超過20年的時間,相關法規限制早已不符時宜。對此,考試院秘書長劉
建忻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的全盤修正已經在考試院審查完畢,預計在近期內就會向立
法院提出。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邀請劉建忻、考選部長許舒翔、銓敘部長周志宏、公務人員
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郝培芝等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陳椒華質詢時指出,公務人員應該有合理兼職的機會,《公務員服務法》上次修正是在
2000年,至今已經超過20年的時間,然而時空環境已經變革許多,有關公務員兼職、經營
商業法規的限制,早已不合時宜,現在看到都是透過個案、函令解釋。
陳椒華說,現在不僅廣大的公務員覺得不公平,甚至出現許多荒謬的函示,銓敘部應該通
盤檢討相關法規,儘速送到立法院,像是今年東京奧運的比賽激勵人心,其中「麟洋配」
就被不少企業相中,想要順著奧運金牌之風,邀請2人進行商業代言,詢問銓敘部如何解
決。
周志宏回應,「麟洋配」最主要問題就在於,公務員是否可以做商品代言,因為他們服務
在土地銀行,屬於公營事業機構,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屬於公務員兼具勞工身
份,銓敘部後來也做了函式,如果只是單傳肖像權的授權,或者是由土銀跟企業進行合作
,「這個是可以」。
周志宏說明,在法律不夠清楚的地方,就用函示來處理,銓敘部也提出《公務員服務法》
的全文修正草案,目前已經在考試院完成審查,有再進行重新檢討,不過在修法之前,只
能用函示針對特殊情況作補充解釋。
劉建忻表示,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的全盤修正,目前在考試院已經審查完畢,預計在近
期內就會向立法院提出,而目前在立法院有一個草案,是有關公務員經商、兼職的條文,
這是上一屆考試院審查完畢之後,就送到立法院的修正草案。
劉建忻也說,「如果這次全盤修正送過來之後,之前的那部分就算撤案」,並坦言這2條
條文還會再進行處理,適用對象也有例外的條文修正,關鍵部分應該在新版本會做處理。
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01/2113993.htm#ixzz7AwYMzyXL
6.備註:
只要原則上不要妨礙到自己的公務
也沒什麼好阻擋的吧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21-11-01 14:09:00
有沒有妨礙很難認定公務員本身認為沒有妨礙,民眾可能認為有....
作者: bear1414 (story)   2021-11-01 14:11:00
這和開放教授創業(佔大股)都是浪費納稅人的錢教授拿人民的錢研發然後把成果利益放入自己的口袋
作者: samzi   2021-11-01 14:37:00
開放簡任以上兼職
作者: filata (fila)   2021-11-01 14:40:00
作者: memidase (memidase)   2021-11-01 14:42:00
拜託開放薦任以下兼職 真的快窮死......
作者: aterthy (一如預期)   2021-11-01 14:49:00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11-01 14:49:00
終於...有人考慮了...只是不知最後....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1-01 15:01:00
工會修法之前廢物平台開完不知所云的會後也是說考慮啊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21-11-01 15:07:00
建議不會公務接觸到都要開放兼職也希望不用事前申請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1-11-01 15:46:00
作者: freshbud (萌蘖)   2021-11-01 15:50:00
真的該改,多久以前爛法律,那時候也沒有自媒體這種東西,也沒有外送
作者: ali210 (凡)   2021-11-01 15:51:00
時代不同了,古早的規定應該與時俱進
作者: wwf0516 (....)   2021-11-01 16:11:00
希望可以開放技師兼職 我好窮阿
作者: cigxm (不想當備胎 >_<)   2021-11-01 16:21:00
可以兼職當對岸的情報員嗎?
作者: asas40123 (米粉)   2021-11-01 16:30:00
推,謝謝淑華QQ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1 16:31:00
樓上,眼鏡換一副好嗎?????人家是 "椒" ,辣椒的椒,不是歌手陳淑華.....
作者: doggov (狗政府)   2021-11-01 16:39:00
原來是擋到體育明星才會考慮修法喔?想說怎麼有大立委會替公務員發聲...
作者: fbtm (fbtm)   2021-11-01 16:50:00
幫你發聲還要嫌?????
作者: grimmm51764 (四葉)   2021-11-01 16:53:00
希望能趕快先開放委任非主管兼職啊啊啊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21-11-01 16:53:00
看不懂幫你發言還要被酸的操作 滿頭問號
作者: wowilan (娃依嵐)   2021-11-01 17:01:00
該不會是為了特例而修?我想不太可能開放所有兼職…可能指定人士
作者: asas40123 (米粉)   2021-11-01 17:14:00
哎呀,真的看錯字了XD
作者: 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   2021-11-01 17:25:00
有修法有推,不知道考試院提的版本是不是獨厚高官,還是真的能照顧基層。是說希望真的修法能過,不要像礦業法一樣,因為少數的在野黨來亂,害得佔絕對多數的民進黨立委們都一直無法通過礦業法修法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1-01 18:19:00
我猜只會把公營事業排除在服務法,避免雙金的困擾。其餘你各位還是繼續享用已全面揚棄但還是真香的特別權力關係
作者: kamen766 (kamen766)   2021-11-01 18:32:00
作者: pilijeff123   2021-11-01 18:40:00
不用太期待考試院
作者: octopuso1c (堅持下去)   2021-11-01 18:59:00
作者: knml (法師)   2021-11-01 19:00:00
算了吧,對公務員苛刻的單位,兼職這種東西都什麼時代了還沒改的單位完全沒公信力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1-11-01 19:38:00
肯修法給推…
作者: TheBelmont   2021-11-01 20:18:00
聽其言,觀其行。考試院這種機關,草案先公布開再說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1-01 20:41:00
原則不要妨礙到自己公務就沒有好擋的吧? 德國也曾經考慮過 最後還是維持 原因在於這東西一來開放之後 會造成更大的問題 一般勞工兼職 不誤正業 影響到的頂多是自己和公司 以及客戶 執掌公權力的公務員兼職 影響到本身的職務 最後受害的還不是所有人民 而若開放兼職 或許可以讓部份的人有辦法增加業外收入 但是長期下來 這就剛好成了政府可以正當擺爛不調整俸給待遇的藉口 反正都給你開放兼職之後 模糊地帶更多了 有沒有影響本身公務反正都給你兼職了 就別奢望政府給你適於職位的生活照顧了 請跟勞工一樣自己想辦法而經商 兼職禁止可不是妨礙公務這麼簡單 更怕的是有人藉著機會徇私枉法 圖個人私利 但不是有刑法?貪汙治罪例了 問題是一個國家居然要用刑罰來避免公務員歪哥是有沒有這麼悲哀 尤其是開放兼職之後絕對會衍生更多相關問題 當衍生的爭議越來越多的時候 就會嚴重影響人民對於公務員的信賴 這也是為何去查美日法德 幾乎所有先進國家都還維持較高度的兼職限制 日本也頂多開放非營利團體。公務員待遇上不去 每次俸給調整又完全不考慮基層真正該做的 是擴大基層代表在審議委員會的話語權不過時力不會想這麼多啦 他們根本從來沒考慮過制度整體就只會跟風推一些議題 從年改開始就看破了自詡為左派 結果不是要求政府提供公務員適足的生活照顧
作者: lyu000 (linyu)   2021-11-01 20:58:00
加油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1-01 20:58:00
而是讓公務員自己去兼職 生活過不下去自己想辦法 笑死
作者: cloudeda (麵包)   2021-11-01 20:59:00
絕對要推
作者: TheBelmont   2021-11-01 21:09:00
現在的問題在於公務員權利/義務、責任不對等,講到權利,就只有「共體時艱」、「做公德」;講到義務、責任,就無限上綱,高雄氣爆案超長的保固究責、公務員刑事責任的加重及剝奪退休給付都是明顯例子,況且連工會都沒得組,擺明就是不給話語權,及以公益為晃子,制度性打壓、歧視公務員。時力或許沒有整體考量,也比考試院這自助餐吃好吃滿還裝傻賣乖來得好。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1-11-01 21:10:00
他是為了奧運金牌吧?這個要開特例對考試院沒什麼困難,困難的是一般公務員
作者: TheBelmont   2021-11-01 21:15:00
「特別權力關係」是又臭又長的裹腳布,但對考試院、人是總處而言,應該是真香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1-01 21:23:00
麟洋的問題 其實之前有前保訓會委員提出不一樣的看法https://reurl.cc/82ex9X 這個見解也比較符合銓敘部92 年 6 月 20 日部法一字第 0922259031 號令的立場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21-11-01 21:25:00
真的快點改掉吧,爛法律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1-01 21:25:00
也就是兩人根本不具有公務員的身分 而不適用服務法
作者: alvar (( ′-`)y-~)   2021-11-01 22:54:00
下班不可以兼職 但可以隨時待命做功德
作者: yamahara6026 (風)   2021-11-01 22:57:00
全世界只有北韓跟台灣公務員不能兼職,也算是台灣驕傲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01 22:58:00
樓上...."你最好可以這麼信誓旦旦"的這樣說...."一堆國家對於公務員都有禁止兼職的規定好嗎"??歐美不談,去 google 送 AZ 給呆彎的日本爸爸,好嗎???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1-11-01 23:03:00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到時候也是隨便特例應付而已
作者: jameslin510 (littlelin)   2021-11-01 23:31:00
推不要開放但是待遇要再提高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1-11-01 23:49:00
全世界只有台灣的公務員不能兼職(X)全世界只有台灣的公務員需要兼職(O)
作者: reincarnate (★SHINee/戶田/RF/象★)   2021-11-02 00:18:00
作者: LEOZHOU (LEO)   2021-11-02 00:37:00
推爆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1-02 01:09:00
不知道時力知不知道現在各單位的業務量有多大 即便開放有多少人有那閒情逸致去兼職 兼職一開放 政府剛好找到理由可以不用調薪了 反正既然可以兼職了 大家自己負責誰不知道蛤蠣背後是在幫石O謹帶風向既然想當球評就辭去交警職務 別吃碗裡看碗外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21-11-02 01:52:00
各國是有限制就有補償 台灣是補償拿走限制繼續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1-11-02 02:11:00
不開放兼職至少薪水高一點吧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1-02 02:12:00
重點就在俸給應該要提高 但兼職禁止也必須維持 這是各國常業文官制度的基本特徵 但是時力在推修法時從來沒考慮過這些 當初年改不知道哪個黨提的22K樓地板齁
作者: abcd5566 (aa)   2021-11-02 02:46:00
選輕鬆點準時下班的工作 去兼職2個小時薪水都比主管高
作者: wayne19   2021-11-02 03:23:00
奧運金牌兼職可是為國爭光
作者: ryuke (no holidays)   2021-11-02 07:44:00
反正只要說原則開放,有違觀感就禁止,嘿嘿
作者: TheBelmont   2021-11-02 07:54:00
沒有工會、沒有團體協約相關法律配套措施,調薪與否就只是政府單方面政治考量而已,「共體時艱」、「政府財政困難」不就是歷久彌新的理由?與開放兼職不必然有關係。至於開放兼職與否,政策上可以討論,重點在於全面禁止兼職影響比競業禁止更大,其相對應的「補償」在哪裡?很多制度權益與義務的衡平應該是相對的,但政府都只挑自己有利的自助餐吃,這才是最大問題之所在
作者: mildred19 (兩歲)   2021-11-02 08:05:00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1-02 08:09:00
沒錯,勞基法的競業禁止跟最低服務條款都有一定要件或補償,到公部門就是無條件齊頭成立。這是勞動基本權的問題,不是勞工這種層次的問題,呃…不過“勞動最低標準”對政府來說,就是用來突破下限用的*最低服務年限
作者: iRilakkuma (Rilakkuma)   2021-11-02 08:25:00
政府就是最大的慣老闆啊,考試院喔,哈哈哈哈哈
作者: enjoythegame (~書讀不完了#o#~)   2021-11-02 09:10:00
考試院是該廢除的機關,完全沒用
作者: charles269 (嵐)   2021-11-02 09:19:00
調薪是行政院 兼職是考試院 一個調薪上不去 一個不讓你兼職結果就是薪水太少又下班無法出去賺能不能不要分給兩個單位管
作者: pinkidd (pinkid書念不完了)   2021-11-02 10:14:00
支持,謝謝陳椒華立委發聲,我也想兼職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1-11-02 10:41:00
公務員還要兼職才能生活 可憐吶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11-02 11:24:00
其實兼職禁止和應該保持公務員的高待遇是有關連的啦做為我國文官制度路徑依賴的德國 就是以此做為國家對於公務員必須維持其適於職位的適足生活水準的理論基礎而其二 其實我國目前最嚴重的問題 就是基層人員在待遇審議委員會中完全沒有話語權 而這部份其實林明鏘老師在公務員法研究(一)裡 就有提到當年公務員基準法草案中有試圖引進德國的整體協商 而這部分其實是為了彌補公務員不能罷工 而給予其在待遇和工作條件調整上的程序保障上面有人提到把人事權全部給人事行政總處 他們也不會因此開放兼職啦 比起考試院 人事行政總處的上級行政院對於公務員向來比考試院更為苛刻 完全是慣老闆的心態別奢望行政院會對於公務員多好啦 看看106年的年改草案考試院版還沒行政院那麼噁心 至少考試院還有那麼點想維護文官制度的想法在 還有別對時力有任何幻想了這個政黨就是專門鬥爭公務人員 同時挑起公務員內的世代對立的 去查查看過去年改前後林于凱的噁心發言就知道了回到基層參與待遇調整的問題 林明鏘老師那篇文章提到的機制其實頗有意思 各機關中不同官職等的公務員都應該有能夠為其發聲的代表 以確保整體待遇和工作條件調整時能夠兼顧各類型公務員的需求 但那部分最後又不了了之
作者: laliga (飛天松鼠)   2021-11-02 12:10:00
以我國的國情文化,當基層公務員無法安居樂業,普羅大眾也不可能過的多好的,就算社會上還有很多的賺錢方式,離穩定安居樂業還是越來越遙遠。
作者: richjohn (小港之虎)   2021-11-02 16:48:00
現在的懲處懲戒機制可以讓公務員上班安心擺爛下班專心兼差,要修不能只修服務法
作者: roy147yo (デラ・モチマッヅィ)   2021-11-02 18:44:00
回想起時代力量年改版本 樓地板設22K就覺得非常的噁心https://imgur.com/a/KzZU2ts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21-11-02 19:07:00
支持時代力量的不要忘記,當初年改他們修的樓地板是22k !挺的下去是家裡不缺錢還是儍B啊??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11-02 19:33:00
樓地板那個我想起來了,好像有人答詢時堅持說公務員只要可以活,22k很夠!!!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1-02 20:24:00
作者: luismars (ㄚ卜)   2021-11-02 22:16:00
低階的才有兼職的條件吧...主管級都被LINE轟到爆不是?
作者: Jason870223 (洨齊)   2021-11-04 17:00:00
作者: akihitogin (akihito)   2021-11-04 20:02:00
作者: maiico (ming)   2021-11-05 12:16:00
可以兼差是過太爽喔
作者: tnarthur (終結的彼方 雪色的你)   2021-11-05 12:36:00
真的爽的誰想兼差 下班在家爽就好了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21-11-09 20:34:00
現在函釋公務員可以跑ubereats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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