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年終將被砍?銓敘部駁「沒有縮水」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24-02-11 20:00:52
看到很多人在討論,其實都沒講到重點,忍不住來發一篇
其實考績法長久以來的問題一直都是「考評方式」能否公平
從關中當初推出的強制3%丙等就吵很久了
吵了十幾年,考試院也開過幾次座談會,找了不少專家學者
各國考評方式有哪些值得借鏡早被討論到爛了,但這就是這次修法的問題啊~
「考試院/銓敘部從頭到尾避談如何落實公平的考評方式」,這件事不處理怎麼改都沒用
前提講完了,接著講這次的重新設計
當看到新聞報導,部長自己都承認這次修正考績法對於考績獎金總支出沒影響
用膝蓋想就知道這次修法至少是「鼓勵躺平」
沒引用激勵理論酸這版草案是「反激勵草案」就該偷笑了啦~
先看考評比例
傑出 最高5%
甲等 最高75% 優良 加計傑出不超過15%
乙等 乙丙丁合計25% 良好 良好以下合計85%
丙等 待改善
丁等 汰除
要講激勵措施然後不談前後對照,說穿了自己推的草案跟理論完全反著做
我都不太理解考試院哪來的資格要求人事行政要考行政學和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這次等第調整後最大的影響就是「有60%的人從甲變乙」
顯然考試院也怕引起反彈,所以對這群人的考績獎金還是維持一個月
看起來是沒差,但實際上要維持總支出不變,一定有人的錢會減少(年功頂人員)
OK,我們先不討論老鳥,這種改法第一個問題就是「以前的乙等也能變相加薪」
所以考試院究竟是覺得「以前的考評方式不公」?還是真的認為「考績沒激勵效果」?
顯然考試院自己都覺得,以前的考評方式不公了對吧?不然乙等也能領一個月是為何?
既然都覺得考評方式不公,那現在縮減傑出+優良的比例,是憑什麼覺得會有激勵效果?
說穿了這部草案從最開始就凸顯了「考試院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覺得以前考評不公→調整完還是繼續考評不公,比例還縮減,認真的人更難拿到
※覺得以前考評公正→表現不佳居然還能自動增加考績獎金,真是鼓勵躺平
接著講考乙,以後改成良好
剛才說了,顯然考試院自己都覺得以前有考評不公的情形,但本次修法依然未處理
過去多次座談會,其實外部團體都有提過要引進360度同儕互評,這樣才相對公平
顯然這次考試院也是完全忽略,那以前打混拿甲的,會因為傑出優良剩15%就拿不到嗎?
我看未必吧?
所以「考評不公」沒解決,考績等第怎麼設計都不會有激勵效果
反而是那些一開始就打定心思躺平的,無緣無故能多領半個月,多爽!?
考試院確定不去照照鏡子,確認一下這部草案的目的真的是激勵?還是鼓勵躺平?
接著來講那些打混的
有主管經驗的都知道日常評分表打太低分,人事就會來關心
所以很多主管對打混的人就是視而不見,給個乙就當沒事
也因此會有基層抱怨勞役分配不均,單位人不夠多甚至會有「很努力還是被打乙」的情況
既然現況就是「打丙很難」,你說這樣子改等第,主管就會突然認真把他們打待改善嗎?
更別說依照這次草案,形式上要考評為待改善其實比過去都難吧(1/2出席+2/3同意)
丙等的分數也被降低,從60分降為50分
如果從等第的分數調整來看,更加印證這次修法是「鼓勵躺平」而非「激勵提升」
接著講考評標準,把傑出限縮到5%,但考評標準照搬施行細則那些75%甲等的規定
我看考試院根本也只想應付吧?說難聽點,以前是75%甲等沒人會跟你計較
但現在只剩5%,說要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怎麼就沒發現這13款要件寬嚴不一,基本已違反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了吧?
再來講資深同仁,其實這次修法對資深或資淺都有影響
看考試院的統計資料,我覺得7功頂或9功頂的人數其實比想像中的多啦~
不然也不可能考績獎金總支出不變,卻把25%乙等加0.5個月,15%最高加到1.5個月
所以功頂人數至少可以推估約等於(25%的乙等+15%的傑出優良)
這樣增加的支出才不至於太多
客觀來看也不要說老鳥都打混,也有不少資深同仁的經驗傳承很重要
現在這樣大刀一砍,我就不太懂考試院是不是也自認為公務人員不需要什麼經驗傳承
反正大家都作業員心態,死板的隨便做就好?
對資淺同仁來說,現在不少能力強的,在現制下要拚2甲還真不難
尤其六都流動率高,耐操好用的一堆3年內升股長
現在這樣一砍,以後十之八九就是大家一樣都3年升等,那還有什麼激勵作用?
其實用膝蓋都想得到考試院會說什麼傑出+優良15%也可以給新人
但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你設計得看起來像鼓勵躺平,甚至自認考評可能不公了
你還期待菜鳥認真?考試院是不是把自己當詐騙集團,把這個草案當篩選標準啊?
總結起來這次草案是不是鼓勵擺爛就見仁見智,但最起碼是鼓勵躺平
另外,目前完全沒人提到,但我覺得值得拿來講的就是第13條第6項
目前草案是規定被考列待改善的人,機關不能擋商調
但我是認為,要從機關專業知能和經驗傳承的角度來看
既然都要把傑出+優良限縮到15%,還不如大發慈悲,放寬到考評良好也不用被擋商調
不要整天講一堆幹話然後這個也要那個也要
只是凸顯考試院自己內部的主管水準就不怎樣了,推這個草案給大家笑而已
主管能力夠就不怕部屬跑掉,連考試院自己都怕基層跑,還談什麼激勵?真是笑死人~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1 20:07:00
推,真鼓勵躺平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0:11:00
考績甲等比例限制之研究--賽局理論--賽局觀點https://i.imgur.com/bdwPrJ6.jpg
作者: ficp (禾草)   2024-02-11 20:14:00
推這篇!還沒考慮到打混的基層主管呢
作者: marmalade (也許 不過 未必)   2024-02-11 20:14:00
我覺得只要調整比例,傑出15%優良30%,從每年從找人或照輪打乙,改成讓主管能有名額從每科真正基層的承辦人中挑出1-2人真的有貢獻努力的同仁優良或傑出作為獎勵才是正解基層主管尤其是科長股長其實要承擔的責任是很重也難做的,主管在傑出,優良去區分表現,按統計約有16%公務員是主官,傑出限15%,會有1%的人沒辦法進入傑出,主管就知道自己老闆心中在同為主管級中的評價,主管間就也能分出優劣了
作者: jjer (CCC~)   2024-02-11 20:21:00
年功頂的改沒加發了嗎?
作者: marmalade (也許 不過 未必)   2024-02-11 20:24:00
我不覺得考評真的完全不公
作者: chmyly (Seco)   2024-02-11 20:24:00
推清楚分析
作者: marmalade (也許 不過 未必)   2024-02-11 20:25:00
如果真的這麼不公,真的可以辭職不要幹,大部分主管還是得要找到人做事,都沒人做事難不成主管都自己做?還是會維持表面的一定公平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24-02-11 20:26:00
主管一堆也貪生怕死 推基層去扛責任的本來一起輪甲,現在要讓這些人更高一層了 我哭這種主管比之擺爛萬年乙 好不到哪去總歸一句考評制度不公、不透明,怎麼改制都沒用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0:28:00
因為你講的就是講很容易 但是很難得到共識每個人都要公平,問題怎樣的制度是公平其實最早的制度是1/3甲等
作者: marmalade (也許 不過 未必)   2024-02-11 20:30:00
公部門多的是工作是有法律責任的,也是會怕出事的,或許是有不公平及鄉愿,但如果真的有扛事不可能給你乙,他們也不想惹事及出包。只是現在這個15%會讓好主管也沒蘿蔔給。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0:30:00
後來1987改成不限制甲等比例結果給甲是應該 得乙是悲哀拿甲的沒感覺被激勵 得乙的又很不滿
作者: fushuenwu (noname)   2024-02-11 20:32:00
軍教就沒這種考評公不公平問題,因為都有法定事由打乙,比如說事假請超過7天,也不用校長評老師的考績,所以幾乎都是甲等校長因為是教育局處派任,所以校長考績是由教育局或教育處打的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1 20:35:00
那就軍公教統一大家都甲,已經讓優秀的升官了,考績就不要再跟基層計較了吧
作者: marmalade (也許 不過 未必)   2024-02-11 20:38:00
15+30=45,制度應該改成鼓勵優秀而不是挑落後的而且為什麼要對自己沒信心,覺得自己不夠格進入前45%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1 20:42:00
除非主管非主管分開打考績啦,不然永遠都是長官分完才輪到底下的啊,比例定多少都一樣
作者: marmalade (也許 不過 未必)   2024-02-11 20:45:00
112年的統計數字主管比例就是只有16%,45%一定有剩下餅可以分給基層承辦,改成15%才是基層甚麼也分不到
作者: staraurora11 (星極光)   2024-02-11 20:46:00
mar說的得建立在考評標準必須透明制式化,一切公平,包括長官也不會保甲,也不會有人因為犯過重大錯誤(例如被民眾告,機關找到藉口) 十年保乙,或是有人是皇親國戚而萬年保甲,在這屏除完全「人擇」的情況下,才能實施,..首先打分數的人就必須完全超脫一切,才有可能實施...;「沒有自信擠進45%」這種話,是出現在熱血drama,或是在騙未經世事的年輕人畫大餅才會說的話吧..完全不符合現實世界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2-11 20:48:00
不然你就公布各等名單看能不能服眾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0:48:00
所以如何考評本身就是大問題 太難先把頭重腳輕的 甲多乙少導正比較實在有看過比賽是 甲等比乙等多的嗎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1 20:53:00
所以就軍公教統一大家都甲,傑出的再多給一點,福利統一提升,雖然萬年擺爛的也跟著受惠,但至少沒人損失,那像現在的爛法案,拿基層的錢補上面的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0:56:00
銓敘部會說 考績是你們自己分配的事
作者: Caroney (做想做的事)   2024-02-11 20:56:00
有沒有可能他們是想分兩階段來砍錢,畢竟70%「甲等」這個名目不好意思砍錢,所以第一階段先把名目變成85%「良好」,之後再砍「良好」的獎金砍成半個月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1 20:56:00
都沒人要考公務員了,聰明的都要去國營了,政府你確定還要這樣惡搞,福利不變好就算了,還要改爛?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0:57:00
銓敘部有權干涉你們要怎麼分配嗎就像有人說長官都拿甲 pk說他們長官也輪甲90年也是決定總數75% 沒有說 你要怎麼分
作者: halfblack (半黑)   2024-02-11 21:16:00
推這篇,推文那位建議理論外看下現實面吧
作者: killerbbt (killer)   2024-02-11 21:20:00
有人應該不是在公務體系但自以為很厲害啊這麼簡單的算術都不會算 拿乙正常吧,實質就是減薪啊,減薪不能抗議還要跪舔我也是醉了
作者: fluid007   2024-02-11 21:31:00
有膽量就軍公教也一起改,都是公務員。現況就都是狗官穩拿甲等,何況改成那更少數,只是讓狗官拿更多,真的躺平較實在。https://i.imgur.com/JEiwKck.jpg
作者: changeengjap (change)   2024-02-11 21:35:00
哇噻原po文筆也太好,邏輯清晰
作者: fishcar (試著學著愛上孤獨)   2024-02-11 21:41:00
如果真要凸顯傑出,應該增加激勵獎金,而不是為了區分而區分,讓基層更不爽整體考核制度的腐敗
作者: Alphaz (@@)   2024-02-11 21:45:00
只要執政者不想多給員工薪水 比例這個限制就不可能拿掉 從這個銓敘部長說得很明顯了 改革天條:總體給的錢不能增加一直吹經濟多好財政多好 然後說到薪水就財政困難 爛死
作者: houseguy   2024-02-11 22:03:00
拉大薪資差異,考績高的拿得多,再配合自由商調,你單位不公平就等著人跑走..有時候定一堆辦法不如實際讓人員流動,用腳投票
作者: coolptt (吼吼吼)   2024-02-11 22:04:00
是不是該上街頭了
作者: talenthun (我要當宇宙第一大善人)   2024-02-11 22:09:00
委任的要睡街頭了啦
作者: smilekekeke (kekeke)   2024-02-11 22:13:00
認真做事還拿乙,真的被當北七
作者: dran30 (人生只是想吃飯)   2024-02-11 22:47:00
其實舊制為啥能活那麼久 就是大家雖不滿意 但勉強可接受鑒於公務人員薪資競爭力已經很低 建議維持舊制 甲乙 各加半個月 或者是不變 年終獎金從1.5變成2個月不會爭議太大
作者: ericsonzhen (Jeongwoojin)   2024-02-11 22:54:00
講那麼多 就年功維持舊制 優良傑出上調即可 大家都沒意見 還能多一個月事病假 皆大歡喜
作者: askker (askker)   2024-02-11 22:54:00
要我說改成商調不得拒絕就是最大激勵了
作者: ericsonzhen (Jeongwoojin)   2024-02-11 22:55:00
現在問題就是明砍年功俸 這誰能忍
作者: DonnyHuang (Impossible_is_nothing)   2024-02-11 22:58:00
會不會最後變成沒年功或是再砍一點年功,然後優良的比率提升?我看還是開放兼職讓大家另謀出路比較實際
作者: ericsonzhen (Jeongwoojin)   2024-02-11 22:59:00
兼職這老話了 早該開放怎麼只有台灣還在搞公務員不能兼職這鬼東西給的又不是多到一份薪水夠用的程度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3:04:00
不得拒絕商調 你要弄成像職棒一樣28人保護名單 非前15%不得拒絕
作者: CHYYP (彰化平)   2024-02-11 23:05:00
黨不在乎
作者: iverson414 (問答無用)   2024-02-11 23:08:00
鬼島毒瘤就是目前執政黨
作者: OolightoO (極光)   2024-02-11 23:12:00
作者: b2322858 (Yang)   2024-02-11 23:15:00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1 23:19:00
你覺得那些拿乙的人,真的都是比甲還混的?大部分同仁表現得其實都差沒多少,你反而一直拿嚴重打混的人當作拿乙的全部人,這才是有問題的。要處理真正打混的,應該是讓考丙的條件設定更加具體客觀,再以會議杜絕主觀喜好弊端主官好惡的弊端基本上這個草案推出來,就是站在不要讓過去拿乙的人灰心前一段推文當作沒講。這次的草案其實在做的就是資源重分
作者: LinChinHoung (林阿弘)   2024-02-11 23:25:00
草案把砍年功的部分拿掉,然後傑出優良往上加即可,只是想省錢而已,當大家數學都不及格嗎?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1 23:26:00
作者: kutkin ( )   2024-02-11 23:27:00
矛盾的不就是一方面覺得長官會自肥一方面又覺得現在打甲乙很公平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1 23:27:00
至於原來拿甲的後半段跟過去拿乙的相同,也是考量到真正拿甲的75%,實際上後半段也沒有真的比拿乙的表現多好所以整個草案的假設前提是,大部分公務員業務表現雖有差
作者: CalvinS (偽善者)   2024-02-11 23:29:00
雖然文太長沒看完 但有邏輯的討論 值得一推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1 23:29:00
異,但是對公務來說沒有絕對性影響,真正考績法草案沒辦法著力的點是如何判斷真優秀和真傑出,以及考丙在客觀條件都滿足下(大家公認不做事的爛咖)要如何容易列入考丙記得公務員法理面有一條如果提出對法規建言 是可以受到獎勵 這才是真正影響較大的部分,請問這類人真得都獲得甲?根本沒落實阿。
作者: rfire   2024-02-11 23:37:00
推你,順便說,要是長官自認這種考績方法公平,那應該要讓基層也可以評長官的考績,然後長官和基層的考績比例分開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1 23:38:00
大家一直在吵年攻頂扣掉半個月,講的好像人人年年拿甲,這根本不是事實阿,75%拿甲,我知道的同仁拿乙的明明居多傑出這部分,寧可另外設立獎金,但是頒發傑出,必須要有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24-02-11 23:43:00
75%甲 完全無感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1 23:44:00
實際功績接受公評,而不是常態性,就跟考丙不會常態性出現。傑出這塊獎金可以設立基金,真的用作表揚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24-02-11 23:59:00
樓上還是先增加自己對文章的理解能力再來討論...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2 00:01:00
我就是點出你文章的問題啊其實站在考試院大官的觀點,基層多認真,事情做得多細緻
作者: kymco9999   2024-02-12 00:09:00
待改善就是營利某些垃圾長官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2 00:09:00
月,然後原來拿甲等的人,其實真正比原來拿乙等的人表現特別好的也就是甲等中的少數人,但是一方面又顧及甲等後半段的人會不滿,所以仍維持一個月,相互拉扯的結果,是
作者: kymco9999   2024-02-12 00:11:00
這種機車垃圾長官我以前遇過,四處威脅下屬,這次考績法草案問題最大就是待改善的汰除制度,把官僚制度的永業化變成企業經營了嗎,那可否讓公務員組工會,賦予公務員罷工權?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2 00:11:00
甲等後半段和乙等都拿一個月,但是甲等前段班多拿0.25月你說比0.5個月少,但至少有分出來,當作象徵性的鼓勵你說考評方式是重點,這個大家都知道的問題,請問考績法
作者: houseguy   2024-02-12 00:14:00
應該還是追求流動的自由,配合單位的總薪水固定,你一個單位人都走光剩你一個當三個人用,就給你三份薪水,另一個單位很爽,十個人做五個人的事情也ok,薪水就一半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2 00:14:00
要如何訂?就是因為沒辦法控制每個機關,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而且每個機關文化差異很大樓上h板友說的也是一個方法,我也想過,把該單位的考績額度按照該不足額的單位人數去分,畢竟人少的單位業務也沒辦法少,理當領得多或者業務就因單位人數減少而縮減,但是一堆狗官肯定否決kym板友講的是一個問題,考績法或施行細則必須嚴格明確限定考丙的客觀事實認定,完全杜絕主官看你不順眼就可搞走你的情況,所以才要用開會的方式把關,再不公正就循救濟這一套制度必須完善,讓公務員不致於提心吊膽,被主官綁架
作者: LinChinHoung (林阿弘)   2024-02-12 00:22:00
目前獎金給予的地板不動,然後要激勵的再往上調整有很難嗎?數學不好可以回去學校重修,有必要跳針整篇推文嗎?
作者: kymco9999   2024-02-12 00:24:00
機車長官要搞你很多方法的,現在考績法修正草案將待改善(類似丙等)的汰除制度列入,外界會以為是提升公家機關的效率,汰除不適任公務員,事實是真正汰除的只是少數,更多是得罪上屬被整,十餘年前為何板上會對考績3%強制丙等反彈,不就是丙等很容易成為長官惡整的工具,十餘年的現在還在弄類似丙等的待改善還Plus了板上應該可以找到十年前反對強制機關3%丙等的理由,大概跟最近講的差不多,十幾年還是沒進步,要檢討是為何丙等會變成上屬惡意報復、整人的刀子得罪長官給萬年乙已經謝主隆恩了然後像身心障礙的同仁因為工作效率被障礙所限制,效率當然比不過一般人,但打考績時身障同仁卻是跟其他同仁一併評定,所以身障同仁因為績效差變成年年乙,但這問題並非身障同仁擺爛導致的你以為的職務再設計事實上幾乎是「沒有」,除非前輩子做好事,分發到有制度的機關,不然不少機關開身障缺只是因為政府規定要錄用身障人員,但卻沒有配套協助同仁,導致部分身障同仁辦事效率低落,但不是因為自己擺爛導致,假設聽障者,分配他去救場接聽電話的地方,那你要他多有效率,然後拖累其他同仁,職務再設計也並非強制性,身障同仁效率因為缺陷和分發不適任位子,變成機關麻煩人物,但卻不是身障同仁自己擺爛所致,而是身障員額保障變成未保障而保障而非真正保障身障人士工作權,這種問題很多機關都發生過,雖然很多人怪罪身障同仁拖累其他同事,但制度面身障人士服公職之保障已經變成形式,如果考績本來是要讓同仁向上,但爛人可以爽吃甲,辛勤為國家、機關奉獻卻因為得罪上屬而吃已或是丙,完全違背原意救場->經常未保障而保障->為保障而保障
作者: yks125 (yks)   2024-02-12 00:58:00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2 02:29:00
360度評量直接拿來打考績是會有很多弊病的
作者: houseguy   2024-02-12 02:41:00
其實升等或考績永遠不可能沒問題,所以才說重點是待遇跟工作量要成比例,配合人員自由流動,組織扁平化並且薪水不是單看階級...如果一個單位下面a擺爛b做事,長官挺a那b自然就想走或被別縣市單位“挖角”,長官如果繼續挺繼續罩也可以,就只能跳下來做...也或許b根本自己怨天尤人,那b就出去闖一圈或者也可以選擇擺爛到底,就領最低薪資兩萬多之類的,剩下的錢全給做事的人領,大家開心..唯一問題是主管壓力會很大,一不公平就要擔心有戰力的人跑走,當然若他有本事找一堆便宜的烏合之眾能運作好也是他的本事
作者: Mandingo (台中文藝青年)   2024-02-12 03:16:00
推,考試院就是爛
作者: kkii5566 (阿逼逼阿巴巴)   2024-02-12 07:29:00
原PO說得很好,考評制度本來就有問題,反正我躺平,拿哪種考績,對我來說沒有意義,只有退休是真的
作者: dexmanlau (never give up)   2024-02-12 07:53:00
待這麼久很少擺爛的 倒是很多裝認真結果跟擺爛績效一樣 說到底為了錢會演一下 9成9不會擺爛的所以擺爛是個假議題 真議題就是錢變少不爽
作者: BGK (顛倒夢想)   2024-02-12 07:57:00
思路清晰,推
作者: lauhick (yahoo~~~~~)   2024-02-12 09:05:00
最好就是離開這體系,遠離刁民想擺爛,說真的,不太可能,刁民會一直投訴你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24-02-12 09:09:00
投訴又不會痛,管他1999還是議員立委,緊張的是長官,又不是承辦人,左耳進右耳出,照樣繼續擺爛阿
作者: jog7788 (peter)   2024-02-12 09:46:00
本來不用看薪酬就想躺平,現在又多了一個強而有力的理由來躺平囉會怕投訴的就是躺平功力不足,回去再練練現在最好的策略就是花3分力在工作上,留7分力搞業外收入
作者: talenthun (我要當宇宙第一大善人)   2024-02-12 09:53:00
年輕時常拿乙,老了碰頂年功俸又被砍,根本是朝三暮三,比猴子還不如
作者: wjlfox (wjlfox)   2024-02-12 10:10:00
推!辛苦了。
作者: ayue (荔枝)   2024-02-12 10:57:00
推,講的好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24-02-12 12:02:00
推這篇躺平就1.5幹嘛拼1.75,要公平,搞清楚長官給你的才是你的
作者: 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   2024-02-12 12:50:00
這部草案完完全全就是鼓勵擺爛
作者: kit279 (潛水卡實在)   2024-02-12 13:57:00
承辦要捧xx,對不對的起自己的良心真的有在替基層想嗎?要不要走出部外看看
作者: marskam723 (marskam723)   2024-02-12 16:04:00
惡法亦法 嘖嘖
作者: cue (感恩)   2024-02-12 17:11:00
我是主管我拿不到傑出,我的下屬都要看不起我了跟著我沒有辦法升官,沒有出路拿傑出的壓力也很大,變成眾矢之的,被拿放大鏡檢視
作者: ho2tsotaitsi (好好做代誌)   2024-02-12 17:18:00
我也覺得鼓勵躺平,如果沒有限各官等平均分配,那5+15%很可能都被簡任官拿走,年輕人可能很努力還是拿乙,那幹嘛努力
作者: ramirez   2024-02-12 17:20:00
躺平了
作者: abcd5566 (aa)   2024-02-12 18:55:00
主管拿傑出有啥改變嗎 幾乎所有主管都功頂了吧
作者: zxcv5566 (111)   2024-02-12 20:20:00
我覺得改完考績制度 接下來可能就會有退場機制...發現大家都躺平...也沒什麼可以威脅 最後出這招大魔王
作者: s8823157 (不能說的秘密)   2024-02-13 09:33:00
為何軍人沒戰功,確可以每年保甲?
作者: Alwen (鳳梨)   2024-02-13 09:55:00
公職就 走向國軍化R 現在進行式很久惹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3 11:59:00
退場機制也改了啊,待改善條文就是了,不過如果沒人要考,還搞退場機制?事情不需要人做了喔?
作者: lovehina9304   2024-02-13 12:59:00
事情又不是推這法案的人來做,有差?
作者: daniel3658   2024-02-13 13:37:00
看到幾個一直宣揚草案對躺平仔很好的在護航 笑死到頭來躺平仔沒想過自己約15年就能躺到年功頂了嗎?覺得菜鳥時的半個月考績多 還是功頂後20年的半個月多?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3 14:47:00
經驗傳承跟不滿年功頂被砍0.5個月可以畫上等號?什麼神邏輯?少領0.5個月就不用經驗傳承了?那你顯然也沒什麼資格去講想躺平的人嘛我已經說過很多次,大家嘴巴上講躺平,實際上絕大部分公務員還是有把份內的事情完成,跟擺爛是完全兩碼子的事360度互評根本主要就不是要拿來做績效評估,連這點都搞不懂就拿出這個名詞來當寶?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3 15:03:00
當然不用經驗傳承啊,反正秘書長都認為年資多領的多半個月不合理嘛,明明是升遷位少,沒辦法再晉級才多發那一個月,等於上層不重視經驗,那新人自學怎麼做囉新人還是別進來好了,一律去業界或國營,進來會被政府東砍西砍喔!還年輕不要浪費時間任公職快走啊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3 15:06:00
經驗傳承不必等領到年功俸才做,大家氣歸氣,教育訓練、經驗傳承對整個單位運作是有幫助的,菜鳥做得亂七八糟,老鳥完全不受影響,也不太可能吧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3 15:07:00
躺平不等於不做事,事情還是會做啊,只是沒那麼認真了,可能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因為不需要那麼認真了,拿的錢都一樣啊,拿多少錢做多少事很正常啦事情是你菜鳥做的,你自己要學啊,要自己收拾善後啊,你錢保甲多做不是應該的嗎?關老鳥什麼事,反正政府都認為老鳥經驗沒鎖以才砍嘛
作者: yyc2008 (MAGA)   2024-02-13 15:10:00
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這份薪水,我覺得就差不多了
作者: Intension (心感)   2024-02-13 15:10:00
業界多的是新人自學,老鳥不管事的*經驗沒用所以才砍嘛政府老闆都沒良心了,我跟你講什麼道義啊,大家就是勞資利益關係而已,不用說得那麼好聽,還良心呢笑死先砍退休,再砍考績,誰知道你下一步還要再砍什麼,你給我多少錢我做多少事就這樣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02-13 16:39:00
能混就混完,就是能撈就撈了,反正你就算現在沒撈,鯛一樣都說你有撈,大家一起實現鯛民願望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4-02-15 13:58:00
我覺得就是很功利的卸磨殺驢思路,獎勵新進打壓老臣我可以接受獎勵常態分布的思維,但用減少年功俸來達成,其時也是拿自己未來原本穩定可拿到的俸額轉成考績獎勵,這實質上是捐部分薪水當公家發的獎金,看名字就知道性質不同年功俸是"俸",考績獎金是"獎金",每個人都扣薪水集中給少數人當獎金,這我覺得不公平,還沒領到年功俸的不要覺得這沒自己的事,這是如果通過了就是扣你職涯原本的薪水就簡單想老闆要每人薪水扣幾萬,扣的錢集中當獎金只給老闆想給的人,這如果在勞基法說要扣薪早就被告死(不管扣去作啥,你要獎勵士氣是老闆自己要支出,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作者: kutkin ( )   2024-02-15 16:16:00
你要不要去看這是 年終獎金你在那說什麼薪水...
作者: Alphaz (@@)   2024-02-16 08:00:00
特別把單位首長放進傑出,還不像其他點都要列出具體事蹟,這部長不是自肥是什麼?蠻不要臉的一條執政黨是不是又要推給馬英九阿?說草案是馬英九時期訂的,反正大部分人不會深究,黨講什麼就信什麼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4-02-16 11:07:00
阿拍謝打了漏漏長,結果再看一次的確是獎金,但以大多數來講的確是拿自己原本的獎金挪去給少數長官想給的人這邏輯沒錯,我特別寫長官想給的人而不是寫給績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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